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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政务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17 18:14:47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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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政务值班制度

为增强街道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街道办政务值班制度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

2.街道按照规定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

3.街道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设立公开栏、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并利用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务信息。

二、政务公开审议制度

1.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街道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

2.审议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

3.审议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

4.审议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5.重点审议工程项目招投标、救灾救济资金、政府采购、计生、财务收支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全街道各部门(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3.党政办(政务公开办)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4.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由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行政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1名以上机关行政负责人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在开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6.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1)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2)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7.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

(2)由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3)街道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提出审查意见;

(4)街道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8.不同部门(科室)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的行政部门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部门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9、各部门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10.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公开。

11.各部门在政府信息产生、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保密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12.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确认的意见。

13.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

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15.保密工作部门应当依法对保密审查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16.对违反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

1.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容备查制度。

2.按照《政务公开服务目录》及时进行公开,做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

3.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台帐归档整理工作。各社区、各基层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按要求建立档案,由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反馈意见、处理结果等形成文字资料,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4.要及时将公开内容上报政务公开办备案,内容与所公开内容一致。

五、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制度

1.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接受街道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2.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内部监督由街道纪工委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由街道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实施监督,及时听取意见、建议。

3.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政务公开办和纪工委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督促街道对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进行办理答复。

5.对于群众向街道反映的涉及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由街道按照上级要求办理,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向各基层站所直接反映的意见、建议,由各基层站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答复。

6.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投诉电话为0595-88155759。

7.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或业务科室领导对本部门(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人(或经办人)负实际承办责任。

2.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街道投诉,街道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与书面答复。

3.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要求的,由街道责令限期改正。

4.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办人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七、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1.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参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整理、分卷装订、妥善保管。

3.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做到不外借、不私自带回家、不损坏、不丢失等“四不准”要求,规范管理。

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值班制度2015-10-05 15:12 | #2楼

一、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以一星期为一个周期,办事处全体干职工轮流值班(特护时期值班另行安排)。党政办按值班表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到位,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每天都要及时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并负责值班时期内机关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须离开值班区域的,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值班委托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及时办理好值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值班工作的衔接。

五、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重要情况,任何人员接到电话后,都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和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六、实行值班考核和追究制度。由党政办负责对机关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凡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办法扣分,直至追究责任。

七、值班干部要严守值班纪律,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和党政一把手,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凡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石油路街道办事处新值班工作制度2015-10-05 18:15 | #3楼

加强值班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及时、高效处置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街道值班制度运行良好。但近段时间值班工作有所松懈,存在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根据区委办、区府办(渝中委办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一)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当日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原则,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认真检查通讯设备,保持值班电话、手机的畅通有效,并随时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接-班人员没到岗,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不准空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准脱岗、离岗、空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调班”必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

(三)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关人员占用值班电话闲聊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凡家庭无“座机”的干部,包括驾驶员、临聘人员,辖区内遇重大险情、突发事件发生时,全街干部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各类事件迅速得到处置。

二、严格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与带班领导联系和沟通。值班人员在接-班时要主动与带班领导进行联络,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二)做好值班记录及处置工作。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公文的查收处理工作。对接收的各类事项,要及时通知带班领导,并根据带班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做好传达落实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畅通。对突发重大事件或安全事故,带班领导要确保第一时间出现场协调处置,同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辖区内凡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等,均应在30分钟内(电话)立即上报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和1小时内书面详报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范围、趋势和处置情况”等要素;值班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瞒报、谎报”等。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

(一)值班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带班领导要随时(每周不得少于2次)抽查值班情况;严禁委托或者找临聘人员、清洁工代为值班。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脱岗、离岗、空岗,手机关机或手机开机10分钟内连续拨打3次无人接听等行为,造成值班不当、延误时机,形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者,按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或纪律、行政处分。

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机关值班制度2015-10-05 10:29 | #4楼

机关值班是每一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为此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职责

1、承接上级通知等事宜,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值班时机关来人及发生各种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准确地做好记录。

3、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值班人员接-班上岗时要了解办公楼各楼层及机关范围内(院子、车辆)情况,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自来水浪费等工作。

(二)值班上岗有关规定

1、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按序轮流参加值班。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得擅离岗位。

3、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4、按值班表应值班的人员,如当天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党政办公室填写替班单,经办公室批准方可替班,凡不按规定、未经领导批准,办公室不掌握的替班一律以不到岗计。

5、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值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替班,或安排提前换班。

6、值班人员要自觉维护值班室卫生,值班完毕负责打扫好室内卫生。

7、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茶店子街道办事处机关值班制度2015-10-05 13:59 | #5楼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由各科室负责,午休、夜间、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11:50至13:00、17:00至次日早上9:00,节假日为早晨9:00至次日早上9:00,交接-班在值班室内进行面对面交接。

2、执行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或代岗;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3、执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受理来电,须详细登记来电内容,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内容。凡交办、处理事项,须详细登记交办单位、姓名、电话、处理情况、结果及未尽事宜,并向接-班同志移交清楚,确保处理事项的连续性。值班记录做到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4、执行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值班时间接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或工作安排、有紧急信息或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办事处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5、执行值班抽查制度。办事处带班领导应按照要求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6、执行值班期间收看相关新闻制度。认真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19:00)、《焦点访谈》(19:38)、成都电视台《今晚8:00》(20:00)等电视新闻栏目,并做好记录、报告信息。

7、执行普通话值班制度。接听电话、上报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表述准确。

8、执行值班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谈论值班情况,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9、值班室设在办事处办公大楼六楼。值班电话:87533792、87530437、87572091(传真)。

10、爱护公共财物,值班交接时,要清点检查公共财物及办公用品状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当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会客、不准容留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人,违者按违反机关劳动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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