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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停车管理办法
6月4日下午,山东商报潍坊记者站接到读者反映,在潍坊市向阳路(胜利街南侧)停车时,有收费人员前来收费,当停车人质疑其收费合理性时,收费人员说“交-警划了线,我们就收费,每次2元。”“穿着个马甲就收费,停车场收费到底谁说了算,标准是多少呢?在现场连个收费标志都没有,凭什么收费?”读者李先生对此充满了质疑。
记者了解到,根据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的《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监管。第四十六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场性质、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十七条 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费。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从该管理办法可以看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场性质、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如果没有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应该属于乱收费行为。同时,停车场还应提供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否则,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那么潍坊市区的停车场收费到底是什么情况呢?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东盛广场的收费
在东风东街的东盛广场前,设有收费停车场地。这里的停车场地主要提供给到福乐多超市内购物市民使用。停车场地内挂有详细的收费标准:凭借福乐多早春园店、美集诚品消费票据可以减免停车费,满10元免2小时,满50元免4小时,最多免4小时。在肯德基、阿香米
线、洗车场、KTV等消费,可凭消费票据根据以上标准减免停车费。
据介绍,东盛广场停车场地的管理者为东盛广场,并非公共停车位置,其收费标准可自行制定。然而,新华路沃尔玛的停车场地、潍坊银座、新华路佳乐家等超市的停车场则向市民免费提供。
东风街四平路口
东风街四平路附近的银海恒基大厦门前,有专门的收费人员,每次4元停车费。有“四平路停车场”的印章。而周围没有停车费相关标准的警示牌。而与之不同的,在银海恒基大厦的路北,联通大厅门口的停车场地,其收费标准为2元/次。而在东风街虞河路的东泰广场前面的停车场确实免费停车的。同是一个路口,路南路北收费却不一样,而在不同的路口,却是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很是让人看不明白。
泰华商场附近的收费乱象
记者了解到,泰华城东西两侧的停车场虽然凭借相关的购物票据可以相应免除停车费,但东边收费标准为5元一次,西侧收费则为2元一次。在假日广场门前以及泰华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停车,收费标准都是每小时2元,但是如果在泰华商场消费的话,可以凭购物小票免去两个小时的费用,工作人员也会给车主印着泰华印章的发票。
然而,位于泰华东侧的潍坊红枕酒店门前的酒店停车收费标准警示牌却显示:“停车每次收费5元,酒店消费客人凭《停车发票》以及盖有“已消费”章的《收费收据》返还车位使用费。”而在红枕酒店北侧肯德基门前,同样有世纪泰华广场的停车收费通知,上面写明“停车收费每次5元,凭世纪泰华广场当日消费小票可免费停车。”
此外,令人惊奇的是正在拆迁的原众客隆一楼,竟然变成收费的停车场地。在拆迁楼的一根柱子上挂着“停车收费”的字样,每次停车5元。
新华路口收费
在东风街和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工商银行门口有一个停车场,在该停车场南侧,挂有一个停车收费标准的警示牌。警示牌按照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其中4吨-10吨货车等收费最高,月停车费用为120元/月,夜间停车5元/次,日间停车2元/次。另外,私家车停车价格为80元/月,夜间停车4元/次,日间停车2元/次。
收费不统一 有的地方可讲价
记者了解到,停车收费的不统一,还表现不同的路段,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在胜利街的钻石大厦门前的收费标牌的收费为每小时2元,滚动收费。而胜利街中百大厦门前则没有任何的指示牌表明收费,6月6日晚,在胜利街中百大厦路北边,一位男收费员正在对停下的车辆收费。记者从采访中得知,本路段之前从下午六点开始收费,每次4元,不限时间;现在每次5元。而在路南边,记者从一位王姓收费员那里得知,4元、5元都可以,有讨价的余地。他们收费一般不出示收据,更没有给司机停车牌。就是路南、路北的差别,收费标准就可以变动。而且,夏季前后也不一样。在钻石大厦南院,记者碰到了正好来停车的陈女士。陈女士下车时,还没有回头就准备给我们钱。我们告诉陈女士我们是记者,不是收费的。她才说,“平时多是周末在这里停车,一次四元,一个小伙子在这里收费。没想到今天竟然没有见到人。这里没有任何的收费指示牌,却有人在这里收费。停在这里,连个停车牌也没有,汽车刮了蹭了怎么办?”记者了解到,根据《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购买车辆及相关财产保险。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出现刮擦、损坏、丢失等情况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情况给予赔偿。
而在汽车站门口,6时至19时,每次收费2元。广丰家居门口收费场,每小时收费两元。6月6日下午,在东方威尼斯数码广场南路段,没有收费指示牌,一位男收费员说,“一小时收费2元。”这地段的负责人刘女士说,“我们包月300元。”
《潍坊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停车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服务牌证; (三)建立经营管理台帐,填写内容全面、翔实、规范; (六)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发放停放凭证,并在车辆离开时检验收回;对于该办法中规定的“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发放停放凭证,并在车辆离开时检验收回”,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没有一家停车场给车主发放停放凭证。 记者 崔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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