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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公共卫生制度
游泳池是我会所会员健身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顺利地开展健身运动,满足广大会员健身的需求,保障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安全管理
1.游泳池开放时间由会所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3.如会所发现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会所有权禁止此会员的游泳活动。
4.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
游泳池遵守规定:
1) 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2) 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3) 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4) 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5) 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
游泳卫生管理
1、游泳池卫生管理
游泳场所的管理。定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与经常进行的药物处理相结合,保障游泳场所的清洁卫生。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清扫游泳池的周围,防止碎石、玻璃及其他杂物损伤人体或影响水质。水质的卫生管理。确保水池无杂物、无漂浮物。要按要求对水池进行消毒。
2、个人卫生管理
1) 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 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 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 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 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游泳场所和器材的管理
保护游泳场所的各种设施,延长游泳池的使用寿命,并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有关管理人员和救护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器材的使用及损耗情况, 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以便作相应处理。
游泳池资料管理
游泳池开放后,要逐日填写游泳池的管理日志,记录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二、游泳池救护员管理规定
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会员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会员的安全负责。
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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