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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精选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1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3.接受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领导制订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社区站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6.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有序的双向转诊服务。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中心工作人员的聘任、晋职晋级、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支情况,审查预、决算,审查物质供应计划。
11.及时研究处理社区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意见。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2
1.中心主任办公会
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副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传达上级指示,集体讨论研究和安排工作。
2.中心周会
由正、副主任主持,部主任、护士长及各科(站)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传达上级指示,小结阶段工作,布置下一段工作。
3.科主任会
由正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部、科(站)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
由科室正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护士长等参加。定期召开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科工作。
5.科务会
由科室正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中心周会精神,结合本科工作,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定期召开,总结前一段护理工作,布置下一段护理工作。
7.晨会(交班会)
行政管理部门晨会,由中心办公室主任主持,中心主任和部分管理人员参加,听取总值班人员交班报告,解决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当日全中心的.工作。
临床科室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日上班后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过当日工作。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3
xx社区关工委成立于xx年年初。一年来,在区、街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关工委努力挖掘社区资源,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创造性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探索社区关工委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有效途径,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关工委工作管理体系。特制定面图xx社区关工委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关工委全体成员每月集中一到两个半天共同学习全国、省、市、区、街各级政府会议精神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业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
2、每年必须参加一次街道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
3、个人利用休息时间采用多途径的学习方式增强关心下一代的工作能力,每年至少读一本相关书籍。
二、会议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区青少年问题研究会,邀请街道青少年教育办公室领导、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教导主任、管段户籍等人参加,共同制定相关措施,不断加强辖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减少和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帮扶弱势青少年。
2、每月20日召开社区关工委例会,组织策划各类青教活动,汇报帮教小组对问题青少年帮教进展情况,讨论青少年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年初将根据街关工委的工作重点制定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接受街关工委的日常检查、年终考核。
3、每次活动进行详细记载,图片资料详实。
4、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关工委工作、宣传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创建育人的氛围。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4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求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社区责任医生首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二、根据评估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不同健康问题和心理状况选择恰当的健康教育题目,并制定出健康教育规划。
三、制定相关人员对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既要科学性,又要注意普及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四、认真实施规划,根据不同个体或群体,采取不同的健康教育方式:
(一)采取宣传栏,宣传资料等书面形式,将教育内容交给居民自己阅读。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三)采取定期集中教育的`方法,进行防病及保健知识教育。
(四)采取小组教育的方法,对同类健康问题的群体进行保健、康复等教育。
(五)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个体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自我监测及家庭照顾教育。
五、定期征求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健康教育活动及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随时询问社区居民对防病保健知识的知晓度,以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5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中心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心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中心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中心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中心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中心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中心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中心内吸烟的人,全中心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
十、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一、本制度由中心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6
为加强出诊输液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及我中心制定的《外来输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诊服务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护士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输液出诊,须凭我中心(站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对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
3、对须做皮试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临床应用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使用本品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慎用者,原则上不宜出诊。
4、出诊输液治疗需患者或家属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
5、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凡外来药品输液出诊需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
6、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可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站点)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
7、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收费标准执行。
8、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7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2、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服务。
3、运用适宜的中医药、西医及中西医结合技术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4、承担重症患者院外急诊急救与转诊任务,对于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5、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6、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举办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手册。
7、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妇幼保健工作。
8、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
9、对残疾病人、偏瘫、脑血管病后遗症病人及有康复需求的人群开展康复训练及指导。
10、每年在辖区内进行社区普查,修订社区诊断,根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干预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对口管理,业务指导。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8
1、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把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中心医务科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或规划化培训,建立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3、中心医务科负责分批组织所有卫技人员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知识。
4、实施医务人员轮训计划,每年负责选派部分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三个月进修学习。
5、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政策管理、法律法规、医德教育、诊疗护理规范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6、所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应达到每年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学分。
7、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档案,进修培训情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9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责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一)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制定辖区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一)负责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对体检中查出疾病的患者认真给予治疗。执行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定期对辖区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订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本地疾病谱,及时编写健康宣传资料。每年至少4次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并保存宣传内容。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要进行跟踪,直至将该病人交由社区责任医生管理或病愈。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10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后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11
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车辆。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
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下午:17:00-18:30.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1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xx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如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一例罚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扣除年底奖金。
此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由慢性病管理小组解释。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篇13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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