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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干警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17 08:52:42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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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干警值班制度

为保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检-察-院干警值班制度

一、警务值班由两人组成,实行三班轮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除院里统一安排值班外,其余时间均由司法警-察负责。

二、依照办案工作区管理规定,认真负责办案工作区值班工作。

三、办案期间,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检查被询(讯)问人员有关证件、随身物品等。

四、当班人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换人顶岗或将亲友带入值班室。未经警务处同意不得自行调班。

五、机关下班后和节假日非本院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楼内,本院工作人员进楼须经登记。

六、讲究卫生,值班室、门前、电梯间要保持整洁。

七、负责巡查配电房、水泵房、电梯机房和其它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警务值班工作人员由法警大队管理。

县检-察-院值班制度2015-09-28 13:34 | #2楼

为加强值班管理, 确保机关安全, 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院党组 决定实行全员(女干警双休日值白班)值班制度。 

一、本制度用于规范干警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干警夜间值 班。

二、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按月公布。办公室将值班表在 内网通知通告栏目公布。 

三、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夜间由 55 周岁以下男性干警轮流 值班。对抽调在外的挂职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值班,但在抽调前已安 排值班的,应值班。 

四、夜间值班时间为 18 时至次日 8 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白班时间为 8 时至 18 时,与夜班时间衔接。 

五、各科室内勤应及时关注值班安排,并提醒值班人员,遇有 安排在外出公差的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及时安排其他人代班, 同 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六、每周确定一名院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负责对值班干警上岗 情况进行检查,并处理报告事项。 

七、在院内一楼设立值班室、值班记录薄和值班电话 (6015324)。值班人员职责是认真做好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切实 履行职责,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和接听、记录、处理来自各级各部门 的电话, 遇紧急重大事项要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值 班人员在值班记录薄上填写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值班起止时间,随时填写电话记录、巡视记录及其他值班情况。在交接 值班时,由值班人员将值班室钥匙直接交给接-班人。

八、值班干警未按时到岗的,由门卫先行提醒;经提醒仍不到 岗的,由门卫报告带班领导。

九、值班干警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紧急事项不能到岗的,可自 行调剂,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干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 当日安排的值班的,应向带班领导请示后自行调换值班人 员,替班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

十、值班室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交接由上下岗值班干警直接 进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接的,应交下一岗干警所在部门负 责人或内勤。

十一、办公室督促物业公司负责值班室卫生。做到每周更换床 单被褥,清理值班室。值班干警应自觉爱护值班室设施、物品,维 护清洁卫生。

十二、院督察委员会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督查在岗情况 在内网上公示。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保证值班制度的顺利实施。 

十四、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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