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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部的员工管理制度
一、严格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车管部员工守则。
二、爱车惜车随时保持车辆的正常运转及干净整洁。
三、每天对车辆进行维护,节省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及节约耗油。
四、每天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加水加机油、润滑油等。严格按照《车辆每日检查基准表》操作。发现车辆故障及时维修,减少途中环车,修车的现象发生。并每天做好记录。
五、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把车辆加油,确保第二天车辆正常行驶。
六、按照公司指定地停车,不乱停乱放。
七、遵守公司加油制度,油卡加后上交,杜绝现金加油及油卡带起现象。
八、车辆在定人定位的同时如公司有特殊任务必须服从销售部调度员安排。
九、驾驶员要保管好定位车辆的钥匙、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保险卡、保路费票证、税务附加费证,如有遗失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驾驶员如违反车辆定位责任书条例,公司将按照公司车管部员工守则执罚。
工作程序
1、 服从安排,无条件完成公司下达的每一项任务,有意见有情绪一定要在完成工作后向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2、 司机每天按时打卡上下班,在早上结帐,安排工作后可以到宿舍休息,但手机随时保持开机状态,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10分钟到岗接受工作,如发现一次关机罚款10元,如一次超过时间到岗罚款10元。
3、 办公室查核当月交通罚款分清责任,司机应交清自付的交通罚款方可发放工资。
4、 实行各车定位,驾驶员必须爱车惜车随时保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干净整洁。改善车辆耗油节省维修费用,每天出车前检杳车辆是否运转正确,及时反映及时维修减少途中坏车的现象。
5、 驾驶员不得把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如果违反造成严重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承担经济责任。
6、 严格遵守公司放行条制度,司机晚上交车时必须在放行条上写明车辆运转情况;干私活,如发现将重罚。
7、 驾驶员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对待客户应礼貌用语,要善于与客户沟通。
8、 每日上班前必须在8点到办公室对帐,结清上一日发货、送货单据,收到现金必须当天交清。
9、 厂部无出车计划时,司机应在厂部指定地点休息,必须保持手机开机,禁止关机,如发现关机或不接电话每次罚款10元。
10、车必须随传随到,不得借故拖延耽搁。严禁因私用车或用车前未报告厂部。
11、严禁将车交于无证者试驾,不得带故障开车。车辆大小维修必须告之相关主管,严禁在厂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修理车辆。
12、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同派车取得联系,保持车况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车管部的员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规范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工作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综合管理部应对所用车辆进行科学管理、合理调度,最大限度的保证正常业务用车的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用车使用成本。
三、职能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公车及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公车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工作;负责车辆营运证、行驶证等证件的办理、年审工作;负责购置车辆保险工作。
2、负责安排公司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车辆使用工作,做好车辆油耗、行使里程数及公车出差的过路过桥费用统计工作,每月出具车辆使用报表。
3、负责对车辆驾驶员的招聘、考试、录用、考评工作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四、车辆管理内容
1、公司车辆改革管理办法
1.1公司根据职务及业务给予部门及个人一定的车辆定额,具体见附表一《车辆定额》,给予油补人员诸城范围内公司不予以派车,超出定额部分公司不予报销;对于诸城范围外的地方,应尽量避免带车出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车带司机出差的,应填写附表二《出差用车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总助、车辆管-理-员签字后生效,综合管理统一安排,月底凭《出差用车审批单》和预算金额进行报销,报销金额可有上下5%的浮动。
取消专职司机,成立小车班,所有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统一管理。
公车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驾驶,统一调配,做好车辆的使用登记,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进行派车和调度。车辆加油或出车时,车辆管-理-员要做好附表三《加油登记表》和附表四《出车记录表》的登记工作。
总助及以上人员(非营销系统)公司统一配备车辆,不统一配专职司机,如有特殊情况及出差需用司机,需提前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统一调配驾驶员;总助及以上人员(营销系统包括承担重点项目的区域经理)公司统一派车,不统一配专职司机,如有特殊情况及出差需用司机,需提前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统一调配驾驶员;业务在诸城的营销区域经理可以自驾车辆办理公务;其他营销人员下班后统一将车开回公司,钥匙统一交综合管理部,出诸城用车同其他公务用车。
1.2不享受公司车补的人员,因业务需用车时,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派车,综合管理部车辆管-理-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出车;严格执行公司车辆调度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员做好出车记录。
1.3建立小车班。小车班司机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建立小车司机考评制,月末由综合管理部和各部门对小车司机进行综合考核,并填写附表五《小车司机考核表》,考评得分将与绩效工资挂钩,对于月末考核不合格的司机,实行末位淘汰制。
1.4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一名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调度车辆,并建立车辆加油和出车登记台账,对每次加油和出车做好登记,车辆管-理-员要对月末报销的《出差用车审批单》和出差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
2、公司车辆调度管理办法
2.1 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调度使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
2.2 公司所属车辆的证照、年检、投保等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车辆的相关资料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2.3 严格遵守专车专人制,严禁不经综合管理部同意将车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用车人有驾驶证需要驾驶的,须经分管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责任人负责;
2.4 关于部门用车管理办法:
2.4.1 部门用车使用人限于公司内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而进行调配;
2.4.2 部门用车本着“节约开支、合理调配、保障用车”的原则,对车辆进行调度;
2.4.3 部门用车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2.4.4值班司机应在派车单上做好车辆使用的详细记录(行驶里程、上下车时间、用途等,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统一交车辆管理人员登记;
2.4.5因公办理社会交际事务的(如接送客户、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领导等),一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调用车辆,并在派车单上签字。
2.4.6各部门或个人因公事需要出车到200公里以外的地方,必须填写《出差用车审批单》(见附表二),由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否则作私自用车,除按公司规定罚款外,不予报销费用;
2.5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但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6 严禁隐瞒私自用车,否则对用车人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如个人借用车须征得综合管理部同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私自用车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2.7 公司用车应设置《加油登记表》,由公司车辆驾驶员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转综合管理部稽核;
2.8 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车门锁好后钥匙交给公司综合管理部车管员;
2.9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3、用车安全管理办法
3.1 车辆行驶前须进行安全检查,时刻保持车况良好,特别是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杜绝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
3.2 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动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3 按规定开车、让车、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超速行车;
3.4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
3.5 严禁驾车时打手机、发信息及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6 遇雨、冰、雪、雾天,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行驶;
3.7 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得出车;
3.8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门、车厢要关好;
3.9 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需提醒乘用人使用车内安全装置(带好安全带等),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车辆使用费用管理办法
4.1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每月初将车辆使用表即本月的加油、过路过桥费、保养、维修的费用台账等交于综合管理部车管员登记入档,每次不报的,处以50元罚款;
4.2公车必须在公司确定的定点加油站加油,车辆出差加油,回公司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纳入油耗考核),并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4.3 每月5日前,公司公车由综合管理部实际统计每辆公车里程表底数,车辆里程表失灵或损坏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予以维修,因报告不及时而造成油料无法考核时,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担油耗,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拨里程表,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每次给予500元罚款;
4.4 综合管理部随时统计每辆公车油料耗数,月末小结一次,季末对每辆公车按核定的油耗标准予以考核,若油耗节约则按节约价值的100%予以奖励,油耗超支则按超支额的100%予以罚款。
4.5总包项目派驻工地的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派驻工地后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司机为第二责任人,车辆发生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时必须书面通知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确认、公司领导报批后再执行。
5、车辆维护与修理办法
5.1 公司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5.2公车维修点必须是公司确定的定点服务单位;
5.3所有公车维修必须由车辆驾驶员提出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核实鉴定,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见附表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进行维修,车辆修理完成后的单据必须及时交综合管理部;
5.4修理过程中若发生增加项目或费用超出预算,需要新办理手续后方可维修,维修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5.5公车维修应本着降低成本,节约费用的原则进行,能在公司内修理的不得外出修理;
5.6 汽车大修由驾驶员根据车辆情况确定修理部位、内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确认修理内容到指定特约站维修,否则一律不报销,修理完毕由专职驾驶员提请维修单位出具的修理单及修理总计费用发票;
5.7 车辆维修完毕,换下的零部件要带回公司交车管员,以备查验;
5.8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工作,专职驾驶员必须承担维护保养责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如由于缺油、缺水引起的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全部负责,违反规定对驾驶员给予50-200元罚款;
5.9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告知车管员,征得同意后立即进行修理;
5.10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件急需修理、更换零配件时,应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进行维修,出发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经综合管理部核实后可按程序报销相关费用;
5.11 车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一律用支票结算,否则不予办理;
5.12 车辆耗品要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配置。
6、驾驶员接受指挥和考核规定
6.1 公用车辆驾驶员接受公司综合管理部的指挥和部分考核;
6.2 车辆使用人、综合管理部、公司的所有部门共同参与对驾驶员的考核与奖罚,考核表见附表五。
7、驾驶员管理
7.1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7.2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造成中途用车不成的,则取消当天出勤,并罚款50元;
7.3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车辆在各公司以外损坏或被盗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7.4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每月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5 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7.6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7.7 各驾驶员上班期间不得脱岗,无出车任务时须在规定地方待命,其间车管员可安排驾驶员办理一些日常事务,如车辆清洗等,驾驶员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综合管理部报到;
7.8 驾驶员保持服装整洁,注意个人形象,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9 驾驶员要保持车辆环境卫生,要及时对车辆内外进行清洁,严禁在车内吸烟,不准吃有刺激气味的食物,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空气清新,综合管理部每周检查1至2次;
7.10 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待客人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要热情帮助客人开关车门,若客人有较重物品的应马上上前帮助;
7.11 各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7.12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7.13 驾驶员必须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并处以通报、转岗、待岗、除名等处罚;
7.14 凡公司承担定额通讯费用的驾驶员,早上6:00至晚上10:00内必须开机,领导或车管员打电话必须停车后应答(行车期间严禁拨打、接听电话),否则每次罚款50元;
7.15 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及过路过桥等费用的情况;
7.16 驾驶员当日所发生费用应与派车记录相符合,超出部分应说明合理来源,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7.17 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25日前予以报销,并列入考核项目;
7.18 严禁私自出车,如违反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并对该驾驶员做下岗处理;
7.19 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如有违反,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超过两次违反,该车驾驶员做转岗处理(公司允许的人员除外),
7.20 严禁驾驶员工作期间饮酒,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超过两次对该驾驶员做转岗处理;
7.2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现场勘察责任的界定,负次要责任的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进行处罚,负主要责任的,如果在一年内发生两次,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再转岗;
7.22 各公司车辆下班时间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确认车辆停放安全,将车辆钥匙交车管员保管,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23 如用车人从事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公司利益的活动,驾驶员有向公司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7.24 驾驶员对综合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当日出勤,并罚款50元,当年累计6次给予开除;
7.25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五、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交通管理,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具体要求:
2.1车辆驾驶员必须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相应驾驶资格证书,无照驾驶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2 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均应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不得损坏事故现场,同时立即通知各公司及车管部门,在外发生的交通事故,除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外,同时尽快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代验现场,在事故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 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
2.4 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对事故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按规定的时间、本办法的规定,负部分或全部费用;
2.5 未经批准出私车或未经批准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发生的交通事故,均由责任司机负一切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并对责任司机罚款1000元,作下岗处理;
2.6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待结案后作下岗处理:
2.6.1 逃逸;
2.6.2 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2.6.3 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6.4 车辆私自借他人使用或驾驶;
2.6.5 其它恶劣行为;
2.7 驾驶员开车责任心不强,技术较差,发生交通事故累计在3次以上(含3次)或一年中发生2次(含2次)的,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3、具体罚则
3.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除去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外,其余费用均列入公司考核,具体计算方式为:
3.1.1 肇事驾驶员承担费用=(发生交通事故总损失-保险公司赔付金额)*50%;
3.1.2 公司承担费用=(发生交通事故总损失-保险公司赔付金额)*50%;
3.1.3 发生交通事故总损失除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公司将对驾驶员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予以辞退;
3.2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除去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外,其差额列入公司考核,具体计算方式为:
3.2.1 肇事驾驶员承担费用=(赔偿损失-保险公司赔付金额)*50%;
3.2.2 公司承担费用=(赔偿损失-保险公司赔付金额)*50%;
3.2.3赔偿损失除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公司将对驾驶员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做下岗处理;
3.3 发生同等及同等责任以上重大(死亡)事故,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给予重大警告一次或辞退;
3.4 驾驶员或当事人出交通事故所要承担的费用和罚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追回;
六、考核办法
未按本管理办法要求用车、驾车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负激励100-200元/次,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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