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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安全核查制度
一、输血申请
经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第几孕第几产,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和验收。
三、血型检测和交叉配血环节
1、实验室人员按照化验单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和准确核对。按照化验单对血样标本进行认真核对。
2、对患者的血型进行正反定型,一人当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确保血型定型结果准确无误,正确率100%,误差率0%。
3、交叉配血时,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血液入库核对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做好储血冰箱等的温度观察和记录,每日三次。
五、发血环节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环节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输血“三查七对”制度
1.三查
1.1查血液包装有无破损,血液有无渗漏和血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清楚。
1.2查血液质量,有无变色凝块溶血等。
1.3查输血器材,即输血器效期,有无漏气,有无污染。
2.七对:核对以下诸项在标本管、申请单、配血报告单及取血单上是否一致。
2.1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血型。
2.2核对献血员姓名或条形编码、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配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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