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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办正、副主任、指挥科(股)长、值班员、电台报务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防火办正、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指挥科(股)长,值班员具体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电台报务员负责无线电通讯事宜;值班司机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要保持值班室、报务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保证值班所有电话、电台、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电台要在规定开机时间开机,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更改通讯频率或关机。值班电话铃响五次后仍无人接,视为值班人员空岗。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
为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提高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高效处置森林火情的能力,确保履职尽责,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成立洪泉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定值班值班(带班)人员安排表,确定值班电话,公布并上报备案。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森林防火业务,具备独立处置突发森林火情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单位领导通知要在岗带班,履职尽责,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三、值班室要具备信息传递、应急通信、24小时应急值守等设施、设备。
四、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处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及火险状态,及时传递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办理来电、来文等应急工作。
五、值班员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要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替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六、值班记录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详细记录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火情、火险信息、重要事项及交接-班等相关情况。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保存管理。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细则
为严格安全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细则: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党组成员带班,负责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领导,随时抽查和监督当日值班情况。
二、值班室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不允许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后离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必须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各镇、重点村(区域)值班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填写要求:时间、地点、人物、火情原因和经过、处置结果、上报情况及领导批示等)。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带班领导书面批准,并安排接-班人员到位后方可。
五、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及时准确察看坐标图,迅速确定火情地点)、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带班领导,及时通报所在镇村防火办负责人。
六、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进行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和传真机系安全专用设备,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七、责任追究。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离岗、脱岗的,扣发当日值班补助,并责令书面检查说明情况;被宜昌市局、省厅防火部门抽查并给予通报的,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300元的处罚,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因接处警、调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重大损失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该季度优化发展奖,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制度限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由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森林防火值班兼任政务值班职责。值班人员在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值班任务的同时,必须做好电文处理、来信来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值班人员时间。护林防火值班要固定专人,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二、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三、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情况及天气情况。林业站要区、乡防火办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向乡防火办汇报防火情况。若漏报、迟报给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 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 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 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和国有林场(苗圃)要设立护林防火值班室,固定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事情,并要按日记载天气情况。
四、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严禁交接-班手续不齐,留有空档。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间的协调,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定期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保证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顺宁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枫岭乡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闪石乡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由我乡值周领导担任,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由乡值周人员担任,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20分钟者视为空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实行点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办期间应按照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五、带班领导要督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 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林区在森林防火期,必须每天有 领导值班,随时联络,及时传递信息,并做 好各种记录。
二、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可由值班领导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决不允 许空岗和随意替班。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 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 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森林火 警报告时,除做好有关记录外,要立即把情 况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 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 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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