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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制度

时间:2022-04-16 23:09:0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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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及其与事故的关系

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存储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质,危险源每时每刻都在向外扩散着危险有害因素,因而人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来防范危险有害因素的泄漏、扩散、失控或故障。但若安全措施出现疏漏而没有及时整改和防范,那么安全生产事故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地申报、登记

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范围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类型是:

-存储(储罐);

-库压(库);

-生产场所;

-压力管道;

-锅炉;

-压力容器;

-煤矿(井工开采);

-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

-尾矿库。

申报登记范围如下:

1、储罐区(储管)。储罐区(储管)重大危险源是指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储罐区或单个储管。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一下两种情况:

(1)储罐区(储管)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储罐区(储管)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每种危险物品实际储存量与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之商的和大于等于1。

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储罐库区或单个库。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一下两种情况:

(1)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库区(库)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每种危险物品实际储存量与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之商的和大于等于1。

3、生产场所。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包括下列两种情况:

(1)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单元内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每种危险物品实际储存量与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之商的和大于等于1。

4、压力管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

-长输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mm的管道;

-公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

-工业管道:=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

=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4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气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

=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摄氏度的管道。

5、锅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

-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10t/h;

-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摄氏度,且额定功率>=14MW。

6、压力容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

-介质毒性为极高、高度或中毒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

7、煤矿(井工开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高瓦斯突出矿井;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煤层自燃发火期小于等于6个月的矿井;

-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瓦斯矿井;

-水文地址条件复杂的矿井;

-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9、尾矿库。全库容>=100万立方米或坝高>=30m的尾矿库。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与控制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职责:

1)~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当地安监管理部门。新设立的货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报告当地安监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够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核销。

2)~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二级以上或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特殊要求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国家认可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

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监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4)~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管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6)~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8)~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9)~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10)~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

11)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点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2)~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报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四、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1、作为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评价的规范和正确,应遵循风险评价的程序和方法。一般程序为:

资料收集-明确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了解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生产和事故情况,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 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和仪表、原材料、中间体、产品的理化性质等辨识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评价过程-在上述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再次基础上进行危险分级,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根据评价和分级结果,高于标准值的危险必须采取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降低控制危险。低于标准值的危险属于可接受或可允许危险,应建立检测措施,防止生产条件变更导致危险值增加,对不可排除的危险要采取防范措施,

2、评价方法简介

《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提出的分析评价方法,是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入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评价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提示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该方法用于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能较准确地评价出系统内危险物质、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危险性等级,较准确的计算出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区域范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出工艺设备、人员素质以及安全管理三方面的107个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集。

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一般把装量的一个独立部分成为单元,并以此来划分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功能特点,例如原料供应区、反应区、产品蒸馏区、吸收或洗涤区、成品或半成品储存区、运输装卸区、催化剂处理区、副产品处理区、废液废料处理区、配管桥区等。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位;在一个共同堤填内的全出储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地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配管桥区除外)。

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与监管控制、风险评价2015-09-21 15:29 | #2楼

危险化学品数量大、危险性类别多,其生产、经营活动渗透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以及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六大环节,即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处置环节。各环节中,任何管理上的疏忽和操作上的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其对人民生命、财产,以及对环境的危害程度都是很严重的,有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因此,必须在各环节中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有效手段,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是我国化学品管理与国际管理体系接轨,保护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对国家危险化学品的宏观管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网络的建立、对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危险化学品登记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其主要原因是危险化学品登记还未得到真正落实,登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不知道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及是否应该登记

登记过程中,很多化学品为混合物,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企业不知道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应该登记。

2、缺乏权威的统一鉴别分类机构

例如在登记中,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已经出具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报告,但在运输过程中道路交通部门不予认可。铁路、公路、航空、航海等部门一般都有指定的鉴别分类机构,而超出这些指定机构,鉴别分类结果就无法被承认。

3、部分企业对于登记工作积极性不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登记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与否对企业没有什么影响,因此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该项工作。

4、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宣传不足,登记工作进度不一

由于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宣传力度不大,部分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登记程序不甚了解,直接影响到登记工作的进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开展至今,在登记工作进度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地区间进度不平衡,部分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率不足50%;二是部分企业存在等待、观望态度,电子文档通过审查的企业中有18.2%的企业未及时上报纸资材料;三是企业上报材料的质量不高,企业上报的电子文档中有16.4%的材料未能通过审核;四是部分企业的应急电话设置未达到规定要求。

5、不同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经营、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在登记过程中,剧毒化学品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一部分掌握在公安部门,实际登记过程中就需要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

二、强化、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危险化学品登记在危险化学安全管理中作用取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强化和规范程度。当今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只有强化、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才能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处置六大环节全程跟踪,全程监控,从而使每个危险目标都在安全管理、监控的范围,有效的遏制危险化学事故的发生,并使每起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

1、新化学品的鉴别和登记制度

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新化学品层出不穷,做好新化学品的鉴别分类工作,建立新化学品的申报登记制度,确定相关的职能部门相当重要。在实际生产中,有很多危险性较大的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登记中企业一般只登记列入名录中的化学品,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化学品鉴别分类的管理体系,明确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标准和实验方法,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批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并建立新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申报制度,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上指导和行政上统一管理。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1)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监管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有关主管部门应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入手,严格项目的设立和验收,督促、引导企业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从而在企业自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物流管理

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是事故多发领域,因此,物流过程的安全管理亟须加强。在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施行和规范登记制度,可以使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的运输形式,运输工具,运输时间、路线,即物流过程的从业人员都符合物流过程安全要求,有效的控制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各个流程,从源头上清除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安全。

(3)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安全是安全生产、经营、使用流程的延伸,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处置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使危险化学得到全程监控,预防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无序流动,杜绝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现今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需进一步清理、建立、健全。除了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外,劳动部、原化工部、交通部、农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都有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但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部分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使得企业无所适从。当前在登记方面,迫切需要完善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新化学物质申报制度,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物流过程、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各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和互通信息方面需加强研究。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搞好培训是保证顺利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前提。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企业登记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确保企业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使登记工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5、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在进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存在的指挥不灵、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导致事故事态扩大、损失加重等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尽快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不仅已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共识和全社会的期待,也成为各级政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处置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我国一些地方、部门在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理论上还有许多问题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在实践上也还存在基础不扎实,体系可操作性、灵活性、有效性还不够等多方面的问题。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

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危险化学品的直接操作者,事故几率大,潜在危害严重。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企业必须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

6、加强登记制度和登记工作程序的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宣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法规要求。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登记工作的认知程度,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扩大社会影响,使登记单位能了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重要作用,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规范地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7、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登记工作中的作用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的委托,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监测、检验和咨询服务等专门业务的技术服务活动。这些中介组织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已经成为出动安全技术装备不断完善、改进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取得了一定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危险化学品登记是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作,在目前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还比较薄弱,部分企业难以独立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各项内容的情况下,政府应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帮助,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结语

只有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有效、规范的落实,才能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在各环节的状况,建立起可靠的危险化学品动态数据库,为国家预防与控制化学品危害,以及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重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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