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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室卫生制度

时间:2022-04-17 03:20:34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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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室卫生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局级领导带班,各科室同志轮换值班;

机关值班室卫生制度

(二)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根据值班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上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由所在科室协调或与其它值班人员调整,不得出现脱岗;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负责对外接待、疫情、灾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电话的传呼、公开电话的处理、值班室的卫生保洁以及下班后对机关安全进行检查等;

(四)值班人员对来访、联系工作的同志要认真执行接待“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礼貌,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处理工作;

(五)值班时间内,如遇疫情、灾情及突发事件,应弄清情况。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通知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织医务卫生人员进行处理,并认真作好事件处理情况记录;

(六)值班人员要负责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时涉及的秘密事项,如疫情、灾情等,要注意保密,值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局领导和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

莆田市卫生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2015-09-24 9:24 | #2楼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由局机关科及科以下

干部轮流值班。在岗值班时段为工作日白班8:00-12:00 14:3017:30(6月1日一9月30日期间为15:0018:00,下同)。

2.局办公室负责编排每月值班表。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节假日期间,除日常性值班安排外,增加局领导在家带班。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党办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联系;涉及举报、投诉的来电,按信访责任分工对口办理。(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随身携带小灵通)

2.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市政府和卫生厅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科办公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机要员联系。

3.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星期五值班人员连带星期六、星期日电话值班,于星期一电话交接。)接-班人员要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续办的事项,并按照要求认真记录办理情况。

三、值班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2.值班人员接到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局医政科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医政科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3.值班人员接到医疗卫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局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局办公室负责人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4.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1.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传真涉密材料。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2.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八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3.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出现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机关门卫值班制度2015-09-24 23:33 | #3楼

第一条  各科加强对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工作意识。

第二条  局明确安全责任制度,各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机关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防火意识,严格安全防火制度,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等易燃品,加强对机关防火器材的检查。

第四条  办公楼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各类贵重物品,做好文件及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条  各办公室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熄灯、关闭纯净水器。

第六条  节假日及有关重大活动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得无故脱岗。

第七条  加强对局机关内部管理,明确机关门卫责任制度,对外来人员做到主动询问,讲究方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  各科每天坚持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及办公环境整洁,做到窗明几净。

第九条  机关全体人员有义务保持好公共区域卫生,按要求定期对所担当的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清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门卫值班制度(五)2015-09-24 16:16 | #4楼

一、加强机关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含节假日干部值班)必须认真负责,思想集中,严肃门卫纪律,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及时做好电话传达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机关院内,遇有重大情况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汇报。

三、外来人员进出机关须主动出示证件,门卫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如有携带大件物品,当班人员有权进行查问。加强做好办公楼院、生活区周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当班人员在夜间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记录,及时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四、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一律主动下车推行。

五、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

乡镇机关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09-24 17:54 | #5楼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机关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09-24 11:23 | #6楼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会议室有会或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2、值班人员能按以上要求值班的,办公室全额发放值班补助;值班人员未能按以上要求值班,出现离岗或重大失误的,除在办公室全体职工会上检讨、扣发值班补助外,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机关保卫值班制度2015-09-24 17:28 | #7楼

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机关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职责

第一条 值班人员按职责分为值班院领导、值班组长、值班干警、值班法警。

第二条 值班院领导由副院长及纪检监察室主任组成。其职责是:

(一)负责当班期的值班检查,监督值班组长、值班干警、值班法警在岗和履行职责情况;

(二)负责对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和关于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条 值班组长由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轮流担任,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当天值班的干警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值班干警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协助值班干警对值班期内的一般情况进行处理;

(三)负责当班期间的值班安排,并将值班安排表及当班期内干警值班情况报监察室。

第四条 值班干警由院机关干警轮流担任,其职责是:

(一)负责登记接待外来人员,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出入办公楼;

(二)负责接听电话,做好记录,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汇报,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一般情况,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给值班院领导。对当天值班未处理完的问题要交接清楚,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要有详细记录;

(四)负责办公楼内水、电关闭情况的检查以及院内存放的物品的监管;

(五)负责搞好楼道、水房和卫生间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五条 值班法警由法警大队统一安排,其职责是:

(一)负责办公楼内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盗、防火、防破坏;

(二)负责车库及车辆的警卫,防止车辆被盗;

(三)负责机关安全、处置突发事件;

(四)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二、值班纪律

第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规定,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误班、脱岗。

第七条 值班干警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接待来访人员要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第八条 值班时要保持警惕,要有高度的防范意识,严密监视保卫区域的情况。

第九条 严禁酒后值班,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不得脱岗、睡岗,不准下棋、打麻将、玩扑克,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到值班室玩耍、住宿,并要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条 在排班期内,值班干警因故不能值班时,由各庭、室、队自行调整,人数少的庭室确实无法调整时,可提前2天报值班组长和监察室进行调整,不得随意换班。

第十一条 在值班期间,因故(就餐或学习)离开前,应安排妥当并保证值班法警在岗,然后才能离开,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发生问题能及时返回处理。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值班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交-班时清点配备的物品,做好文字记载。

三、值班位置及交接-班时间

第十三条 值班院领导、值班组长每十日(上旬、中旬、下旬)轮换一次。值班地点,平时晚上地点自定,节假日值班的位置应在办公室,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置应急情况。值班期内每天查岗不少于一次。

第十四条 干警值班的位置在院值班室(电话:8832779)。

第十五条 值班干警24小时不间断、不空岗,白天、晚上各1人,交接-班时间:上午8: 00至晚20: 00;晚20: 00至次日早上8: 00。值班法警在工作日值班,每班1 人,值班时间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8: 00。

第十六条 国庆节、春节等主要节假日的值班由院里统一安排。

四、监督办法

第十七条 值班实行"逐级监督制",即院长监督值班副院长、监察室主任,值班院领导监督值班组长、值班干警、值班法警。院长可指定一名副院长负总责,具体管理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第十八条 对办公楼重点部位及车库、审判法庭,每周由办公室主任、法警队队长、监察室主任检查一次。监察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五、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 奖励。对在值班期间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监督、尽职尽责的干警给予表扬。

第二十条 惩戒。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值班规定,按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给予惩处,或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罚;因值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视情况给值班人员纪律处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因监督不力而发生问题时,要逐级追究其责任,并视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行政机关值班制度2015-09-24 14:40 | #8楼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值班制度2015-09-24 22:36 | #9楼

一、排班

1、机关值班统一排期,每组值班一周,交接时间为每周一8时。

2、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时,由办公室统一调补人员。个人有特殊情况由个人之间协商解决,并报办公室。原排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时,由冯耿才、冯金福、任爱民、任世胜、周长斌值班。必要时从原排人员中调整。

二、职责与要求

1、接待来信来访。要求做到:(1)坚持在接待室值班接待;(2)做好接待记录,填写登记表和监督卡;(3)向有关庭转交来访者的意见,及时、负责地给来访者答复,当日不能答复的,三日内予以答复;(4)属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应提交业务副院长处理;(5)属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的问题,提交纪检书记处理。

2、维持来访、庭审及院内办公秩序。要求做到:(1)对进入法院内的当事人以外的来客进行登记(领导检查工作者除外)。(2)制止当事人上办公楼。(3)来客需见审判人员,经允许后应通知审判人员下楼会见。(4)上班时间一般不得在办公室会见来客(领导检查工作及单位之间正常业务来往者除外);对不遵守规定的人,值班人员要进行耐心的解释和劝止;对谩骂、吵闹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法院秩序,劝阻不止的当事人或案外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做到:(1)进行来客登记与身份审查;(2)制止在机关内吵闹、闹-事、打架的行为,紧急情况下可依果断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3)夜间值班要严加防范,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院长或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副院长。

三、值班纪律及行为规范

1、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定时到岗,工作不懈怠,守岗不脱岗,圆满完成任务。

2、实行责任追究制。信访接待、机关秩序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生问题,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3、值班人员要着装上岗,举止文明,礼貌接待,不急不躁,不说带讽刺挖苦性语言。要用实际行动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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