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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讯抗旱值班制度
局机关各股室: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
汛期:4月1日至10月31日(遇特殊天气,经批准可提前或顺延)。
汛期每日值班时段:日班为8时至18时,夜班为18时至次日8时(含节假日)。
非汛期:当非汛期遭遇灾害性天气或发生中等程度以上干旱,需要临时加班时,由防汛办临时安排值班,值班时段同上。
2、排班原则
汛期防汛值班实行局领导、局主任工程师、防汛办专职副主任带班,全局其它干部轮流值班。带班领导每天1人,按顺序轮流带班;值班人员每天2班,每班2人,实行a、b角值班制,a角为主值班人员,b角为副值班人员,正常天气时副值班人员夜间不必住宿防汛办;当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在防汛办会商室坐班。驾驶员每天1人,按顺序轮流值班,必要时,其他驾驶员需加强班。
3、加强值班
台风暴雨紧急期间,一是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加强班,具体由局领导决定,防汛办负责通知;二是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每天1人参与夜间加强班。
4、值班休息
紧急期间,夜间值班人员第二天休息一天。
5、值班登记
值班人员、带班领导须在值班记录表上登记。
二、值班规程
㈠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若遇到急事,需要离开时,要找到称职人员顶班,并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交接-班时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非汛期若遇到异常气象预报,防汛办公室应安排临时值班。
㈡、值班时严格按下列程序办事。
1、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上级指令、水雨情及汛情灾情报告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签上值班人员姓名,确保事事有着落。
2、值班报告
⑴当接到台风、暴雨消息时,应在本局上班后交防汛办负责人处理;
⑵当接到台风暴雨警报、紧急警报时,应立即通知指挥长、局领导及防汛办负责人,并及时通知(或传真)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
⑶在台风、暴雨期间,值班人员应掌握各乡镇及有关工程单位的雨情、水情及灾情,若有重大事件发生及时向指挥长和局领导汇报。当城关水位站水位超过481.0米时,每半小时观察水位一次,并做好记录。
⑷当接到因灾人员伤亡报告、群众受洪水围困或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房屋倒塌人员被埋等重要信息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长和局领导报告。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汇报的工程险情、灾情要认真统计,做好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⑸值班期间若接到龙门滩水库泄洪通知,应立即通知龙门滩下游的南埕、水口镇政府做好防范工作,并做好记录。
⑹当接到省、市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要到防汛办检查工作时,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
㈢、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人员与交接-班时间要准确记录。接-班人员要认真查阅值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发生的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三、预警发布
1、当接到市、县气象部门发布的短历时降雨预报,或当某雨量站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城区水位达到警戒水位(481.5为米)时,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传达预警信息,并报告带班领导和局领导。若强降雨仍在持续,应在2小时后再次预警。
2、当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须向县领导和有关乡镇领导及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发布水雨情信息。
四、工作职责
㈠带班领导职责
1、全面负责当日值班的各项具体工作。
2、参与组织协调局防汛专家组、局办公室等做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安排当日b角人员参与值班。
4、检查、督促当日值班人员切实履行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
5、紧急情况下,坚守防汛会商室。
㈡水利防汛专家组职责
1、组织专家组人员进行重要水利工程巡查.
2、台风暴雨紧急期间,负责拟定全县中小型水库洪水调度方案。
3、负责出险水利工程的防洪抢险救灾技术指导。
4、负责重要水毁工程除险加固方案技术指导。
5、主动掌握汛情动态、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及防汛抗旱工作动态。
6、紧急情况下到防汛办参与加强班,或根据需要奔赴抢险救灾现场。
㈢ 防汛值班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全面掌握雨、水、风情以及气象、水文、卫星云图、雷达回波、工程运行等各类信息。
3、及时接听电话,收发传真,报告情况,预警雨情,做好值班记录。
4、检查监测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网络、网站、传真机、电话机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维护。
5、主动掌握带班领导的动向。
6、接待到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
7、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保管好值班室内的设备资料,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要履行正常的交接签字手续,做到早上8时、晚上18时准时交接-班,接-班人未到时交-班人应该继续值班到交-班为止,严禁断岗。
9、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德化县水利局
2015年7月31日
聂桥镇防汛抗旱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全镇防汛抗旱值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以及《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第三条 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条 防汛抗旱值班时间每年通常自4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
第五条 带班领导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担任,每天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六条 防汛值班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防汛工作分管领导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遇有险情,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上岗指挥。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离岗、脱岗,要安排好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和吃饭期间不得有空档。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并要坚持在夜间值班岗位带班。值班期间,相关值班人员严禁饮酒、醉酒。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理程序。
第九条 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1、及时了解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堤防、水库、河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2、及时掌握防洪抗旱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3、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4、对水旱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做好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6、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五声之内接听电话。
7、认真填写值班日志,逐项注明办理情况。
8、认真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要介绍目前值班情况,指出关注重点,交待待办事宜,接-班人员要跟踪办理。
第十条 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关注国家、省、市、县电视天气预报,掌握第一气象信息,真正做到提前防范,密切关注防洪事态发展。
第十二条 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严禁与防洪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值班室,防碍正常值班。 第十四条 必须设置专用的防汛抗旱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设施和休息室。各级防汛办根据村庄人口多少,明确20---30名预警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高音喇叭和铜锣及口哨,便于把预警信息覆盖每一户。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聂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电话:4681023)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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