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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总值班制度
为保障节假日及夜间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医疗事件,确保病人能得到积极有效的治疗,同时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提高医疗工作的内涵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经院部研究决定,本院恢复医疗总值班,值班地点在本科室。
一、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由医教科负责安排,三个月排班一次。如遇外出开会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由本人和值班表里的人员自行调换,当日值班者向行政总值班报道,并报医教科备案。
2、所有医疗总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17:30-次日8:00。出现空岗追究个人责任。
3、当日行政总值班组织医疗总值班、护士长总值班及其他人员,于19:00在总值班室集合,并在值班表上签名,开始查房。
4、各科室遇有疑难、会诊、抢救病人时,直接与医疗总值班联系,要求在10分钟内到场。
5、对医疗总值班进行年度考核,凡发现空岗1次,罚款500元;空岗2次,罚款1000元;空岗3次,除取消晋升评先资格外,并上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处罚任免。
二、岗位职责:
1、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同时与院行政总值班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并按规定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
2、与行政总值班一起,处理夜间突发医疗纠纷,必要时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
3、巡视督查各病区危重疑难和大手术后病人的管理,协调急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等工作。
4、急诊科收治病人有困难时,医疗总值班负责调配。
5、临床科室转出病人时,需要医疗总值班签字。
6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医教科
2015-2-7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总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确保非办公时间及时处理突发性医疗相关事宜,及时传达上级紧急通知,处理其它临时性医疗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疗总值班人员为医疗事业部各处室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
第三条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5时到次日上午8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
第四条 值班地点在医院指定地点。
第五条 医疗总值班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应尽心尽责地做好值班工作,必须做到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认真按值班顺序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值班时需要与医院调度室配合工作,敏感时间、敏感事件、敏感人物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上报内容需经主管院长同意。
(三)值班人员负责晚10时前到各临床科室巡视查房,抽查各科室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遇有院内疑难、危重患者抢救,值班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会诊或抢救,确保医疗安全。
(五)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抢救准备;报告主管院长、医政处处长,请示处理意见;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组织协调,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抢救、会诊、辅助检查、收住院等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医院急救小分队人员及120首钢急救站到院外参加抢救。
(六)遇有突发传染病疫情,报告主管院长、医政处处长、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请示处理意见;同时通知现场做好防护、消毒隔离;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七)遇有医疗纠纷处理,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报告主管院长、医患关系处处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当事科主任立即到达现场,与科主任一起按照上级指示处理医疗纠纷。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医政处同意,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日期,并通知临床各科室及医院调度室。
(九)值班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故的,要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医政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医疗总值班制度
为保障夜间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有效地处理晚间突发医疗事件,确保病人能得到积极有效的治疗,同时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提高医疗工作的内涵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经院部研究决定,本院设立医疗总值班,并制定以下制度。
1、医疗总值班由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担任,每班1人。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
2、值班人员由医务科负责安排,每月排班一次。如遇外出开会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解决,并报医务科备案。凡离开宝应者应履行请假手续,经院领导批准后提前2天报医务科。未能按时值班者将在科主任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
3、工作职责:
(1)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同时与院行政总值班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并按规定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
(2)与行政总值班一起,处理夜间突发医疗纠纷,必要时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
(3)巡视督查各病区危重疑难和大手术后病人的管理,协调急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等工作。
(4)巡视督查值班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抽查运行住院病历10份(至少三个病区)、急诊病历、医技科室检查申请单、报告单质量,并做好记录,住院病历考核结果月底交医务科汇总。
(5)值班人员到岗后需到急诊科巡查,必要时协助工作。
4、坚守岗位,遵守值班时间,值班完毕时应及时、详细填写医疗总值班记录。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6、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015年8月1日
医疗科主任总值班制度
1、 医疗值班科主任按时到岗,在岗在位。
2、 随医院行政总值班进行夜查房,了解所查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情况。
3、 每天检查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及急危重、疑难病人病历20份,并据实记录报医务处。
4、 负责组织全院疑难、急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必要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5、 负责协调全院性疑难、急危重病人的收治工作。
6、 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医疗科主任总值班职责履行情况。
7、 违反以上规定按《徐州市中心医院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徐州市中心医院 2015-9-1
医疗总值班制度》的通知
为保障节假日与夜间医疗工作的质量与安全,减少医疗隐患,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医疗事件,加强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资质
医院医疗总值班由临床副高以上职称(除科主任)人员担任,医务部负责统一排班。
二、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为当日17:30至次日 8:00,节假日为上午8:00至17:30,下午 17:30 至次日8:00。
三、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协助医院行政总值班协调和处理非正常上班时间医疗工作。对急诊不能确诊的患者或有专科情况者及时协调或组织会诊,协助诊断与治疗,决定病人收住科室。协调及处理重大急诊手术、危重患者及“三无病人”等的抢救。遇突发医疗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处置。
(二)按医疗总值班工作要求进行医疗查房,巡视病区(特别是急诊小区、icu及危重患者较多的病区等),对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危重病人管理等进行督查。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岗尽责,并及时、准确记
录值班期间情况。值班期间不能协调的事宜须及时请示医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重大事件及时请示分管院领导。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事宜次日及时汇报医务部。
(四)值班人员如需请假,应提前报医务部同意后予以调换,不得擅自调班。
四、医务部负责对医疗总值班人员工作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档案,与职称晋升、年度考评挂钩,同时作为今后科主任聘任的重要依据。每年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卓有成效者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医疗总值班人员的值班费参照行政总值班标准执行。
六、本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医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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