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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营造一流的创业宜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增城市制定了《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城乡环境“清洁美”工程,让水更清,地更洁,环境更优美。
《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城乡统筹,适用于增城市行政区内所有城乡区域。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遵循“全市统一协调、属地管理为主、部门主动配合、社会公众参与、严管重罚结合、严格督查问责”的原则。为此:
一、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
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市、镇二级政府主管,建立市职能部门、镇(街)职能部门、村(居)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坚持(街)属地责任与部门依法执法密切结合,对环境卫生问题做到“冒头即发现、发现即整治”。
市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第一召集人由分管城乡环境卫生副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设在市政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市爱卫办、新农村规划建设办公室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推进和实施,开展日常巡查和工作检查,指导和监督镇(街)、职能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及作业标准和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向市监察局、镇街道职能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建议,协调城乡和区域环境卫生平衡发展。
二、为了保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增城市采取了综合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镇(街)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各类制度。包括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管理巡查制度、领导干部包村包点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门前卫生责任制度、检查考核通报制度、奖惩问责制度。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巡查明确划分具体责任区和对应责任主体,巡查者负责发现、制止、处理、报告相应责任区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问题突出的立即报城监执法部门查处。各镇(街)城监部门负责镇(街)环境卫生的日常执法工作,对巡查者所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到场处理。
二是实事求是划分了城市化管理环境卫生的范围,以统筹、分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的发展。如:镇(街)道所在地建成区以及永和、福和、宁西等等墟集和各工业区,荔新公路、广汕公路、正果至派潭、派潭至从化、G107国道等主要公路两侧绿化范围以内和两侧50米以内的店档、民居,重要旅游景点等范围按城市化管理环境卫生。
三是建立“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城乡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度,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如:“试行办法”规定村(居)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和村庄容貌管理由村(居)委会负责。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堆放到镇(街)统一安排的运输装载点。每个村庄要组建一支环境卫生作业队伍;制定一套管理制度;拓展一条资金筹措正常途径;配置一批环卫设施。村民委员会和合作社应制定村规民约,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和损害环境卫生的现象进行处理。
四是明确相关部门和城监大队的管理责任,并且要求各部门制定相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细则以及与镇(街)具体界定的责任范围。
五是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开展环境卫生先进个人、集体和社区的评选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培养和形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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