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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值班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卫生部《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确保卫生信访渠道畅通,维护卫生信访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构造和-谐社会,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局实行信访工作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发、转送等工作,负责打扫接待室卫生,保持接待室整洁。
三、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和制度,卫生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负责答复与解释,对上访群众实行“四个一”:即道一声问候、给一张笑脸、让一把椅子、倒一杯开水。
四、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项、必须认真登记,做到登记不缺、不漏。
五、值班领导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做好当日信访情况的接待、转交办、转送办、处理、结案整过程的信访工作。并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事项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分类、转交、转送本局对口业务科室或其他单位,并负责督查督办,负责包件包案到底。
六、值班领导对签发到业务科室的信访事件,要亲自向业务科室负责人交待。各科室负责人在接到值班领导交待的事项后,要在10日内向原值班领导汇报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以书面形式与上访群众签订不受理单;如果受理,以书面形式与上访群众签订受理单,并有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安排与群众签订《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七、对于受理的事件、案件,承办科室要在交办受理之日起50日内结案,并负责撰写调查报告、结案报告。调查报告、结案报告应呈原值班领导审查、审批。
八、对上级转交、转送的信访案件有当日值班领导签发到对口业务科室,并按照上级规定,提前五日结案。上级没要求期限的,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日期限办理,值班领导负责督办包案到底,负责15日内和群众签书面是否受理单和督办邮寄回执单。
市教育局信访值班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维护教育信访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教育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教育局信访值班工作制度。
一、市教育局实行局领导信访值班工作制度,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和1名科室负责人在信访接待室全天24小时值班,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8:00时上岗,次日上午8:00时离岗。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是机关信访值班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主要任务是接待来电来访、处理当天突发事件及市教育局有关工作。
三、市教育局信访值班实行首遇负责制,凡当天值班人员遇到的问题,由该值班人员跟踪、协调,直至处理完毕,不得拖延、推诿。否则,凡违反规定,出现不良后果的,市教育局将严格追究值班工作人员责任。
四、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局机关工作纪律和信访值班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事前向局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好值班人员。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信访知识、教育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值班,详细填写《信访值班日志》。对当天发生的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值班领导实行工作日交接-班制度,每日上午8:00时,接-班领导与交-班领导在信访接待室办理交接-班手续。
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区信访局机关值班制度
一、机关值班时间为双休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值班;
二、机关行政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月底前公布,并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科室;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值班由受理中心自行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
三、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听群众来电,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四、及时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
五、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性信访事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落实领导指示;
六、认真检查机关各办公室和机房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七、值班安排公布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整,因故确需调整的自行协商,并告知办公室和区行政中心值班窗口;
八、因脱岗、缺岗或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视情给予当日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畅通人民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我区实行区级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信访轮流接待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值班领导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日。其他时间,由其分管单位和科室指派具体值班人员在信访接待室值班,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四、领导信访接待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前来办事人员的问询和办事引导;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答复;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处置工作。
五、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应认真接待,属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和窗口办理;属政策咨询的应耐心解释和答复,答复不了的应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衔接,共同进行解释和答复;属群众信访事项的,应认真进行登记,并填写《信访事项处理表》,由值班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示到相关科室和单位,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处理。受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当天向局信访办公室报告情况并予以登记。
六、值班领导出外考察、学习、开会的,要向区主要领导汇报,落实顶替值班领导和信访值班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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