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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6 14:44:2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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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

制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行业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市场健康发展,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共同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的内容,包含制冷空调设备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保养、拆装、检测和改造。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经营活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的企业,均应按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申请领取"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委托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对行业资质等级认证的审定工作,并责成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进行"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初审、发放、管理、监督、年审和统计工作。

第五条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是企业信用证书,是衡量企业综合素质和项目实施能力的标志,也是企业在项目洽谈和招投标活动中入围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一章 资质等级划分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的企业,其开业资质等级,依据经营范围进行分类划级管理,并按所维修安装的设备类别分为A.B.C.D四类。

A类:集中式空调设备(按主机的设备型式可分为:活塞式制冷机组、螺杆式制冷机组、离心式制冷机组、吸收式制冷机组、燃气空调机组、水源(地源)热泵机组、冰蓄冷空调机组以及汽车空调机组等)。

B类:净化空调工程设备(按净化工程等级1~9级划分)

C类:冷库设备与冷藏车(按冷藏库吨位可分为30吨至3000吨或以上)。

D类:户式(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包括家用空调器、家用电冰箱、家用冷柜、商用空调机、户式中央空调、商用展示柜、厨房冰箱、冷柜等)

第七条  同一个企业可同时获得上述两类或多类资质。对上述各类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按其维修安装规模、技术状况等划分为Ⅰ、Ⅱ、Ⅲ三级。

A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5种以上(含5种)主机设备型式的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3种以上主机设备型式的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形式中某一种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B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所有净化等级的净化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7以下(含7)的净化系统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8以下(含8)的净化系统维修安装。

C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000吨以上冷库制冷系统的维修安装或承担所有冷藏车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00吨(含300吨)至3000吨以下的冷库制冷系统维修安装或能承担B照冷藏车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30吨(含30吨)至300吨以下的冷库制冷系统维修安装或能承担C照冷藏车维修安装。

D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户式中央空调、商用空调机、商用厨房冰箱、冷柜等所有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家用空调器和家用电冰箱两种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家用空调器和家用电冰箱或户式中央空调、商用空调与商用厨房冰箱、冷柜其中二种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第八条  维修安装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专业经营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应的注册资金;

(二)具有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须达100%;

(三)拥有相应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营业场地和设施;

(四)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等级评审基本条件详见附表。

第二章 资质等级审批程序

第九条  新建维修安装企业应向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的资质审验申报表;

(二)营业场所、设施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清单;

(三)企业章程;

(四)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名单、技术职称证书及占从业人员比例;

(五)已完成相关设备维修安装实例及接受服务企业的业绩证明;

(六)其它有关文件。

第十条  申请领取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填写《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审验申报表》并上报指定的有关资料。

(二)由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负责对维修安装企业初审、维修安装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后上报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

(三)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后颁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企业被吊销资质证书不满六个月的,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第十一条  对已开业的维修安装企业,由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初审合格者报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后,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批准后颁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对不合格者,应限期整改。

第三章 资质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统一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  凡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在维修安装合同和维修合格证书等文件上标明资质证书的等级和编号。

第十四条  申请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规定向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交纳资质认证评审费、年审费。评审费、年审费收费标准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  资质证书实施年审制。年审合格的企业,由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在其资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

第十六条  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应加强对维修安装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内进行复查或不定期抽查。

第十七条  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有下例情况之一的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将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资质降级,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因维修安装质量低劣,引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二)年审不合格或未报经年审的;

(三)将资质证书转让、出借其它企业使用的;

(四)犯有其它违反法规的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对资质等级管理办法的执行如有异议,可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反映,并请求复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必须经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实施。

空调制冷设备的集中管理措施2015-09-16 16:52 | #2楼

鉴于制冷空调设备的特点,其维修准则应尽可能采用专业维修和操作人员维护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维护与修理并重,并以维护为基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加强正常维护与三级保养工作,不违章使用设备,应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以确保设备使用期限。

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必要而简明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如企业应建立有关制冷空调运行与维护作业等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仪表定期检测制度,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管理制度,制冷空调作业档案制度,制冷空调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冷空调维修管理制度,制冷空调系统水质管理制度,制冷空调机房防火管理制度,制冷空调作业事故紧急预案制度(为防患于未然,预先制定防范和紧急抢险措施,以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到心中有数),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可规范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程序、步骤和方法,保障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制冷空调装置机组的开机准备,开、停机安全操作;加油、放油安全操作;系统放空气安全操作;制冷剂充注及回收安全操作;辅助设备如水泵、风机等安全操作与检修安全操作等。这些制度是使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生产安全的必要手段。如果缺乏这些认识,就会造成管理混乱,形成无人过问,任其设备腐蚀、损坏等现象,并导致设备寿命大大缩短和频繁发生事故。

(2)建立设备计划预修制度,编制修理计划、修理卡片、典型设备修理工艺及内容、备件图册,组织易损备件的供应等等,都应纳入管理的范畴。

(3)为了制订正确的修理计划,分析管理情况,判别操作水平,必须建立运行日志。日志表要记载每天每班操作管理的基本情况,它是进行技术分析的原始数据,也是编制预修计划的不可缺少的原始资料。日志表的填写应及时、准确、清楚:它可以将制冷与空调分开填写,也可以联合填写,根据日志表记载,可逐步绘制系统运行曲线及全年室外温度、湿度变化曲线与空调房间的关系,最后画出空调全年使用工况曲线。

(4)加强测试手段。在制冷空调运行f定的时期后,设备技术性能及各项技术指标要发生改变,因而要定期地对设备进行性能实测,通过实测结果及运行期,可大致确定大修时间及内容,并应将大修内容、更换的零件、修理中各部位间隙等记入技术档案之中。

(5)对大中型制冷空调站,还必须下达耗电、耗油(或燃料)耗水、耗制冷剂的指标。

(6)开展技术培训及技术革新。.提高工人的技术理论水平,这对改造设备和维护保养设备,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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