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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站制度牌
预计本月上旬开始,惠州市所有享有政府补助的农村卫生站将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基层群众在村卫生站看病的医药费将实现现时报销。与此同时,全市农村卫生站还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物零差率销售。
预计本月上旬开始,惠州市所有享有政府补助的农村卫生站将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基层群众在村卫生站看病的医药费将实现现时报销。与此同时,全市农村卫生站还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物零差率销售。
安墩镇葵双村的郭伟平认为这一政策非常令人高兴,“建了村卫生站之后,看小病不用出村,现在还将落实药物零差价销售,并能现场报销药费,相信以后看病会越来越便宜。”
日前,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州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惠州将率先全省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该方案计划将于本月上旬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要将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为就医群众进行现场结报,方便群众就医;同时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向村级延伸,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村卫生站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方案提出,待该方案正式实施后,全市所有享有政府补助的农村卫生站将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为就医群众进行现场结报,方便群众就医。同时,村卫生站还将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据方案,村卫生站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将纳入医保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据悉,目前惠州市的一般诊疗费标准定为5元/人次,已百分之百纳入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将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施现时结报,这显然可以方便群众看病,减少群众的看病的成本和顾虑。”博罗长宁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郭善红认为这一改革方案很好,“正是基层医改需要走的方向。”
博罗县罗阳镇田牌村村民陈进祥也认为这一方案有助于减轻村民看病负担,“村里看病直接就能报销,那看小病基本不用什么钱了。”
10月起全面配备基本药物
方案规定,村卫生站必须全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严禁村卫生站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
同时,乡镇卫生院将对村卫生站用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指导乡村医生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村卫生站所配备和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执行。村卫生站应做到明码标价,公开医疗服务、药品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据方案规定,方案实施起至9月30日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村卫生站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清查处理库存基本药物,按照进价进行销售;10月1日后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在期限内仍未使用完毕的非基本药物,将由各县(区)采取调剂使用等方式妥善处理,避免浪费。
博罗横河镇卫生院院长邹文佑认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并实施零差率销售后,村民看病肯定会更便宜,与此同时,村卫生站的收入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政府竟然出台了这一政策,相信在村卫生站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方面,将会有新的补贴政策。”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龙门县龙田镇旧梁村拥有2400多人口,该村卫生站就设在该村村委会办公楼一楼,这个约60多平方米大小的屋子,设有药房、候诊室和治疗室,“房子是村委提供的,比较新,卫生间也都有配备,目前很够用。”梁惠中说。
关于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方案也有规定,其提到,加强村卫生站建设,村卫生站建设由各县(区)负责,要将村卫生站建设成为标准化村卫生站。各乡镇(街道)、村应当履行对公共卫生的扶持职责和协助职能,无偿提供或新建村卫生站业务用房,每个行政村至少1间,由乡镇(街道)或村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免费提供业务用房使用合同,确保村卫生站的稳定和发展。
方案还规定,市级财政对困难村村卫生站建设给予每间2万元的补助。村卫生站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对于村人口超过2000人的村卫生站应适当增加用房面积。严格执行“诊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要求,对新建的村卫生站要增加“防保室(公共卫生室)和值班室”,基本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合理配备。
龙门县龙田镇卫生院院长吴东旭称,目前龙田镇辖区各村卫生站,都由村委提供了固定免费的场所,但具体是否达到了标准化建设要求,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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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目标:实现镇村管理“六统一”
镇村卫生服务以公益性为目标,改革现有的村卫生站管理体制,合理规划和配置村卫生资源,优化村医生队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村卫生站补偿机制等,在全市逐步建立“三制”、“六统一”,即对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补助制和社会保险制,对村卫生站实行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和统一考核管理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此外,将转变村卫生站管理体制,即村卫生站由乡镇卫生院举办,法定代表人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村委会负责人不再担任村卫生站法定代表人,实行院办院管。
村医考核:年度考核情况要在村民中公示
方案规定,对村卫生站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制度,由日常考核、注册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三部分组成。日常考核由乡镇卫生院不定期进行;注册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与是否继续执业挂钩;年度绩效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并对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民-主评议,年度考核情况要在村民中公示,考核结果要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挂钩,作为机构负责人奖惩重要依据。
责任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落实各项医改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惠州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县两级政府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的重要依据。
工资组成:公共卫生经费+购买服务+财政补贴
一是公共卫生经费。将40%左右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为11项)交由村卫生站承担,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给村卫生站,制定惠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村工作任务和经费分配表。二是购买服务。对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医保基金进行支付。三是财政专项补助。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给每间行政村卫生站每年补助1万元;市财政对中专、大专和本科毕业的乡村医生每月分别补助100元、200元和300元,每名护士每月补助600元,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每月补助700元和800元,到困难村卫生站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月再补助200元。
观点
龙田镇旧梁村卫生站医生梁惠中:
在村卫生站全面推行基药制度,这是有利于全体村民的大好事,虽然落实这一制度后,卫生站的收入或多或少地会减,但利于大家的事,我们表示支持。不过还是希望政府能够在村医补助方面多加倾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长宁镇卫生院院长郭善红:
加强监管是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之后必须要重视的问题。目前村卫生站其实已经是由乡镇卫生院监管,但由于村卫生站一般只有一个医务人员,他们在具体看病收费过程中,到底是怎么收费的,具体收了多少钱,用了多少钱,目前只能靠偶尔派人抽查和医生自觉来进行,可以说效果并不理想。
医改的效果监管需要有一个强大信息化系统来支持。如果在村卫生站所有的诊疗、收费过程都能实时录入电脑,并传入上级部门,这将能方便上级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令其及时改正。
村民郭伟民:
很高兴听到这样的利好消息。自从建了村卫生站之后,我们看小病不用出村了。现在还将落实药物零差价销售,并能现场报销药费,相信以后看病会越来越方便,也越来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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