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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内,不处理个人私事,不带小孩,不上街买菜,不串科室,不看非业务性杂志,不过早,不聊天,不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等。
3.因公出差要报告。科室负责人县内出差要告知分管领导;一般工作人员县内出差要告知科主任;分管领导县内出差要告知局长;县外开会、参观、学习培训,由局长审批,局长县外出差要向卫生局分管局长、局长告之去向。
二、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本年工作计划应于上年十二月末以前由科室提出,交办公室综合整理,在元月十五日前完成全局计划的拟定,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每月底各科室必须要有工作进度情况小结和下月工作安排计划,并提交给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
3.专项工作要有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拟定后提交局办公会讨论并落实具体工作安排,工作完成后由工作专班组长按时、按要求上报总结和资料。
4.各科室在六月底写好半年工作小结,十二月十日以前写好全年工作总结,交办公室汇总。
5.全局的年工作计划、总结、各专项工作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上报县卫生局、州卫生局法监处、州卫生监督局办公室。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要严格按时间和报告程序进行。
三、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学习培训时间,由办公室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实行签到制。
2.学习内容:主要是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学习和落实、政府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制度建设,学习时事政治及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专项工作内容,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政策等。
3.业务培训主要以参加省、州两级培训的人员为师资,回来后及时对全局职工进行培训 ,组织单位业务骨干和外单位专家技术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全局职工培训,开展案例讨论。
4.学习和培训时每个人必须做好笔记,并写好学习心得。
5.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培训者按旷工处罚。
四、会议制度
1.局办公会一般每月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若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增加召开会议的次数。
2.中层干部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上午,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召开的次数。
3.乡镇卫生监督员会议每月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领工资时。
4.全局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5.各种会议办公室要作好会议记录及考勤签到。
五、考勤制度
1.办公室建立考勤登记本和工作日志登记本,实行每日上班签到制和工作内容登记制,各科室及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履行签到制和工作登记制,局机关组织稽查科对各科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并检查工作日志本,不认真签到或工作日志不认真填写的对科主任进行处罚,不签到视为放弃当月全勤奖,如有代签情况处罚代签者。考勤情况和检查情况按月统计,次月3日前汇总后交财务室。
2.职工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四小时,按全天旷工计算。
3.职工病、事、丧、产、婚假,须事先办妥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交局办公室登记。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或休假手续的。
(2)假期已满未办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超假者。
(3)请假虽被批准,但经查明请假原因属于弄虚作假者。
(4)出差或下派期间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无故不到岗者。
(6)因违法乱纪,斗殴致伤休息或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六、各种假期的相关制度
(一)探亲假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县外30天,县内乡镇10天。
2.职工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给假,县外20天,县内乡镇10天,已婚职工每二年给假,县外30天,县内乡镇15天。
3.探亲假由个人申请,科主任根据工作安排,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办理手续。
(二)婚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婚假:7天,晚婚18天(女性23岁以上,男性25岁以上)。
2.产假:女职工3个月,已婚妇女晚育(女性23岁以上
),4个月,其配偶有10天护理假。
3.计划生育假:早孕流产休假15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休假30天,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男扎术后休假10天,女扎术后休假25天。
4.一年内的第二次引产、刮宫者,其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带环受孕者除外)。
5.休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办理手续。
(三)公休假
1.工龄1-10年,休假5天,10-20年,休假10天,≥20年,休假15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所应休假的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或按《条件》规定的。
(3)探亲假天数超过所应休假的天数的。
3.休假安排:本人申请 ,科室安排,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
(四)事假规定
1.请假制度:实行假条制度,假条均交办公室备查,无假条者一律视为脱岗。
2.职工请假2天内由科室批,5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3.科主任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
4.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五)病假
1.请假制度:实行医院诊断证明和假条制度。
2.门诊观察治疗的疾病请假由科主任审批,需住院治疗的疾病请假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
(六)丧假
1.职工双方直接亲属去世,准假5天(不包括路途往返时间)。
2.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办理手续。
(七)各种假期的相关待遇和规定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各种假期。
2.探亲假、婚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假期内享受全额工资待遇、财拨的津贴和奖金,单位福利,不享受绩效及其他自挣津补贴。
3.病假4个月内享受全额工资待遇、财拨津贴奖金和单位福利,不享受绩效和其他自挣津补贴,超过4个月以上不享受自挣的任何绩效和津补贴。
4.事假单月累计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30以上天不享受全年出勤奖,并不参加评优。
5.病假单月累计10天以上不享受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60天以上不享受全年出勤奖,并不参加评优。
6.事假每天扣工资15元,假期内扣发各种津补贴和奖金绩效等,享受单位福利。
七、进修和脱产学习制度
1.进修和脱产学习(含挂职)必须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并签定相关协议。
2.进修和脱产学习(挂职)期间半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享受全额工资待遇,财拨津补贴和单位福利,不享受奖金、绩效工资和自挣津贴。
3.以取得资格和学历而参加的考试和成人教育而请假,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累计5天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和其他自挣津补贴(可充抵公休假)。
八、奖励制度
参照本单位分配方案
九、处罚制度
1. 凡是需上报的各种方案计划、总结、报表、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无正当理由没报或迟报超过2天者扣当事人或科主任50元(含分管领导),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不参加年终评优。
2.不按规定记录科室考勤和填写工作日志,每次扣20元,发现代签扣代签者20元。
3.违反考勤制度规定者,按下列标准处罚:迟到、早退、脱岗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予以停职停薪(只按400元/月的生活费发放)。
4.无理取闹、吵架打骂扣款200元,上班时间下棋、打牌、娱乐,除写书面检查外,扣款100元。
行凶打人者,除上报上级机关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负担全部医药费及营养费,取消半年奖金并处罚500元。
5.上班时间未着装者,发现一次扣20元。
6.励行节约,随手关灯、关水、关门,违者罚责任科室50元。
7.各科室所负责的清洁区,凡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者,一经发现对责任科室处100元罚款。
8.利用单位电脑玩游戏、看电影者,发现一次扣50元。
9.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出具假证明、假报告或假文书等现情况,除责成当事人收回外,处200元罚款。
10.执法不公,营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取消当月或半年或全年奖金。
11.上级或单位安排的专项工作,没完成或受到通报,扣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100元。
12.司机凭出车通知单出车,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车,发现一次,扣责任司机50元。有车库不入库者,一天处罚20元。
各车辆仅限于责任司机本人驾驶,不得无故借给外人驾驶,违者扣款50元,若发生事故,除扣发当月奖金外,还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安全保卫制度
1.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和检查评比工作。
2.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或主动询问。
3.各科室要加强管理,下班时要检查电、水源,关门窗。
4.分管局长要定期组织防火、防盗等机关安全检查工作。
5.完成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的其他任务。
十一、科室管理制度
1.在科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要求,制定本科室的管理细则和工作程序。
2.对科室人员实行定位、定职责、定任务、定指标,对每一专项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指标,并作为考核依据。
3.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工作职责、基本情况、工作计划、重点图表等基础材料。
4.按时、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各项工作交接及各种表、卡、帐及文书的上报或上交。
十二、接待及误餐制度
1.接待实行派单制,误餐实行报告制凡无派单登记和报告登记者,一律不予报销。
2.乡镇办事处来人办事由乡镇科安排接待其他来人由办公室安排接待,标准为30元/人。
3.县内相关单位因协作工作需要接待的,由相应分管领导安排接待,州内外兄弟单位来客由分管机关领导接待,县里领导及上级单位来客由局长安排接待,接待的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鼓励节约。
4.所有接待均要在办公室填拿接待单,并核定陪同人员,饭后原则上不得开展其他消费性娱乐项目。
5.因市场整顿、专项行动和乡镇工作需工作就餐,要报告登记并现金结帐,同时进入科室成本核算。
6、报告、登记、报销统一由分管机关领导和办公室负责。
十三、文书、资料管理制度
1.发文:凡以卫生监督局名义正式发出的文件,先由承办科室拟稿,分管领导修改签字后局办公室审稿,然后送局长签发。最后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承办科室校对无误之后复印、盖章、发出。并将底稿和打印文叁份存档,凡属机密文件,文稿上一定要注明机密等级(秘密、机密、绝密),并严格审查打印份数和发送范围。
2.来文:办公室收到来文来电后应及时启封、编号、登记,然后送局长阅签后送分管领导落实有关科室阅办。
各科室对办理后的文电应集中保留,每半年清理一次(专项任务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后要有统计和小结),交档案室归楼;经常查阅的文电,可保留复印件。
3、各种信访、举报、投诉和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在稽查科要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局长签阅督办,处理终结后及时进行回复和上报。
4、各种文书或报表凡有负责人和审核人一栏的必须报相关领导签字。
5、各种样品检测结果如需要公示的,由分管领导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再报卫生局批准。
6、各类样品检测报告书必须每周一报分管局长审阅,凡结果不达标者一律进入处罚程序。
7、食品经营场所或公共卫生经营场所卫生量化分级评定表每周一报分管局长审阅,达标者按规定进行上报州级或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不达标者下达整改通知,仍不整改者按程序进行处罚。
3.图书资料管理
各科订阅、购置图书资料,须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统一订阅、购置,擅自购买不予报销。
外出开会学习所发资料或在省领回的资料要先在稽查科室登记后发到科室统一使用,不得据为己有。
4.档案管理
凡是已处理完毕的文件、会议材料以及其他资料、图片应及时交办公室进行分类归档。次年的4月份对上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后交档案室保存。
保管期限按档案的利用价值分永久性保管、长期保管、短期保管。
十四、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和管理
1.各科室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出车实行报告登记制,行政管理用车和乡镇科用车实行一事一登记,城区科室用车实行一周一登记。
2.各车辆由指定的责任人开车,统筹安排出车。杜绝擅自出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允许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司机负责。
3。责任司机平时要加强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车况,保证工作用车安全。
4.车辆的年检由责任司机负责,其他证费由责任司机事先提出,办公室统一办理。
5.车辆所有汽油实行每周五报销制,具体为办公室每周四下午将各科用车情况登记表交分管局长,各司机报销费用时先由分管局长核签再经局长签字报销。
6.私人用车在不影响单位业务用车的前提下,经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安排,但必须承担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未经批准用车,若发生意外,责任司机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7.车辆下班后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泊或入库。若特殊情况需停泊其他地方的,需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且若发生被盗等后果,由责任司机负全责。
(二)车辆的维修管理
1.责任司机对车辆需维修、保养的项目填报车辆维修申报单,并报分管局长审批(维修费用较大的请示局长批准),补胎、洗车现金结帐。
2.办公室将车辆维修申报单进行备案后,责任司机将车开到指定的厂家进行修理,并确保维修质量。
3.办公室建立修车档案,车辆每次的修理时间、费用、主要零部件的更换等都要作详细记录。
4.结帐时由办公室和责任司机对车辆进行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并严格控制维修费用,经局长签字后报帐。
5.车辆使用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一律进入科室成本核算。
第二章 政工人事管理
一、在职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的对象和原则
对象:根据人事局的文件规定;所有在编在岗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乡镇办事处人员)。
原则:上述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尚在见习(试用)期间;
(2)离职脱产学习、培训、挂职一年以上的;
(3)因病休息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
(4)探亲、事假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
(5)本年度办理退休或病休、内退手续的人员。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的内容、等次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1)因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办私事,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全年无故旷工7天以上者。
(4)拒不服从单位安排,十五天不到岗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6)民-意测评不合格票达50%以上者。
3.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总结述职。
(2)民-主评议、民-意测验。
(3)确定等次。
4.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按从事部门的规定予以奖励。。
(2)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单位可适当奖励。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科室可以申请其换岗,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下岗处理。下岗人员停发工资,每月给予本人标准工资以作生活费。
二、关于对接收学生及人员调进、调出的管理
1.关于接收毕业生的管理
(1)根据专业需要,有计划地接收应届毕业生。
(2)必须专业对口,原则上以本科学历者为主。
(3)必须身体健康,品学兼优,五官端正。
(4)见习期一年,无自挣部分奖金,由办公室安排到相关科室轮转。
2.关于调入人员的管理
确因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接收申请调入人员。申请调入人员,必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控制在男性35岁以下,女性30岁以下。具有专长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关于调出人员的管理
(1)要求调出人员,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
(2)凡在单位工作期间,带薪参加学历教育者,必须再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动,否则由本人向单位交纳学习期间全部费用,才能调出。
(3)专业进修培训三个月以上者,需再工作二年以上方可调出。否则向单位交纳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
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纪律和财经政策。依法多渠道筹措经费;合理编制卫生监督局财务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与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管理体制
1、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2、单位财务室全面负责管理单位的各项财务工作,各科室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与统一核算。
四、预算管理
1、编制预算的原则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搞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各项收入需尽量核实,对难以确认的收入不得高估,避免赤字隐患。
3、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突出以监督执法为中一心。
4、预算由财务室根据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结合单位财力的可能性,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5、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以及重大开支项目,经财务科,或有关科室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收入管理
1、单位的一切收入由财务室负责统一管理与统一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转移和挪用。
2、各种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3、财务科室要加强票据的管理,办理好领取时的相关手续,票据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入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支出管理
1、支出主要分人员费用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等;公用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2、单位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财务室在办理各项支出时,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支出原始凭证的审核,根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履行报销手续。
4、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5、原始凭证经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属于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还须有验收人签字。
七、资产负债管理
(一)资产指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具体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二)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贷等。
1、资金管理
单位在银行开设统一帐户,由财务室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开设银行帐户或设立小金库。
2、财务室应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项进行清理,催办结算。
3、财务室要严格控制借出款项,所有借款必须是因公;借款时要填写借款单、注明用途,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人在办公事后要及时办理还款手续,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者,财务室直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还。
4、办公室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存贷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三)国家资产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其他。
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两方面。财务室以价值管理为主,设置总帐和分类明细帐进行核算;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以数量、金额分类明细核算,每年底,要对使用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同时对财务室对帐。
(四)负债指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款及暂存款、应缴款项等。
(五)单位财务除接受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以外,还应该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每年的财务收支预、决算要采取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各科室对固定资产要严格管理,专人负责,建立档案和帐本。
2、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科室提出购买计划——办公室汇总,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会同有关人员采购_一凭发票实物到库房验收入库并签字——财务室入帐——使用科室领出库;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装备都必须先在库房按要求入库,建帐后方可投入使用。凡不按上述程序办理者,不予签字报销。
3、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
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联——科主任签报理由——办公室现场查看签发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将申请表送财务室。库房冲帐核销。
二、财产物资的核算与管理
1、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核算,统一调拨)。
2、所有财产物资购入,必须严格实行验收、入库,分类建帐。各科领用要开出库单,不得临时借用。
3、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牵头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核算到科室成本。
4、财产物资的保管要科学有序,不得造成积压。
5、在外工作人员须购买的物资产品,要电话请示局长后可临时购买,回来后按程序补办手续方可报销。
6、职工调离本单位,先到各科办好交接手续,取得清单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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