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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批发员工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并在存放或销售处标示出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对不合格食品,做好明显标记,设定区域保管,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中。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灭蝇设施,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2、查验生产商或上级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属于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对本店中批发的所有食品,索取该种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对经营的奶粉和奶制品,批批索取检验合格证明。索取的证件可以是复印件,用专门的档案盒存放备查,保管至少两年。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根据工商部门的通知,在“一票通”下发后,索取“一票通”。
3、给票给证:在销售食品时,依法出具载有供货商、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安全法规定内容的销售票据,在省工商局的“一票通”下发后,依法使用和出具“一票通”
在批发食品时,依法为下级食品经销商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批发奶粉等奶制品时,还按批次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依法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
2、进货台账采用粘贴式,将索取的进货票据(“一票通”使用后索取“一票通”)按供货商分类,依次粘贴在进货台账本上,保管在经营场所至少两年,供消费者查询和有关部门检查。积极改进管理手段,争取使用电子台账。
3、将食品销售单据的存档联(“一票通”使用后将“一票通”的存档联)按时间先后顺序,逐月装订成册,保管在经营场所,作为销售台账供有关部门检查。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或知道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标签内容,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上备查。
五、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由店主本人或安排专人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受理投诉时做好投诉登记,详细记录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由店主或指定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调查人员应认真查清情况,分清责任。属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的,应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食品批发员工管理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店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本店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设置要根据库房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库房环境整洁,杜绝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及其滋生条件,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
二、指定专人进行库房管理,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库管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三、食品要设立专柜或专间合理、安全地进行存储。存放生鲜食品应配备相应设施;存放散装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
四、食品入库应先入待检区,经检验合格,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方可入库。
五、库房管理人员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等食品,应当立即上报业主出库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库房管理人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货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未经业主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对库房设施进行处理。
七、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库房管理人员擅自入库。做到防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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