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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应急办值班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局级领导带班,各科室同志轮换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根据值班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上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由所在科室协调或与其它值班人员调整,不得出现脱岗;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负责对外接待、疫情、灾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电话的传呼、公开电话的处理、值班室的卫生保洁以及下班后对机关安全进行检查等;
(四)值班人员对来访、联系工作的同志要认真执行接待“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礼貌,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处理工作;
(五)值班时间内,如遇疫情、灾情及突发事件,应弄清情况。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通知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织医务卫生人员进行处理,并认真作好事件处理情况记录;
(六)值班人员要负责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时涉及的秘密事项,如疫情、灾情等,要注意保密,值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局领导和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
苏州市卫生局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制是指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窗口有序运转而制定的制度。
第二条 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周一至周五每天夜间需值班,周六、周日值班人员按照8:00-12:00、12:00-18:00、18:00-次日8:00三班轮值。局办公室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需有人值守。
第三条 参加值班人员为局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值班轮流表,按规定时间值班,每班一人。职责为处理来电、来访,负责财物安全等。
第四条 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坚守值班岗位,若遇特殊情况外出,须落实替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情情况,及时汇报、反馈信息至处室负责人,并根据领导意见作出处理。
第五条 值班纪律:
①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空岗。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协商换班。
②值班期间,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值班期间接触到的机密性信息,资料要妥善保管,禁止外人随意翻阅。
③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将当班接收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1
1.为了提高我院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制,采取院中心领导带班、院中心办公室安排总值班,职能所按职责分工值守、卫生应急办组织协调全面监控的机制实施。
3.应急值班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卫生应急值班按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和下班时段17:30-8:00)和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分别安排。非工作时间应急值班由院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院中心总值班;工作时间的应急值班按职能分工、各有侧重的方式由卫生应急办、中心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责任人值守。
5.工作时间段应急值守分工:传防病科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值守;检验科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食物、化学、职业与环境中毒,核与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值守;卫生应急办重点负责上级单位、相关机构报告的卫生应急信息、救灾防病及网络直报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值班;中心办公室重点负责社会机构和社会群众报告的相关卫生应急信息的值班。
6.总值班人员和中心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传
防科、检验科、卫生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本规范的卫生应急信息处理规定程序办理。
7.值班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8.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本辖区应向负责人请假。
9.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报告相关科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吴集卫生院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1.为了提高我院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快 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应急值守实行 24 小时制,采取中心领导带班、中心办公室 安排总值班,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值守、卫生应急办组织协调值守 工作。
3.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 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卫生应急值守按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中心总值班。
5.总值班人员和中心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 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相 关科室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各自的职 能或职责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6.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 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 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7.卫生应急各分队成员实行 24 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 开单位时应向管室负责人请假。
8.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 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因特殊情况不 能值守的,应报告院领导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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