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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认真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机房不整洁不接-班,室内东西短缺不接-班。
三、当班出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当班不处理不交接-班,如因特殊原因当班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汇报,没处理、没汇报不接-班。
四、交接-班时必须把当班遗留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交-班人交待不清楚,不能走,接-班人问不清楚,不能接-班。
五、值班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宜,必须提前4小时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机电监测工负责系统设备和设备的定期检修,杜绝装置带病运行。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矿要求,对采掘工作面断电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标校,从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传输电缆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吊挂不整有破损,连接装置连接不好等要及时处理。
3、断电仪、分站、探头必须定期标校,及时排除故障,纠正误差,提高断电装置运行的完好率和准确率。
4、采掘队组对公司规定辖区内的监测、监控、通信装置和传输线负有日常维护及保护责任,特别是掘进打-炮和超前支护,以及综放
面回撤时,必须保护好监测、监控、和传输线,防止压断和挤坏。
5、瓦检员、采掘队组电工必须随时掌握断电装置运行状态,对可能影响断电装置完好因素,要及时排查,汇报生产调度中心。
6、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的工作面的监测管理要有针对管理措施,值班领导、队组必须经常检查落实,及时排查隐患。
7、通风科负责瓦斯探头的调校,调校周期为10天,并建立台帐,分站的标校由机电监测工进行,周期为一个月。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制度
为有效管理和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调度通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行业标准,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条 监控电脑应设有主备机,当主机出现故障时,备机应在5分钟内接替工作。当电网停电后,监控中心站备用电源应保证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不少于2小时。
第三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系统进行检查,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并认真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级下达的指令和下级汇报的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每天早上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阅。
第五条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人员超限、超时等信息时,监控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煤业公司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第六条 保证调度电话信息通畅,调度通讯电话应实时录音,录音可以随时调出播放,录音文件至少保存一年,接打调度通讯电话应详细记录主要内容。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控主备机设备,禁止添加、
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丢失。
第八条 严禁在监控电脑上上网、玩游戏,看电影,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无关人员在主备机上进行操作。
第九条 操作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定期使用磁盘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以确保监控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 监控中心站发生长时间停电及断网现象,应提前通知相关领导,做好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运营商进行检查、检修,尽可能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二条 保证监控中心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 定期对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正常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 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地面中心站必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2、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信息后,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按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来指挥协调。
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网络中心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7、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二、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三、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四、监控管-理-员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五、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http://www.oh100.com。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第五条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条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第七条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第八条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第九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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