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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值班值宿制度
加强值班管理是及时掌握各种情况,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使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特制订值班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班实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每天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带班,1至2名值班员值班。主要承担上传下达,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
二、严格交接-班时间和交接手续,交-班时间为每天8时整,交-班时要把当班期间已处理及未处理的情况和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三、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和有关报表,建立电子文档资料,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带班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批示,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处理工作。
四、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所办理的保密事项。
五、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空岗,不误事。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值班人员工作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信息要及时记录,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带班主任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快速传达到有关人员进行处置。
2、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根据上级领导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到达事发现场。
3、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对应急事件信息处置之后,必须与派出人员或发生应急事件的单位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和掌握应急事件的发展事态和处置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清楚并及时上报。
4、交接-班时必须双方在场,交-班人要把上一班的有关情况及处置进度完整地传达接-班人,签字后完成交接-班。
俎店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及时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
二、安排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实行党政领导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
三、协调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接报后详细了解事件有关情况,认真准确记录,并迅速向乡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值班期间接到的各类信息、传真、公务电话等,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报乡主要领导批示后,通知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处理。
五、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值班工作,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太仓工商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受理重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局统一制定应急值班表,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局领导为带班领导,相应科室为值班科室,科室负责人为值班联系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保委消费者投诉功能。值班电话保持畅通,各分局、科室负责人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
第二条:各值班人员按照局值班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局正常工作日值班电话接听由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保委负责。处理日常投诉举报。遇重大事件立即向当日值班联系人汇报,并由值班科室负责人向当日带班领导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程序和有关规定,熟悉使用值班设施,把握好接听来电(来访)、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汇总结果等环节。
第五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规范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和发布。值班日志和值班记录(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六条:加强局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费者投诉中心的规范,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受理中心)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并保持室内肃静。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值班领导(值班科室负责人)非公务外出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值班人员(含节假日值班人员)请假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并报当日带班领导,并由本部门安排好其他人员值班。其他外出报告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员按作息时间执行,午休时间值班(应急值班)由当日值班科室负责。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员按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其他时间由安保人员负责值班,当日值班科室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处理(正常投诉举报受理除外)。
第十条:局统一制定应急值班安排表(附应急值班安排表),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安排不变,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制度。
第十一条:局监察室、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时通报。各分局按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吴集卫生院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1.为了提高我院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中心领导带班、中心办公室安排总值班,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值守、卫生应急办组织协调值守工作。
3.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卫生应急值守按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中心总值班。
5.总值班人员和中心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相关科室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各自的职能或职责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6.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7.卫生应急各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单位时应向管室负责人请假。
8.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院领导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环保局环境应急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波水乡应急值班制度
第一条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担负乡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电话传真,掌握辖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负责办理向市级报告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保证乡政府与、市政府,各村和驻乡各单位联络畅通,指导各村、驻乡各单位值班管理工作,检查、通报全乡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协调、督促各村、驻乡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第四条值班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国家、省、、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值班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地区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办、市政府办、市应急办报告。
第九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
第十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值班员要将公共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记录准确后,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办、市政府办、市应急办汇报。
第十二条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村及各单位,如遇紧急重大、重特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员可越级先向办、市政府办、市应急办报告,并根据上级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报告中要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值班员要根据公共突发事件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做好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如:通知公安、村级专职干部、巡逻员等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通知卫生部门调集有关医疗救护单位的车辆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通知有关医院接受伤员,保证急救药品和血量充足;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抢修供水管道、供电线路,尽量减少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通知通讯部门,尽快恢复电话线路,保障现场指挥中心电话等通讯设备的畅通。如有涉外事件应向上级外办报告,请示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沟通语言,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赶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五条随领导赴事发现场的值班干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服务好领导。
第十六条值班员接到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后,在处置过程中,要每隔2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其它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
第十七条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意图,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应急值班室制度
为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信息畅通,处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天4点30前收集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不稳定因素每日一报。遇有情况,立即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及时处理,同时上报给公安局。
二、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交接-班时间为早上9点整。交接-班人员要双方签字生效。
三、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用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四、值班期间,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因事、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办公室领导请假,并由办公室领导安排调换。
应急安全值班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坪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7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清楚掌握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分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3、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4、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
5、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6、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行政成员轮流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协调事宜。
7、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8、如有违反规定、玩忽职守,从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学校事故追究责任制》和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值班及应急工作制度
(一)值班工作安排
1、局机关值班工作由教育局长统筹安排,班子成员带班,班子成员分管股室轮流值班。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制定轮流值班表。
2、局班子成员带班实行轮流制,值班时间为一周,按照轮流值班顺序表履行值班职责,并认真填写教育局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3、局班子成员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公务活动。遇有特殊情况,应请示局长同意,并按值班顺序表向下移交。
4、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带班领导、值班股室人员必须在办公室,星期六、星期天手机开机,保证24小时畅通。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值班另行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做到态度和蔼,待客热情主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当班的一切工作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和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对失职、渎职而酿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2、对外来人员的出入,应按要求实行登记,严格把关。
3、对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值班人员问明情况后,应当介绍其与相关人员联系。
4、值班司机要按时到岗,搞好值班服务。值班车辆不足时,由值班人员通知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
(三)电话处理
1、接打电话时,首先要问明对方单位、姓名、职务,注明接打电话的时间,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电话记录。
2、重要电话,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按程序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呈报局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办理情况http://www.oh100.com要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
3、打电话联系工作或向有关方面通知领导交办的事项,要事先拟好电话稿,讲完后与对方进行核对,并将办理情况向交办领导汇报。
(四)公务接洽
对来教育局联系工作的,按以下程序接洽:
1、先问明来人身份,再进行接谈。
2、接谈时,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
3、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值班人员无权答复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和办理;一时不能答复和处理的,要说明情况,并请来人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4、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签收文电传真,要及时转送,急件急办。
(五)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1、属报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电话,要问明详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告人单位、姓名、职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后果、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临场负责人、指挥地点、联系电话、接报时间。
2、迅速处理。根据电话记录,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迅速做出处理;必要时通知局机关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察明情况,搞好续报,协助领导处理。搞好跟踪和反馈,及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
(六)交接-班
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值班情况、需要继续处理问题和教育局领导的活动安排情况。接-班人员要将需办理的事项了解清楚,及时处理。重要事项要做好交接记录。
应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市环保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
第三条 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应急联络组批准。
第四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的
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并及时向应急联络组组长报告。
第五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六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
第七条 值班员要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
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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