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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控烟工作制度
卫生院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庄卫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将我院建设成为无烟医院,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柳梁乡卫生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李小宁 卫生院院长
组员: 陈太安 外科主治医师
李亚平 卫生院会计
王旭洁 办公室干事
朱鹏伟 防疫专干
朱瑞红 妇幼专干
监督员:李玉叶 妇幼医师
苏 娜 护士
附 1《柳梁乡卫生院禁烟工作方案》
2《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3《柳梁乡卫生院禁烟工作管理办法》
4《柳梁乡卫生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5《柳梁乡卫生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柳梁卫生院全面禁烟实施方案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在2011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及庄浪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庄浪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以“拒绝烟草 、从我做起 、引领健康 、人人有责”为主题,以创建“无烟医院”, 提升医院品牌,建设绿色人文医院为目的。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的组织实施,达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标准,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5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
二、总体要求
控烟行动包括医院室内禁烟和室外限烟。
室内指门诊室、诊疗室、治疗室、医技室、住院部、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室内范围。室内区域全面实行禁烟,任何人(含医院工作人员和院外人员)都不得在室内吸烟(吸烟区除外)。
室外指医院内的操坪等室外区域,室外区域实行限烟,医院职工工作时间不得在室外吸烟,院外人员不做硬性规定。
医院室外设立特定的吸烟区,有明确的吸烟区指示牌。
三、具体要求
1、提倡鼓励医护人员带头戒烟,以实际行动为病人树立控烟榜样。
2、全院职工工作时间不得在医院室内室外所有的公众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吸烟区内除外)。
3、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相互监督提醒院内吸烟者。
4、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外院人员在室内吸烟。
5、院领导及职工干部要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宣传发动,做到无烟医院创建知晓率100%,掌握戒烟、控烟及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并进行无烟工作预检查。
2、正式实施阶段(2015年6月-11月):每月进行无烟工作检查,与绩效工资挂钩。
3、申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县卫生局正式检查验收。
五、主要措施
1、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全院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认识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意义,并组织讨论创建无烟医院具体措施。
2、营造控烟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张贴禁烟标志及温馨提示话语,印发控烟倡议书,编印控烟相关知识和“无烟医院”手册,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开辟控烟宣传专栏,医院网站设立控烟宣传专题,取消公众场合烟灰缸。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烟医院”创建领导小组.
4、开展干预活动。对本院吸烟的职工,特别是医生提供戒烟帮助,给予技术、心理、环境,甚至药物等方面的支持。明确一名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戒烟咨询医生:陈太安 戒烟咨询电话:0933-6710066
5、落实科室责任。以科室为二级控烟单位,科室负责人与院长签订无烟科室协议,成立科室控烟管理小组,有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明确1-2名控烟监督员,负责辖区内控烟工作。
6、严格督促检查。
①、每天由带班领导和监督岗人员对控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各科室所属区域内禁烟区要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头,发现医院职工工作时间吸烟者,通报批评并处每人每次罚款20元。对于每月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者及科室,报院办公会,科室负监管失职之责,视情节对科室给予处罚,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年终考核内容。
③、发现外院人员在室内抽烟者,本科室在场人员未劝阻每人每次扣5元。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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