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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实施方案
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 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三、车场收银员工作细则
四、车场员工配备及其他
五、车场守则
六、车场应急措施
七、车场财务收费制度
八、车场职级权限及监管
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一) 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 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 月租车辆的使用
1、 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 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 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 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 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 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 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 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 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 摩托车使用方法
1、 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 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 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 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七)时租车辆运行流程图
车辆进场 | 离开车场 | |||||||||
司机进入车闸, 取得租卡 | ||||||||||
司机泊车 | 离场 | 驾车及持时租卡至收费窗口缴费 | ||||||||
(八)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两名保安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摩托车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监控及录映,由消防监控中心保安员负责监控,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保安员及主管前往处理。
(九)清洁管理
1、 停车场之清洁由清洁工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一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2、 每月定期给车场之指示标准清扫一次,天花通道及清理蜘蛛网;
3、 对上下车道每月定期清洗两次,并通知车场主管;
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 车场进场保安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2、 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3、 对于不懂使用系统客人,要协助其进场;
4、 对于系统问题(如无卡、无法进入)需及时通知车场收费员处理;
5、 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6、 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雪糕桶放在固定车位上。
7、 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1)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禁止司机着车等候;
2)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主管部门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3)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8、 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9、 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主管人前往处理,并提供实际现场报告协助处理;
10、 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主管人员;
11、 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0、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1、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
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守秩序和互相谦让,
注意安全;
12、不准在停车场内吸烟,加油和停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3、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4、保安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
卸货区秩序。
14.1 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14.2 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敦
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
14.3 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卸货区;
14.4 及时与进入保安联系,确定卸货车道畅通;
车场收银员工作细则
(一)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银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 车场收银员需熟习车场收费系统的操作;
2、 注意监控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闸口保安保持联系;
3、 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二) 收费流程
司机驾车前来缴费,交卡给收银员读票 | |||||||||||
收费显示器显示应交款,同时将该资料存于电脑。 | |||||||||||
司机缴费后,并给出收据。 | |||||||||||
每天早班统计票款于下午4:00与财务部交接,中班、夜班用信封封好,注明班次、人员,放入消防中心保险柜。 | |||||||||||
| |||||||||||
1、 每位收银员进入自己系统进行操作,严禁进入其他系统;
2、 收银员交接-班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注意事项:
1、 如收银员需临时离开岗位必须通知主管,由主管安排;
2、 月票及时钟票发票统一由财务部保存,收银员每次用完才从车场主管领取;
3、 如公安武警及军车特殊车辆离开时将时租票交收银员读票,收银员需记录车牌及时间,交车场主管确认免费停泊。
车场员工配备及其他
(一)组建车场独立管理及保安班组,直属物业部经理负责;
(二)车场开放时间为:摩托车8:00至24:00,汽车全天开放;
(三)收银员、每天工作8个小时(含用膳时间),每周6天工作制;
(三) 总共配部门6个,岗位15个,共具体人员分配如下:
1、 经理1人;
2、 车场主任1人,负责车场的整体工作;
3、 汽车收银员共16人、早班4 人、中班4人、晚班4人、三班制、其中4 人替换休息;
4、 保安主管1人,保安员44人、早班11人、中班11人、晚班11人、三班制、10人替换休息、由保安部派员;
5、 财务主管1人,会计1人,出纳1人;
6、 清洁部主管1人,清洁工2人;
7、 维修部主管1人,维修工2人。
组织架构如下:
总经理 |
清洁 |
车场主任 |
保安 |
财务部长部长 |
维修 |
引车(20人) |
巡逻(8人) |
监控(4人) |
闸口(20人) |
会计(1人) |
出纳(1人) |
维修工(2人) |
收银员(16人) |
清洁工(2人) |
(五)制定停车场规则:用中、英两种文字放置当眼地方;
(六)制定收费标准,以每小时、每月计;每月计分24小时及办公时间停泊;
(七)划车位线、编号;
(八)放置正确的交通指示标志、改道指示标志, 车场的高度标志;
(九)制定车场管理班组工作细则及工作指引;
(十)制定车场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和指引;
(十一)制定协调部门管理措施;
(十二)提前15天招募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停车场守则
(一) 进入车场
1、 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指标指示;
2、 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3、 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司乘人员负责;
4、 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5、 进入车场应注意限高高度。
(二) 使用车场
1、 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2、 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3、 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 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5、 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 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者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7、 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8、 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9、 车场内不准吸烟;
10、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
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1、保持车场内整洁。
(三) 离开车场
1、 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 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3、 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管理处认可之出闸纸,不能出示或出闸纸模糊不清者,保安员有权阻止其驶离商业城;
4、 在车辆可以出示出闸纸后(如有缴费之票据亦一同提供),保安人员将按照手续办清而准许其驶离本停车场。由此而可能发生后果,管理中心一概不负责;
5、 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四) 其他
1、 保安部将有权扣留任何车场内之违章停泊车辆,直至所有有关车场之费用完全缴付。
2、 根据第(四)项第一条例,保安部或其职员有权将该违章停泊车辆锁扣,或知会公安部交-警大队将车辆拖离车场。如果取回车辆,须先付人民币两百元正锁扣车辆放行手续费,另外每日壹百元的拘留租费。
3、 所有以第(四)项第2条,被拘留的车辆,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车证及驾驶证才可申请领回。如果由扣留之日起三个月内该车无人认领,管理处将交由公安局辖下有关部门处理。
4、 如因司机之疏忽或任何原因,引至车场内之设备等(包括停泊车场之车辆)受损,该车司机/车主理应负责赔偿及其他责任。
5、 遇有紧急事故,管理处可即时在车场内外张贴通告:
(1) 禁止车辆进出车场;
(2) 禁止任何人仕进出车辆。
6、 车场开放时间将会在车辆入口告示牌上写明,但管理处有权在有需要时修改。
7、 泊车位月租费用会因市场价格而调整,如有任何更改,管理处将致函各车位租户收取新费用。
8、 未得管理处同意,不准在车场内洗涤或修理汽车。
9、 车辆如需停止使用停车位,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停车费继续收取。如发生丢失或私自转证泊车又或更换泊车位,管理处将有权扣除押金及取消车辆的停泊权,并收回泊车证。
注:此守则可作随时修改,并不作另行通知,所有人进入车场前必须留意本管理处贴在当眼处的告示。
车场应急措施
(一) 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二) 如遇车辆失窃
----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
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事主作简单记录。
(三) 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
----保护现场,并通知部门主管或报警;
----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
----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四) 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
----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保安中心及工程值班室,进行紧急排水;
----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
----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五) 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部门主管处理。
(六) 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保安中心,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七) 遇紧急停电
1、 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的照明;
2、 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值主管或保安部当值主管;
3、 如收费系统停电或有故障,则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同时使用手动计费如下:
a、 车辆进入车场时,由入口岗位人员手动起杆,如属时租者需用对讲
机通知收银员用打卡机按时间、序号打于临时时间卡后,将卡交给
车辆驾驶员;(或用笔录将时间写于临时卡)
b、车辆驾驶员在离场时驾车至收费处打卡缴款,收银员收回计时卡
及开出收据或发票;
b、 司机驾车到闸口出示收据,车场保安员检视后,手动起杆放行;
c、 收银员在收到计时卡后应做好详细登记并核对发出临时时钟卡及收回临时时钟卡之情况,于移交财务部时登记清楚。
(八) 如遇消防报警时:
1、 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2、 由消防中心确定火警或属误报;
3、 如确定属误报,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开启卷帘,保持车场正常进行;
(九) 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1、 及时通知车辆主管,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并知会保安部;
2、 由车场主管确定处理方案;
3、 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
4、 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车场主管;
(十) 如遇系统故障时:
1、 及时通知车场主,确定原因;
2、 如仍无法排除故障,由车场主管授权由厂家技术人员处理;
3、 系统故障时,由车场入口保安与收费人员协调进行人工收费;
(十一) 需清洗车道时:
1、 通知车场主管,由车场主管通知保安部;
2、 车场主管与保安部协调,开启单边车道;
停车场财务收费制度
(一) 收款及送款时间:
每天于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由收银员将收款交财务部,中班、夜班由信封封好,注明班次人员金额后交消防中心保险柜;
(二) 收款具体事项:
1、 收款人员到停车场向当班收银员收款时,要当面核对清楚所收款项金额及有关票据是否相符,票据号码是否相连,有没有免费车票,辩别钞票真伪,所收到的钞票及相关票据要严格登记在册,并开收据交由车场主管签收。
2、 每月15日、30日由车场主管进行系统检核有关统计数据,并报财务部。
车场职级权限及监管
停车场主任
职权:
车场主任直接受总经理的领导,按上级指示对车场工作进行监管,处理客人投诉及车场一般事务,并负责做月票。根据管理处给予的授权,可使用电脑系统中的主管级功能处理电脑收银机之有关项目,监管收费报帐,处理日常管理事务。掌管收银机锁匙及出入口闸机锁匙。
收银员职权:
监管闭路电视系统,按要求向泊车客人收取停车费,按正常程序逐班交接,可使用收银机及电脑系统操作员功能。
手动起闸的权限:
手动起闸只能在应付突发事件时使用(详见车场应急措施),使用手动起闸后应在记录本上记录起闸事由及起闸时间,并须保安员与收银员签名确认。
临时免费时钟票的监管:
临时免费时钟票必须有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书面明确指示方能执行。由收款员操作,主任级以上人员在记录本上记录免费时钟票的资料(如车票号、电脑编号、起始时间等),并将上级书面指示附在记事本上,待财务部核数人员核查。
月票的监管:
月票由管理处根据业主发出之通知,按要求由停车场主任负责制作,所有月票卡及时钟卡由财务部保管,按实用数量发出,用完后收回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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