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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及交-班制度
1.目的规范人员值班与交接-班管理,有利于端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工程部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值班人员做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
3.2工程主任对值班人员进行指导与监督。 4.内容
4.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前工作检查,如接-班人未到,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4.2交-班:第一交设备,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并做好清洁与保养;第二交使用工具;第三交场地,交-班前需进行清洗工作;第四交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和巡视检查记录。
4.3接-班:必须查看当天告示牌或值班记录内是否有特别任务及安排,核对设备状况,必要时进行空车试运转。对由于不清楚,隐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如发现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经理处理。
4.4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4.4.1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4.4.2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4.4.3检查所辖设备设施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
4.4.4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如有丢失,应记入值班记录备注栏,
4.4.5查看值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主管及工程师发布之特别任务或安排,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4.5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
4.5.1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应通知上级主管或工程师,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 方可进行交接-班。
4.5.2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应通知上级主管或工程师,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4.5.3所辖设备设施有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
4.5.4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之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4.6当发生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接-班人员应配合当班人员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4.7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双方认可后,共同在记录上签字。
4.8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4.9值班人员随时对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巡视检修,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
4.10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设施,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设施隐患。
4.11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巡视检查表及其他相关表格。
4.12当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须向主任请示并告知去向,完毕后立即回到值班室,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在早、午、晚和夜餐时间所有运行机房应有人值班。
4.13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谈论工作事宜要简明扼要,不得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打牌、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4.14须按计划及工程师之安排做好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任。
4.15当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如火灾等),要冷静处理,及时向主管和保安部汇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16值班人员须做好本岗的环境卫生,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设施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4.17值班室内严禁吸烟。
5.相关记录
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二、有关科室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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