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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五、交接-班主要内容
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内容
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
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1、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9、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8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为规范中队值班秩序,搞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1、大队值班分四级值班,分别为:大队领导值班、中队干部值班、值班班长值班、火警值班室值班。
2、大队值班由大队领导轮流担任,每周交换一次。中队值班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天进行交接。中队干部值班、班长值班、火警值班员值班在中队交接-班时交接,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点到次日上午8点。
3、大队值班领导执行全勤值班规定,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辖区,特殊情况需交给代理人。中队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按照中队周表组织安排好当天的工作,认真监督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实行“五同”。
4、值班班长认真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准时发出各种信号,并组织中队集合排队,按中队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当天工作。
5、火警值班室值班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杜绝离人,凡因上厕所、洗衣服、就餐等情况,必须有人顶班才能离开值班室,并且每次最多不得超过半小时(火警值班员每天的洗澡时间为18点10分到18点45分)。凡发现值班时擅自离开无人顶替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连续两次出现擅自离开无人顶替的作辞退处理。
6、大、中队干部、班长根据自己的职责,审批请假人员的请假,值班室人员验证请假条后放行。
8、中队岗哨必须履行好大门警卫和维护营区安全的职责,保持部队营区庄严肃穆的形象。凡大队发现现役战士担任岗哨漏岗的,在当月量化考评中予以扣分,当年不得评先评优、选取士官、晋升为高一期士官;被总、支队督察发现现役战士漏岗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大队发现合同制消防员担任岗哨漏岗或着装不整齐的扣发当月的奖励工资,连续漏岗两次的作辞退处理;被总队、支队督察发现合同制消防员漏岗或着装不整齐的,直接作辞退处理。
9、中队非值班干部,可以在办公室处理相关工作,必要时协助值班干部进行业务训练和各种教育活动。非值班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中队工作,保持在岗在位,外出必须请假。
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人员定位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值班人员要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值班记录,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5、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系统不能正常传递数据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6、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遇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报告值班领导,以便组织力量及时解决,并做好值班记录。
7、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空岗、离岗或调整值班,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8、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交清当班所发生的事项和未处理的问题。
9、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交接-班时要交清公物,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做到“你不来,我不走”按时交接-班。
10、对当班未处理的重大问题,交接-班时要重点说明情况,下班值班员应对出现的事故及隐患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及时汇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1、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空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桃园煤矿
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为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3、交-班者应将重病人、新病人和有关需要处理事宜记入交-班簿,并签全名。接-班者了解上述情况后签全名。危重病人必须进行床头交-班,重点掌握病情。
4、交接-班人员必须参加晨会集体交-班,晨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分钟。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医疗情况处理,并记入病程录,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解决。
6、对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检查,给予必要的诊疗处理,并书写首次病程录。
7、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8、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9、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
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值班交接-班及早交-班制度
一、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由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并经注册的医务人员承担值班任务,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并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全面负责病房医疗和管理工作。全面详细了解急、危、重患者、重大手术围手术期病人和新入院患者的情况并在病床前进行交接-班。
三、各科主管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本科或本组急、危、重患者、当日新入院及手术后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床前交-班工作,床前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次日早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情况向主管医师(或下一班次值班医师)交-班,主管医师(或下一班次值班医师)签字。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病程记录及医疗措施的记录。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经治医师、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经治医师、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有变化应立即诊查患者,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致使值班医师不能休息的,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八、早交-班制度
1、时间:每日早晨上班准时开始。
2、主持:科主任或副主任。
3、参加人员:全病区所有医疗护理人员,包括进修、实习医师。
4、护理交-班。
5、夜间值班医师交-班:内容包括急、危、重病人情况,新入院病人情况,手术病人情况,特殊病人的病情、治疗抢救过程和其他患者的病情变化,提出需解决的问题等。
6、科主任或副主任传达院部指示和通报有关重要事宜,总结前一天工作情况,布置当天医疗、教学工作,强调医疗质量安全等。
九、医技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房、检验、放射、B超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交-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在诊室门口挂上提示牌或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值班职责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职责及交接-班制度
1. 值班是指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上班,以处理急诊检验或未完成的检验项目。
2. 值班检验人员接-班后,在交接-班簿上签到,检查检验仪器是否正常,检查试剂量是否足够,有问题及时向所在组长或科主任汇报。
3.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事确需短时间离开值班室时,务必标明去向。由于失职而造成的纠纷或差错,值班者应承担责任,要严肃处理。
4. 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不得拖延接-班时间,如接-班检验人员未到,当班检验人员不得离开,脱班半小时以上视为医疗事故。
5. 值班人员要急病人所急,及时、快速、准确地进行检验并报告结果。抢救病人标本应优先检验。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总值班报告。
6. 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7. 当班检验人员原则上应处理完在其值班期间接收的标本后方可离开,如遇特殊标本无法完成,则应详细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8. 值班期间如遇仪器故障,则应详细交接仪器故障及维修情况和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开。
9. 当班检验人员应完整填写交-班记录,包括签全名、仪器设备状况、特殊及危重病人情况、仪器故障及处理情况,与接-班工作人员交接无误后方可离开。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填写交接-班记录。
11. 值班人员遇有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请示上级技术人员或所在组长。重要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
12. 科主任要检查值班工作,查看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 值班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按国家和医院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大内科查房、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严格医师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内科及肿瘤内科联合值班,并具体如下: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患者的医疗工作,担任值班工作。
2、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值班医师根据病历书写规范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及抢救记录等。
4、及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汇报患者诊断和诊疗上的困难及就医者病情变化情况,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对自己所管病人需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与值班医师作好交-班工作。对重危患者,要用口头、书面、床旁交-班等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对所管病人在职责范围做好巡视,上级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7、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8、每周一、五为内科联合查房日,值班医师要熟知每位患者的具体诊疗计划。
2012.04.12
值班管理规定及值班交接制度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3、值班时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及接待业主(住户)的报修、投诉,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5、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6、如有事不能值班,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顶班,自行调班,也须向办公室告知,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顶班者承担;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情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内容,认真如实填写当班情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情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病房医师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凡需昼夜有人值班的临床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值班人数,并配备适当的技术力量,以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进行。
二、各科室(组)经治医师下班前,应将需值班医师处理的事项,特别是危重病儿的病情、重点观察项目、可能发生情况等进行交-班。
三、值班主治医师负责当日全面工作(包括全科医疗和行政管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四、各级值班医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下级值班医师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值班医师。上级值班医师也要主动深入第一线,指导下级医师。
五、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接-班医师未到,不得擅自离开。
六、值班医师不得随意换班,因故不能值班需经科领导批准,安排同级人员替班。
二八年六月八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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