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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通用1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室科学、合理用血,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四条 申请输血应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五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向病员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员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病员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部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六条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主管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 亲友互助献血由主管医师等对病员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八条 病员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主管医师申请,输血科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和主管医师负责病员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九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病员,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条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主管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主管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一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二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十三条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四条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员Rh(D)血型(急诊抢救病员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五条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病员,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六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七条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五章 发 血
第十八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第十九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病员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二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 输 血
第二十三条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二十四条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员床旁核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二十五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六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第二十七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九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病员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疗科。
第三十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2
1、医生填写患者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输血同意签字单后,护士核对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家属同意书、采血样,并在配血单的.指定处签名送血库备血。
2、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2.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历号、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3、血液库存日期,库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过3W不能使用。
2.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2.5、核对完毕在指定处签名。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血液种类、编号、血袋号及受血者姓名、病历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和医嘱。
5、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6、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道,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它药物。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7、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化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9.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性检验。
9.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10、输血完毕2h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h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11、凡发生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还输血科保存。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3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4
一、用血科室必需于输入血前一日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达输血科,标本务必贴上输血申请单号码。急用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各科需用特别血液或手术用血量超过两千毫升以上时,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须前三天与血库联系。各科预约血液不用或手术改期时,应准时通知输血科。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错配血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共同签名,储血出库不得退回,如遇特别状况不超过半小时,经血库检查合格,可送回血库。
四、输血完毕应保留原血瓶内余血二十四小时,以备须要时查。发觉病人有输血反应时,要准时与血库联系。
五、配血病人血样由血库保存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内需再输血时,科室应先同血库联系,以免重复取血样。
六、血库应长久保持与各科室联系,准时把握科室用血和向科室介绍储血状况,密切协作临床,保证用血。
七、严格加强血库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仔细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保证病人用血平安。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5
1、输血申请单及标本时,应仔细核对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用血时光、既往受血、妊娠等状况,说明是否明确,标本粘连号与输血通知单连号、姓名是否全都。
2、输血时:发血者、取血者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血型、病区、床号、住院号、血量;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同时严格检查血液质量、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污损不清等,确定无误双签名发血。如有任何异样状况,一律不得出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对危险、危重病人用血优先处理准时供应。
4、每次交错配血均须用正、反定型法、rh测定、不彻低抗体检测。如有不符要进一步检查不得发血。
5、准时精确填写报告单。
6、支配用血时,应执行先储先用,合理搭配,避开血液超过保存有效期。无特别状况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违背上述原则。
7、受检标本应置冰箱保存七天备查。
8、定时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发觉异样准时处理并上报。
9、严格把握输血指征,合理用血,杜绝铺张血源。
10、血液一经出库,原则上不得退还。如出库时光在30分钟内,未做其它处理,经输血科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6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7
1、献血应严格按《供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与《献血法》规定有关内容举行。
2、采血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采血室遵守无菌操作制度和采血常规。
3、正反定型,交错配血时必需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并且用试管法以显微镜下为推断结果。正反定型、交错配血必需双签名,如遇他人定型或送检单上写上血型时,也应重新复验型再举行交错配血。
4、配血标本应放置整齐,配血不能多人同时举行,以免发生错误。血发后,受血者与供者标本须置冰箱保存。
5、输血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打算,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员的血液标本交库作血型交错协作实验。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员姓名和住院号,以防止差误。
6、发放血液及成份必需严格检查质量,准时开具血卡、记帐、记下并填写输血反应卡以使了解有无输血反应。
7、准时精确填写输血报告单,支配用血应执行行储先用,危险、危重病人与成份优先供应的原则,避开血液超过有效保存期。血液出库原则上不行退还。
8、在病员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或护士必需再查对一遍后才举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须要时检查。
9、经治医师随时检查病员有无输血反应,浮现反应后应立刻实行救护措施,并与血库取得联系。
10、注重储血冰箱温度状况,上午、中午、下午、夜班均要观看温度,并记录,如遇特别状况实行应急措施。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并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1、做好临床用血的开源节流、方案用血与输血会诊工作。向患者家属宣扬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输血后传扬病毒性疾病的`基本学问,大力倡志自体输血,家属互助输血。打算输血治疗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并再《输血会诊单》上签字。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8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9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决定输血前,严格执行“输血前告知制度”,医患双方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严格执行“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详细要求参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
3、临床医生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执行输血申请及审核制度。
4、输血标本的采集、标本接收、输血前检验、血液发放等步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
5、输血科的检验项目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6、临床科室取回血后,遵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七章“输血”条款执行。
7、临床科室对输血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效果评价。
8、输血完毕,临床医生应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价。
9、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血袋在病室保存2小时后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1天,按医疗垃圾统一处理。
10、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按照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执行。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10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11
一、输血原则
(一)临床输血应当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积极鼓励通过患者自体输血及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四)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互助供血。
(五)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不得缺项,同时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急救用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供血;对于大量输血病人需提前对病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预输血情况通报输血科以便组织血源。
(四)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五)对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如:异型输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六)如遇一次输血3000ml的特大型输血按照《特大输血审批制度》执行。
三、输血登记
(一)所有临床输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库均严格按照《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进行登记统计工作。
(二)每一季度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分析,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领导汇报。
四、输血反馈
(一)输血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临床医生要根据病人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输血科,输血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必要时通知血站协助处理。
(二)临床医生在处理结束后需认真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并送输血科,输血科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检验科每月对反馈意见汇总并进行分析,结果上报医教科、分管院长。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12
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安全输血制度的内容 13
1、主管输血的副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长、输血科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部分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3、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输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每年1-2次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和管理水平;
5、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6、对医院输血管理与技术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开展全院范围内临床输血科研工作协作与交流;
8、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9、组织鉴定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相关传染病等);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11、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闭会期间,输血科和医务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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