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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安全监测制度

时间:2022-04-16 17:40: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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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安全监测制度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饮食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人们更倾向于健康饮食,从而对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河北省是蔬菜生产销售大省, 2015年河北省蔬菜播种面积约124万hm2,总产量约7560万t,销售辐射的范围遍及全国27个省市区,出口俄罗斯、日本、韩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由于蔬菜生产环节缺乏有效的安全监控体系,蔬菜农药残留过高,以致2015年河北永年的毒蒜事件震惊全国,同时也暴露出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方面的信任危机。2015年9月河北省启动了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10月启动了环首都经济圈蔬菜基地建设,在河北省向蔬菜强省迈进的同时,质量安全控制成为至关重要的基础问题。

蔬菜安全监测制度

1河北省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现状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2015年第4次全年质量安全例检监测结果通报,2015年对全国87个大中城市77种蔬菜、13921个样品检测抽样合格率为93%,河北省的抽样合格率为97.7%,居全国第一位。河北省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1积极推进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河北省蔬菜管理部门针对原有的蔬菜基地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环境》的要求改造,并按《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规范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各种污染源。经过不懈的努力,河北省蔬菜基地建设日见成效,形成了张承、环京津、冀东、冀中、沧衡、冀南6大主产区。在各蔬菜基地开展了标准化农村建设,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对各村无公害蔬菜产品进行质量责任制,承诺拒绝使用禁用、限用投入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质量联保监督制度,确保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合格。

无公害蔬菜生产管理部门,严格开展以下工作:产地环评、认定、产品认证、产地(产品)复查换证和获证产地(产品)的监督管理等。1999~2015年河北省获证产地有666个,面积54.36万hm2,年产量703.351万t。先后撤销了81个不合格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对证书到期的18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18个无公害农产品进行了复查换证,并建立了认定基地的动态管理机制。

1.2确保农业投入品源头“净化”

河北省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投入品的一系列禁用、限用规定,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一方面各县(市、区)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农资市场集中开展拉网式检查,推行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和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制度,重点检查周边接壤地区和蔬菜集中产区的农药经营单位和非法游商,查处各类禁用、限用农药。另一方面,严格查处蔬菜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特别是在中低毒农药中掺杂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源头"净化。

1.3加强蔬菜监督检测

首先,对无公害蔬菜的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以及标志规范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管,做到“四查”:一查是否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或生产技术规程;二查蔬菜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是否有生产记录;三查是否有蔬菜投入品使用推荐名录和禁、限用投入品名录,是否有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等;四查是否开展了蔬菜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检测。

其次,按照《河北省蔬菜质量监测抽样工作暂行规定》,取消产地代为抽样、送样,由市、县技术人员现场抽样,逐步实现GPS定位抽样。对抽检不合格的蔬菜生产基地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报请河北省无公害管理办公室对其发黄牌警告或摘牌处理。

最后,根据《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河北省充分发挥2个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18个县级质量检测站的职能,每年3、6、9、12月定期对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及无公害生产基地进行产品检测,同时在重大节日和蔬菜销售高峰期间,对辖区内的无公害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及自立市场生产或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

2河北省蔬菜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保定市定州、沧州青县的蔬菜种植散户和青县司马庄无公害绿色蔬菜高科技示范基地的调研,仍然发现在蔬菜生产环节存在以下问题。

2.1蔬菜种植散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感差

蔬菜种植散户在蔬菜种植方面主要依靠种植经验,缺乏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他们在施加农药和化肥的过程中,不太关注蔬菜的质量安全问题,其关注的焦点在于农药、化肥的价格和使用效果,生产出来的蔬菜品相如何。因此在种植过程中,用药随意性大、施药水平低,盲目增加用药量和使用次数等不合理用药现象时有发生。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十分重视蔬菜质量安全,生产设施比较先进,有严格的生产技术规程。他们将“无公害”作为一个卖点,靠品质增加蔬菜的附加值。

2.2蔬菜收购者对蔬菜质量没有具体要求

蔬菜种植散户生产出来的蔬菜都有固定的收购者,而这些收购者通常只针对蔬菜的外形和蔬菜的口感对蔬菜进行验收,或者基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对蔬菜根本不进行验收,当然更谈不上进行农残检测。

2.3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对外来蔬菜把关不严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目前销路较好,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基地一般会将根茎类蔬菜交给散户种植,再由基地回收,在回收的过程中,部分基地没有进行农残检测,直接就以无公害蔬菜的名义销售使用。

2.4蔬菜安检设备少仪器差

河北省多数村镇在蔬菜生产结束进入流通之前,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测。在蔬菜检测方面运用最多的是农药残留速测仪,但村多仪器少,不能保证每村每天生产的蔬菜都能得到检测。此外,部分配备了安检设备的生产基地,由于检测设备落后,使用过时的旧仪器和药水,也很难准确检测农药的残留情况。

3河北省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3.1建立蔬菜市场准入制度

无公害蔬菜是按照相应生产技术标准生产的、符合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安全蔬菜。严格来讲,无公害是蔬菜的一种基本要求,普通蔬菜都应达到这一要求,因此无公害是蔬菜入市的最低标准。在蔬菜的整个供应链中,批发市场是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一个重要节点,河北省通过批发市场进行蔬菜销售的比例占总上市量的50%以上。如果能够做到在批发市场进行蔬菜抽检,将不符合无公害标准的蔬菜予以销毁,或者禁止销售。不但可以从蔬菜进入市场的源头对质量安全把关。而且这一市场准入制度,势必会引导蔬菜生产者关注自己所生产的蔬菜的质量是否达标,蔬菜收购者在收购蔬菜时也会对蔬菜严格检测,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蔬菜批发市场需要通过对菜农或菜贩收取一定费用来维持自身的运行。菜农拥有选择批发市场的空间,蔬菜批发市场尽管已设置检测部门,但是,当批发市场检验过于严格时,将失去客户源。在利益的博弈下,蔬菜批发市场的质检形同虚设。因此为了保障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但要加强行政监督、处罚力度而且要同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相配合(徐金海,2015)。

3.2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一种沿着蔬菜供应链,对涉及质量安全隐患的各关键环节的信息进行正确的识别、如实记录、有效传递和监控管理,来实现追踪、追溯和预警,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出现,并在问题出现后可以迅速追溯至源头,回收存在危害的尚未被消费的蔬菜,切断源头,消除危害,减少损失的风险管理安全保障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可以明确生产者的生产责任,增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任度,提高企业蔬菜品牌的美誉度(杨信廷等,2015)。

2011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确定石家庄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河北省以无公害蔬菜为突破口正在进行积极准备:一是对辖区内无公害蔬菜产地的范围、企业所在位置进行GPS全球定位;整理无公害蔬菜产地编码、产地法人名称、产地证书编号、面积、品种、产量、上市时间、销售方向、联系方式等管理信息和蔬菜质量例行监测的检测单位、产地名称、采样时间、品种、检测结果、数据分析、安全预警等蔬菜质量安全信息;统计辖区内无公害蔬菜产地的环境监测机构、产地的水质、土壤大气检测结果、环境评价、趋势分析等资料。以上信息均录入无公害蔬菜信息管理系统。二是积极推行产地编码制度,争取所有无公害蔬菜产地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蔬菜质量追溯制度。配合市场准入制度,推行无公害蔬菜编码上市、产地编码网上查询,使消费者能够通过产地编码迅速查询到蔬菜的相关生产信息。

3.3加强蔬菜品牌的培育和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有涉农商标17387件,与浙江的40355件、山东的38416件比相距甚远。2015年河北蔬菜品牌达199个,但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不多。北京京客隆、家乐福等大型超市的生鲜蔬菜柜台前,很难找到河北品牌菜的踪迹。其实,这些大超市的部分蔬菜实质上是来自河北的,却被打上了北京的品牌标签。忽视了品牌建设的蔬菜销售价格上不去,菜农的整体收益不高,作为蔬菜的经销商也会忽视对所经销蔬菜的品质管理。

加强蔬菜品牌的培育和建设,一方面可以增强经销商严格检测蔬菜质量的责任感,使品牌凝聚品质信誉;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名牌效应增加蔬菜的附加值,提高菜农、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进一步提升蔬菜的质量(杨璀,2015)。

3.4组建蔬菜安全义工队

蔬菜的质量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各地的农业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去实施管理,不但在人力资源上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也很难拉近和消费者的距离。组建蔬菜安全义工队就是由农检站牵头,吸收社会各界的人员参加,利用闲暇时间从事义务劳动。义工队围绕“宣传、服务、监督”的宗旨,在农检站的组织下,向社会推出一系列具体活动,向市民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其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市农检站提供农药残留速测仪,义工由站内专家亲自进行现场培训,随时为市民免费提供蔬菜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咨询与检测服务;并义务对超市、商场等销售的蔬菜进行监督,对其不良行为进行举报并向市民公告,增强商家的服务与自律意识。

3.5制定详细的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

河北省应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由农业、蔬菜、标准计量部门会同蔬菜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产品标准,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例如制定《大葱标准化生产技术》、《结球甘蓝标准化生产技术》等,这样可以给菜农在蔬菜生产方面提供参考,规范自己的蔬菜生产操作,以确保最终的产品满足入市标准

山东省寿光市构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015-09-18 13:10 | #2楼

作为“中国蔬菜之乡”,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通过完善制度、健全体系,构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投入品监管制度。制定了《农业投入品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镇包村、干部包农资门市部农资质量的责任制。对农资销售建立了定点经营和购销登记制度,对经营户全部建立排查档案,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等行动,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同时,市政府每年设立10万元专项举报奖金,对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农药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二是完善检测制度。建立了以田间检测为主、市场检测为补充的药残检测制度。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市基地和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检,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基地和市场不定期进行抽检,村头地边市场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全部进行普检,确保入市蔬菜质量安全。出台了《蔬菜质量定向定位检测实施方案》,不定期抽签选择两个镇的两个村,对基地和市场进行普检。农业部门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信息,建立检测结果通报和追究制度,及时追根溯源,跟踪执法。

三是完善基地准出制度。农业部门设立基地认定前置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坚决不予申报。蔬菜生产者严格执行基地准出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办理产地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对销售不合格蔬菜的,由农业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

四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村头地边市场等市场和蔬菜销售组织、个体购销者等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凡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蔬菜,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

五是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由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业行政执法中队,配备了工作人员。村一级建立了村委负责制,村两委成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市、镇、村三级全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监管体系。

六是健全完善蔬菜标准体系。制定《寿光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汇编》和《寿光市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手册》,将蔬菜生产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先后推广了35项农业技术标准,全市14万户菜农以及40万个蔬菜大棚都建立了电子或纸质档案。

七是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全市14个镇(街道)、576处批发市场全部设置了蔬菜质量检测室,形成了检测网络。市、镇(街道)、企业、市场共同投资504万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频监控与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市613处检测室全部纳入视频监控和检测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和预警。

八是健全农民合作组织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

九是健全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寿光农业信息网,设立农村信息网络服务站,通过网络视频服务等形式,向农户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以市农技培训中心、镇街道农技服务中心和村综合服务大院作为培训基地,开展30万农民科技大轮训工程。市政府与科研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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