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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值班制度讲解
1、服务区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确保整个服务区的安全。
2、当班前认真检查航政艇、监控探头、照明灯具、围墙是否安全,检查监控系统是否正常有效开启,严防盗、抢案件。
3、当班人严禁将闲杂人员带至服务区内逗留、玩耍、过夜,对区内防盗设施设备对外应当保密,保证站区安全。
4、当班人应保持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杂物、无纸屑,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空地上严禁晾晒和本站无关的物品,及时清除围墙杂物,确保服务区清洁美观。
5、节约使用水、电,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监控系统故障、治安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政秘股或站领导。
6、当班人接到上级指示及遇到有自己处理不了的情况,应及时向站领导及政秘股负责人汇报。在工作中遇到难以执行的事情应当与站领导、政秘股沟通协调。
7、管理、美化、绿化好服务区内小菜园。
8、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奖惩措施:全年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如出现私自不在岗、物品丢失、治安案件、乱晾晒杂物、卫生不清洁现象,政秘股将做好登记,将按金额大小进行赔偿,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年终奖励。
建国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请假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社区组织纪律,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践行“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经街道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工作人员请假、值班制度。
一、党工委书记(主任)因有事或外出等情况,需占用上班时间的,必须向社区有关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凡需请假两天以下的,需向工委副书记请示,超过两天的,必须向社区党工委书记或主任请假,到岗后主动销假。对于不按要求请、销假的无故缺勤人员,视其情节,经街道工委班子研究,做出处理。
二、各居委会书记(主任)有事请假期间,必须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要责成副职或一名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主持日常事务。
三、各居委会其他工作人员有事需要向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请假。因病、事假在7天以上的,需报街道工委副书记审批,无故缺勤(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自动解职。
四、各社区居委会要安排好日常工作值班,工作日每天值班到晚20: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要安排好人员值班。重大节庆活动、重要时期按上级要求安排好值班。
五、各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执行月报考勤制度。对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日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出勤及值班情况进行如实记录,每月24日前将居委会书记(主任)签字的月度考勤表报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六、各社区居委会应如实上报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值班情况,如发现虚报、瞒报的,将追究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的责任。
七、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请假,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记处。
小区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一、客户服务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24小时为住户提供服务。
二、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3:30(夏季为12:0014:00),由当班轮值客服管-理-员负责;夜间值班时间17:30(夏季为18:00)次日8:30,由水电维修员在客户服务中心轮值。
三、客服管-理-员负责当值期间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还应及时开具维修工作单,并通知维修部相关人员。
四、夜间维修值班人员当值期间按客户服务中心工作程序负责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夜间值班记录表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能维修处理的,应及时维修处理,否则应告之住户次日安排维修。
五、夜班期间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委托、报修等问题(非应急情况),应在次日与客服管-理-员交接-班时根据夜间值班记录表上登记的情况,由当值客服管-理-员及时填写相应维修工作单或投诉记录表,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六、任何情况下,客户服务中心均应保持至少有一人值守;夜班维修人员如处理紧急情况不能值守,应请安护人员代值。
七、当班期间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应遗留给下一班。
八、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以便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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