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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顺宁镇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闪石乡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由我乡值周领导担任,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由乡值周人员担任,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20分钟者视为空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实行点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办期间应按照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五、带班领导要督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防火指挥部领导、防火队队长、值班员、司机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保证指挥调度用车。
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四、参加值班的人员所有电话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台怀镇护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为了更好有效的抓好护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特险期、特殊情况及重要节假日例外)实行轮流值班制,以一周(七天)为工作日,全天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各片片长及包村干部组成。当周值班的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遇有较重大事宜请示带班领导,保证指挥调度用车,做好各片护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在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如因脱岗、漏岗或责任心不强,延误信息报送或酿成大的森林火灾,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四、值班人员所有电话通讯必须保持通畅,24小时开机,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
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
六、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工作以片为主体,实行片长负责制,片长为主要责任人,包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村、村委主任为重要责任人。
七、各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每周一早晨8点。
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制度
1、县局领导在防火期内,按值班轮流表安排昼夜值班值宿,并负责协调组织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县防火办领导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协助县局值班领导工作,并处理防火办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当日值班调度员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险情况、气象预报、兵力布防、机具配备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各责任区的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内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责任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值班人员时间。护林防火值班要固定专人,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二、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三、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情况及天气情况。林业站要区、乡防火办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值班人员每天下午向乡防火办汇报防火情况。若漏报、迟报给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 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五、 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六、 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扑火安全手册
一、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及儿童。
二、 扑火人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三、 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四、 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
五、 扑火人员须熟练掌握灰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灭火弹、扑火机等用具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六、 密切注意观察火场的天气变化,尤其是注意事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事段得天气情况。
七、 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八、 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人员不得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峡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九、 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头脑清晰,积极设法进行自救。扑灭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十、 扑救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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