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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值班补休制度
1.进修工作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科教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进修任务。
2.进修期间一般为6个月至1年,专科进修班按有关要求定,6个月以内的为短期学习或培训,一般不安排住宿。
3.进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要求为:
(1)普通进修
临床专业必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县及相当医疗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医技、护理及其他专业必须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县及相当医疗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专科进修班
按有关办班要求规定。
(3)短期培训、学习
专业资格标准同普通进修。
4.需要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进修申请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经选派单位同意盖章后交科教科,凡预计进修期间有重要的事情如晋升、结婚、生育等请勿联系进修,上级部门委托举办的专科进修班的申请需由其转交。科教科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进行水平考试,择优录取后发出进修通知,并将进修人员情况提早通知各科室。
5.进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及时交纳进修费用。未交纳费用或无故逾期报到的,不予接受进修。
6.科教科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进修人员报到后,应向其详细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并陪同到财务科、图书馆、病案室、食堂、宿舍等地,安排好生活、学习等事宜,送到进修科室。进修结束后,应给予办理相应的离院手续。
7.科教科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8.科教科对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应定期检查、认真考核,帮助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9.各科室进修工作由科主任负责,可委托其他主任或住院总医师管理。要选派合适的人员指导进修,要根据进修目的,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好的要及时表扬。临床科室三年以内人员不得承担进修带教任务。专科进修班带教老师须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10.科室对进修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组织纪律性等,并记入其进修考核成绩中,考核结果要及时上报科教科。对进修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的进修人员应及时表扬,对医疗作风恶劣、业务水平差、劳动纪律松驰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进修人员,科室应及时报告科教科,提出处理建议,表现太差的应及时退回。
进修结束后,科室应及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做好书面签字,交科教科。
11.科室带教人员对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期间的工作负责。
12.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人员,虚心学习,认真工作,努力完成进修任务,同时应积极参加医院其他各项活动;是党、团员的应转办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有关活动。
13.临床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参加急诊值班,医技科室的不得单独出诊断报告。处方权由带教老师提出,给科主任批准,报科教科备案;在未取得处方权前,不得单独诊治病员,进修人员不得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或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疾病诊断证明。进修人员没有麻醉处方权,亦不得出具申办麻醉卡的证明。
14.进修人员应按原进修计划的科目、时间进行学习,未经科教科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的科目和时间,否则按自动终止进行处理。
15.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享有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因病需休息的,须由我院保健科出具休息证明,交给科教科备案,需离开医院休息的,应出具有关证明,本人申请,3天以内且不离开医院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条交科教科备案。凡因单位有事请假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函联系,请事假3天以上或欲离开医院的,科主任签署意见后,由科教科领导批准。假期满后按时返院和及时销假。
16.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及以上或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的进修人员的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只作鉴定,不发结业证书;超过2个月的,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不足1年的按比例计算处理。
17.进修人员可按规定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补休的,离院时可由所在科室出具证明,科教科审核盖章,供选送单位参考。积休时间不得超过壹周,亦不能用积休时间请假。
18.进修人员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其他错误后,应及时向科室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同时要深刻反省,作出书面检查。发生2起以上医疗差错的,不发结业证书,发生医疗事故或其他严重错误的,则终止其进修俟调查处理完毕,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9.进修期间要注重加强医德修养,保持良好的行风,不得开大处方,不得开车搭药等行为,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直至退回原单位等处理,凡收受病人红包者一经查对核实立即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20.在院内住宿的进修人员,必须注意保持宿舍及公共场所的整洁、安静,不得留宿外人,不得私自开伙、乱接电源、损坏公物等,发生者给予批评教育至终止进修等处理。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1.进修结束离院前必须办好一切有关手续,凡在进修期间损坏医疗器械、遗失书籍,x片等一律按医院有关标准赔偿,办完手续后经科教科同意准予离院。
22.凡因各项原因而终止进修的人员,必须在壹周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23.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类专业进修、学习人员。
ICU 医师值班制度
icu 病房应建立分级值班制度,明确各级医师职责,并确保贯彻执行。
1 一线值班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1.1 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病房,负责病房内所有患者的常规医 疗工作,完成医疗文件书写,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医师的指导意 见和治疗方案。
1.2 如患者病情出现特殊变化,值班医生给予及时抢救治疗,负责 与患者家属沟通并立即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1.3 要求主管医师与值班医师之间的交接详细、完整,不遗漏患者 病情变化,保证既定治疗策略的贯彻执行。
2 二线值班医师:
2.1 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要求随叫随到,如患者病情出现特殊 变化,及时调整治疗策略,指导值班医师进行抢救治疗,必要 时向上级医师及医院有关部门领导请示汇报。
2.2 负责协调上、下级医师治疗意见,保证治疗方案执行的延续性。
2.3 担任院内会诊工作,协助指导院内其它科室患者的抢救工作, 负责icu 患者的收治。
3 三线值班医师:
3.1 值班期间要求保持联络,如遇紧急呼叫,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 应赶到病房或立即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
3.2 研究解决疑难问题,负责指导特殊情况危重病人的收治、医疗
武汉市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生与交-班医生应当面履行交接-班手续,包括共同巡视病房,危重病例床边交-班,书写交接-班记录,交待未尽事宜,值班医师应准时到岗。当值班医师未到岗接-班时,交-班医师不得离开。
二、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病人,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医生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的病情变化和处理措施应记入病程记录,并扼要写入医生交-班本。
三、值班医师对急诊留观的病人应及时检查,书写观察记录,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及值班区域,值班医生在值班室休息时,如有医疗情况应随叫随到。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二线医师或主任;二线医师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及时解决一线医师的疑难问题。对病重或病危的患者,二线医师应及时查看病人,带领一线医师定时巡视,对诊断治疗应严格把关。
六、夜间值班医师及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参加晨间科内交-班会,在会上向全科人员汇报值班情况,包括重点病人和新入院病人情况。
医院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如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到岗,上一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应迅速报告科主任安排处理。
3.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至科室、病区,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4.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封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7.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需临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8.次日晨值班医师需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主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准入资格: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包括注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科室业务考核合格的进修医师。
二、临床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床位多少由科室自行决定,可酌情增设二线值班。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找人替班,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调换。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住宿,护理人员呼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病员,各级值班人员参与院内会诊或手术时,必须向科室留守值班人员或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离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科室不得对各级值班医师安排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抽调值班医师做其他工作,须安排合适的医师顶替其工作。
五、值班医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如病人需抢救时,抢救结束后,值班医生应按“抢救记录”格式,在病程记录中认真书写抢救记录。二线值班医师应作好指导并亲自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处置。
六、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必要时应逐级请示,并将执行情况如实记录在病历中。
七、值班医师每日在管床医师下班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工作,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一对一交-班。
八、管床医师在下班前应将需值班医师处理的有关事宜按科室交接-班本要求记入科室交-班本,值班医师接-班时应认真查看交-班本并签字。
九、值班医师应重点巡视新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处理病人后,应将处理情况记入该病人的病程记录中,并在次日清晨交-班时进行交-班。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向管床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接-班医师应提前15分钟到岗,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接-班者,应及时与交-班医师联系,交-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在接-班医师未接-班前离岗。
十一、科室每日晨8:00集体交接-班,病房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区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员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危重病员应进行床旁交-班。
医务处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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