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本公司为规范员工个人卫生,维护员工健康,减少污染,保障产品质量,特制订此制度,凡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车间质管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监督。
1、 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
2、 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3、 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4、 操作前根据产品卫生要求,清洁,消毒双手。不涂化妆品,上岗时不佩戴饰物、手表等。
5、 在一般生产区内不准吃东西,不准抽烟。饮水间要干净整齐, 不对生产造成污染。
6、 离开工作场地(包括吃饭、上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装。
7、 维修人员进入本区时,所携带工具应当洁净,并装入洁净带盖容器内或塑料袋内。维修作业时应当保持环境卫生。
8、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9、生产人员上岗前进行消毒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标准的培训,并取得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生产区。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对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人员个人卫生制度】相关文章: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2-22
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04-21
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1篇04-21
中学食堂个人卫生制度12-31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08-03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4篇02-12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4篇)02-12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04-09
幼儿园个人卫生制度(精选10篇)03-21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篇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