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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稽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术语和定义、设施条件、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技术要求和工艺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营运客车的安全例行检查。
2、术语和定义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在受检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车辆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与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非替代关系。
3、设施条件
3.1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满足实施安全例行检查、承检车型和发车频次的需要。
3.2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设有车辆检验地沟或举升装置。检验地沟的结构尺寸、举升装置的规格应与承检车型相适应。检验地沟推荐尺寸:长度不小于承检车辆最大长度的1. 1倍,宽度不小于0.65m,深度不小于1.3 m。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及地沟内应安装照明设施,地沟内的照明设施应采用安全电源。
3.3 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存储、检查信息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入等功能。
3.4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配备无线扩音设备,具有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人员间、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人员与驾驶人间的语音联络功能。
3.5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地沟内灭火器的放置数量不少于1具。
3.6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具有醒目的文字标志和限速标志。
3.7 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的工具及设备:
a)检验锤;
b)便携式照明器具;
c)轮胎气压表;
d)轮胎花纹深度尺;
e)套筒扳手、扭力扳手;
f)钢卷尺、钢板尺;
g)停车模,数量不少于2只;
h)其它工具及设备。
4、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
4.1 外观
4.1.1 目视检查车身外观及车内环境,车身应整洁、周正,无开裂、明显锈蚀和变形,车窗玻璃齐全、完好,车内应整洁、无杂物。
4.1.2 目视检查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应完好、无损毁。
4.1.3 打开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开关,刮水器各挡位应工作正常,关闭刮水器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
4.1.4 目视检查发动机、水箱,应无漏油、漏液现象。
4.2 制动系统
4.2.1 气压表工作状况
起动发动机,观察气压表指示情况,气压表应能正确指示系统压力。
4.2.2 制动管路密封性
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在储气筒保持一定压力条件下,关闭发动机,踏下制动踏板,检查各车轮制动气室、气阀及制动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漏气声。
4.2.3 制动系统自检
接通发动机起动开关,察看制动系统各故障指示灯指示状况,应无故障报警。
4.2.4 空气压缩机传动带
目视检查并指压空气压缩机传动带,应无龟裂、油污和异常磨损,松紧度应适当。
4.3 转向系统
左、右转动转向盘,检视球销总成、横直拉杆,球销总成应无松旷和开裂,横直拉杆应无变形和裂纹,各锁销齐全、紧固。同时检查转向机构连接状况,各连接部位应连接可靠、无松动。
4.4 传动系统
4.4.1 传动机构及连接
目视检查传动轴支架,传动轴支架应无破损和变形。通过晃动传动轴的方式检查传动机构连接状况,万向节、中间轴承应无松旷。
4.4.2 自动变速器、液力缓速器密封性
对于同时装有自动变速器和液力缓速器的车辆,目视检查自动变速器、液力缓速器的密封状况,油液应无泄漏。
4.5 照明、信号指示灯
4.5.1 前照灯
目视检查前照灯,前照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沽,无松脱;开启前照灯,前照灯应工作正常;操作远近光变换开关,远近光变换应正常。
4.5.2 信号指示灯
巡视检查转向灯(前、后、侧)、制动灯、示廓灯、危险报警灯、前后雾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洁;进行对应操作,分别目视检查上述各信号指示灯,均应工作正常。
4.6 轮胎
4.6.1 轮胎外观
目视检查胎冠、胎壁等部位,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同时目视检查并装轮胎间,应无异物嵌入。
4.6.2 轮胎花纹深度
目视检查轮胎磨损状况。必要时用轮胎花纹深度尺检测轮胎胎冠花纹深度。营运客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纹深度不小于1.6mm。
4.6.3 轮胎规格和花纹
目视检查轮胎规格和花纹,同轴两侧轮胎规格、花纹应一致。
4.6.4 轮胎气压
巡视检查各轮胎充气状况,必要时用气压表测量轮胎气压,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4.6.5 轮胎及半轴螺栓、螺母
巡视检查轮胎螺栓、螺母以及可视的半轴螺栓,各轮胎及半轴的螺栓、螺母应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7 悬架系统
目视检查悬架的弹性元件,应安装牢固,无断裂、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空气弹簧的气密性,应无泄漏。
目视检查钢板弹簧的U形螺栓螺母、吊耳销(套)、锁销等部件,U形螺栓螺母应齐全、紧固,吊耳销(套)、锁销应齐全、无断裂和松旷。
4.8 安全设施
4.8.1 车门应急开关
目视检查动力启闭车门的车内应急开关,应急开关的标识、机件应齐全、完好。当对应急开关的技术状况有质疑时,应进行启闭检查。
4.8.2 安全顶窗
目视检查安全顶窗,安全顶窗机件应齐全、完好。当对安全顶窗的功能有质疑时,应进行启闭检查。
4.8.3 安全锤
目视检查封闭式客车的应急窗,应配备安全锤并在规定的位置放置。
4.8.4 灭火器
目视检查灭火器,应随车配备。
4.9 摄像头
目视检查车内摄像头,摄像头的拍摄方向应符合规定且无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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