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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常乐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作者:运城市阳光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1-1-18 编辑:常乐镇农廉大厅 录入:常乐镇农廉大厅 浏览次数:
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室每日实行主、副班制度,主班负责当天的主要值班任务,副班协调主任工作,并配合主班做好轮换待岗及其他值班任务;
三、值班室人员必须在值班室过夜,不得擅自脱岗,保持通迅畅通,接听及时,并负责保管好公共财物;
四、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请求汇报,要严格按照办公室领导指示意见的迅速办理,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
五、严格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要将当日值班情况和未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六、交接-班时间为次日7:508:00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处置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街道办事处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值守电话: ),应急管理办公室具有负责指挥调度和指挥保障功能。各社区应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有值班设施和必要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有固定值班电话。
第二条 各社区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值班室制度、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职责。
第三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社区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四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序、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值班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第六条 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七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八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开江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局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应急值班。
第三条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应急值班时间为白天8:00至20:00(电话为当日值班人办公电话),夜间20:00至次日8:00(电话为:0818-8236771)。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保持电话通畅,24小时内保证有人接听电话。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当面交接。
第五条 轮值人员不能正常值班(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不准私自调班、代班。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无故脱岗,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第七条 值班室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遇到重大单位紧急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值班室人员按报告程序请示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第八条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应急值班人员应承担汛期气象服务应急值班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遇重大天气过程或重要天气时,及时参加天气预报会商和服务工作,做好预报预警及气象服务。
2、及时了解省市气象台预报服务情况,果断解决预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
3、做好各类服务信息传递、报送工作。
4、协调车辆、相关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办公室要提前安排好每天值班司机和车辆,并将详细安排意见(值班司机姓名、电话)及时报送应急值班室。
第十条 值班期间出现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相应责任。因失职、渎职等责任事故时,追究值班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
坪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镇域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县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 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 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第六条 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 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 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值班员要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 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二条 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俎店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及时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
二、安排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实行党政领导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
三、协调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接报后详细了解事件有关情况,认真准确记录,并迅速向乡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值班期间接到的各类信息、传真、公务电话等,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报乡主要领导批示后,通知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处理。
五、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值班工作,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中心中层干部实行24小时轮值制;中心领导实行住宅电话值班制,按对口业务指挥处理疫情、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的报告。
二、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的管理、编排与不定期抽查。轮值人员如因实际困难(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值班,要提前向中心领导说明原因,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调值或代值。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按旷工论处。
三、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打无关电话,不会客。保证值班电话通畅、记录完整、转达和处理及时。值班人员收到疫情、食物中毒或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的科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四、值班结束应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检查值班室门窗、水电安全.将钥匙交下一班人员。
五、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六、办公室每天对值班记录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中心领导。
双江口镇应急管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不得缺岗、脱岗。
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和来信、来电登记工作,遇上级通知和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已办和未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未办事项。
4、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值班过程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时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6、对因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二)督促落实制度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置应急事件的工作意见、要求、措施。
2、监督检查各村、各部门、各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及完善情况。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决策及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督导,落到实处,确保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5、及时总结、汇总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信息报告制度
1、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员情况,建立信息员队伍。
2、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3、加强信息报告管理。要求各单位对于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报送。
4、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5、及时通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6、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四)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组织编制、修改、评审本镇突发重大事件总应急预案。
2、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储备管理,建立并完善应急储备档案库。
4、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五)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应急领导小组。
3、协调有关部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专家组调整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安全措施。
5、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态进行监测和评估。
6、重大事件结束后,协调各部门处置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宣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向社会公布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意识。
3、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对各应急机构领导、信息报告员、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黔西南州民政局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及时掌握反馈重要信息,处置紧急重要情况,根据州委、州政府及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州民政局工作规则》和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和人员
1. 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科级(包含)以下干部轮值,局领导带班。
2. 工作日白班由办公室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人值班。工作日12:00-14:30、夜班及非工作日白班、夜班由局机关干部轮值。
3. 工作日白班值班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同;工作日夜班值班时间从当日下午下班时间到次日上午上班时间;非工作日上午值班时间为8:30-13:30,下午值班时间为13:30-18:00,夜班值班时间为18:00-次日8:30。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1. 文电接收及处置。非急件,须详细做好记录,并转交下一班,直至工作日移交办公室运转;急件应立即通报办公室负责同志,由办公室立即运转。
2. 应急情况的受理及处置。遇到应急事件,值班人员首先做好初步处置工作,及时与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联系作妥善处置;必要时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按局领导指示要求做好下一步处置工作;遇到重特大事件,直接向局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3. 信访接待及处置。热心接待上访人员,熟悉相关政策的,当场予以解答;疑难信访事件,须立即通报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会同信访办公室接待;值夜班期间遇到信访人员不愿离去的,须妥善安置。
4. 来电来人咨询处置。熟悉相关政策的,当场予以解答;如不熟悉相关政策,须耐心解释,告知咨询者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并积极帮助联系有关人员。
5. 督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民政部门值班情况。每次值班期间,局值班人员应抽查2个以上的县(市、试验区)值班情况,主要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并做好抽查记录,值班室按月汇总抽查情况。
6. 做好局办公楼重要部位的防火、防盗巡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向局领导报告。
7. 严格执行重大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2:00前,值班人员要向省民政厅、州委办公室信息科、州政府应急办报送当日值班快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重大突发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并第一时间报送处置情况。
8.完成值班工作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工作纪律
1.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岗。下一班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短时迟到的,须主动与上一班值班人员联系,说明情况。避免发生无人值班的“空班”现象。交接-班以值班记录为依据。
2. 值班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值班,要将调班情况报值班室登记。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将作为干部召回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接好工作事项和值班设备,完成交接-班工作。固定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电话不得设为转移呼叫。
4. 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 不在值班室会客、聊天和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
6. 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应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时,须第一时间到达局值班室,协调处理应急情况。如带班领导临时有事,必须提前请其他领导带班,同时告知办公室。
7. 违反值班工作纪律,视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轻重追究责任。
四、值班工作组织
1. 局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局值班表,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2. 局机关各科室、局负责同志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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