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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8 14:35:54 炜玲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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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4

  一、项目部作业纪律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劳务中心职工)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监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中午吃饭,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停工,罚款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

  5、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任何地方睡觉(夜间加班人员除外),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6、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50元。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未参加的人员每人扣款20元,迟到的扣款5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8、在参加会议时,所有手机不得开启响铃,不准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并做好详细记录。

  9、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在工地内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地企业形象。

  二、考勤制度

  1、所有项目部人员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签到制、签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讲人情,纵容他人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每人次罚考勤人员50元。

  3、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项目部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根据工程进展及季节而定)

  4、因公外出办事或去公司办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未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1、休探亲假,工龄假,婚育假,假期超过三天以上都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2、申请报告,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影响工作,后果自负。

  4、凡自学或自费上学人员,如占用工作时间,须提前征得项目部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假。

  5、各类事假,必须提前请示,无特殊情况,缺勤中途电话请假或他人代假,一律无效,均视为旷工。

  6、项目所有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必须进行登记,以便年终进行考核、凡未登记者,视假期时间长短给予30—200元罚款。

  7、各类请假须按期限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可按批准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社会上助认为乐,见义勇为,给项目部争得荣誉的,根据情况每人次奖励100—500元。

  2、积极参与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前三名,为项目部争得荣誉的奖励50—200元。

  3、积极参与新闻报道,宣传项目部典型事件,报道施工情况,在省部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

  4、在突发事件中,舍己保卫国家财产和他人生命安全,挽回重大损失的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奖。

  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和质量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以累计计算,月累计超过两个小时者,按旷工半日计算,超过四个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2、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日,取消月奖金50%,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部奖金,连续旷工七天,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送交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3、事假五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金。

  4、工作时问未经请假擅自离岗,外出办私事,二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超过两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四小时,计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五、工地值班制度

  1、项目值班是由项目经理部指派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全部施工人员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在自己处理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2、项目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负责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加班人员的施工生产,并不定时的抽查工地守卫人员的值勤情况。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如遇大风,大雨,应及时组织大家保护现场的施工原材料,避免造成无谓的损失。

  4、值班人员应有高尚的道德和工作责任心,遇到坏人坏事勇于斗争,在坏人威胁恐吓面前不低头,使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财产不被侵犯。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禁止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提前通知,以便经理部及时调整,否则按离岗处理。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如情节严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重大的损失,项目部有权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7、值班时间不得脱离岗位,不得饮酒,不得约请外来人员到工地,不得用公家电话聊天,要坚守工作岗位。

  8、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做好交接班,如因未交接班造成的漏岗,由上班当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重要事情必须向交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六、项目部岗位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暂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体现项目部工资分配自,更好的发挥工资分配机制在企业中的激励作用,逐步实现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浮动化、直观化。从而切实达到按劳取酬和个人收入凭贡献的目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中的管服、辅助人员。

  (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原则

  (1)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突出效益的分配原则;突出劳动和技术、管理等要素按工作中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原则。

  (2)封存档案工资,坚持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岗变薪变的考核办法。建立按劳、按效和工作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1、岗位绩效工资是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相互联动的工资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岗位等级为基础,以效益指标为分配要素。

  2、岗位绩效工资是由岗位薪级工资,岗位薪级系数,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

  ①岗位薪级工资;按项目部员工均档案工资标准确定,经测算:月均工资————元、日均工资————元。(兰州)

  ②岗位薪级系数;按项目部人员工作性质不同而制定。

  ③绩效工资: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并以效益与每个员工实际贡献挂钩,突出了工资激励职能,是体现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成果及差别的工资。(具体分配系数比照岗位薪级系数执行)

  ④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以员工实际工龄确定的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一年——十年工龄每年按——元标准支付;

  十一年——二十年工龄每年按——元标准支付;

  二十一年以上工龄每年按——元标准支付;

  (工龄年限按累计工龄达到的最高年限标准计算)

  (五)岗位薪级工资考核与支付

  ①项目部每月由劳资室核定员工出勤天数,出勤天数核定办法如下:

  a、按正常制度工作日出勤,每出勤一天按一天计;

  b、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项目部灵活安排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原则上不开加班工资。但要做好统计,以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c、因公出差及公司(项目部)委派的业务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及其他公益活动视同正常出勤;

  ②项目指挥部员工当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员工工资=日均工资×出勤天数×系数+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根据施工地点不同,以项目部制定的工资实施办法为准)

  (六)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日常管理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后,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全部封存,(不含冬季取暖费补助)作为档案工资管理。遇有政策性调整工资,按规定标准进行调整进入个人档案,继续封存,员工调出按档案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测算以兰州市为依据,如出沿线,按项目部规定执行。

  (七)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部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执行按照《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八)项目部奖罚

  一、每月项目部按工资总额40%提取奖励基金,由项目部对当月工作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根据项目成本而定)。

  二、项目部对当月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指标不能对应的责任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处罚额度按月工资的10%计算。

  七、卫生管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面貌整洁,着装干净整齐。

  2、各室卫生(包括办公室、宿舍)由各室人员负责,要求各室地面无乱废弃物、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墙面不得随意张贴纸张,室内不得摆放与工程无关的物品,有些必要的张贴图纸,常用数字表要张贴成线,整齐划一。

  3、项目部食堂的卫生由食堂炊事员按《生活食堂标准》负责保持清洁。

  4、对各办公室卫生的抽查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若发现与以上规定不符的情况,有权予以纠正。

  5、项目部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清扫,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清理杂物,消除办公室内的死角。

  6、室内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烟头、废弃物,做到剩饭、剩菜、洗碗水不乱泼。

  10、奖罚:

  (1)各办公室卫生,在月总评中,得分最高的,每人奖励20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办公室每人罚20元。

  (2)食堂卫生,月总评中,卫生达不到要求炊事员每人30元,扣后勤负责人10元,卫生达要求每人奖30元,奖后勤负责人10元。

  11、卫生检查小组,由项目部门负责人组成。

  八、会客管理制度

  1、所有来访人员,必须持有表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门卫室填写会客证,门卫检查对照并报请所访人员后,方可进入项目部办公区。

  2、所有来访人员,进门把证件押在门卫处有门卫发给安全帽,会客完毕交回门卫室并领回证件。

  3、所有来访人员,未经工程部同意,不得私自进入现场工作区,进入现场时门卫应加以说明,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门卫负责,说明后出现后果由自己负责。

  4、未经批准的来访者进入现场时,门卫应态度和蔼,婉言谢绝,并说明情况,对无理取闹者,报请项目部处理。

  5、任何人不得将工程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强行带入现场,违者将报有关部门严惩。

  九、项目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所属人员(含劳务中心、住勤人员)必须在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领导下,服从工作分配,在项目部的管理体系中,完成本职工作,为项目部贡献自己的力量。

  2、项目部人员要以本企业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和争取企业利益,个人服从项目部,项目部服从公司,同心同德地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利润。

  3、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当前科技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常参加各种培训,做到熟悉业务。

  4、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决定,顾全大局,不违章违纪。

  5、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也要搞好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为工程着想,工作中不准推委扯皮,要主动做好自己的边缘工作,团结合作。

  6、要保持思想的纯洁性,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的侵蚀,不赌博,不观看黄色读物和音像物品,部参与非法活动,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7、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廉洁奉公,严禁收取回扣和有受贿行为,不许接受施工队的请吃,不接受施工队送的烟酒。

  8、在与甲方、监理的工作交涉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中铁二十一局的利益,站在公司及项目部利益的立场上说话,做到即要尊重又要维护的双重作用。

  9、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出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项目部的'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内不外出办私事。

  10、遵守文明公约,做文明市民,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做一个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十、项目部电脑、传真机管理规定

  1、各室的电脑由技术室统一管理,指令专人做好微机的保养维修工作,电脑保持清洁和正常状态。

  2、电脑日常数据及软件要留备份,本项目的密级资料和数据不得泄露。存储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经领导批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复制和外借。

  3、电脑操作人员要做好电脑的病毒防治工作。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资料丢失,机件坏,将追究操作人员和主管人员责任。

  4、不准用电脑玩游戏。严禁用电脑制黄,传黄。如有发生,每人每次罚2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危害的交机关处理。

  5、传真机由资料员负责保管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资料员应保障传真机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传真机应按其使用保养规定,及时维修保养,确保传真资料的清晰度。

  7、控制好一次传真资料的数量,避免传真机连续工作,而磨损机件。

  8、资料员应服务热情,按要求完成资料传真任务。

  十一、项目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项目部办公用品的配置坚持必需的原则,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其配发的办公用品均为项目部固有资产,全体人员应妥善保管。

  2、办公用品的配置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表明数量和要求,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3、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由综合办公室人员办理。配发办公用品应建立台帐并由领发人签字。

  4、调出本项目部的人员,办公用品应如数(一次性消耗品除外)交回项目部,如不上交,将按原价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5、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不得故意损坏或挪做他用,如有发生,将按原价两倍罚款。

  6、丢失办公用品照价赔偿。

  7、项目部配发给个人使用的技术书籍、图侧、计算器、质检用具、测量用具等,都属于办公用品,在离开项目部调离岗位时都必须移交项目部。

  8、项目部办公用的各种计算机耗材,由技术部门按季提交使用计划,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并依据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

  9、凡因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办公用品后,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一切后果自负。

  十二、办公电话使用规定

  1、项目部通讯电话是为了项目部加快对外业务联系时使用,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个人私事,如果发现每次罚款5元。

  2、禁止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使用时应做到长话短说,少讲闲话,尽可能提高电话办公效率,

  3、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闲谈、拉家常等与工作无关的通话,如果发现每次扣款5—10元。

  4、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进行点听歌曲等高费用电话,如有发现,每次扣款30元。

  5、禁止拨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咨询电话、私人业务查询电话,如发现每次扣款10—20元。

  十三、食堂管理规定

  (一)有关要求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

  2、地面清洁无积水、杂物,墙面、烛台无积尘、污垢、生熟食容器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3、餐具、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灶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的各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达标。

  5、坚决杜绝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6、不准食用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防止疾病传染。

  7、严禁食用各种超保质期的制品,严禁使用外地大包散装盐和亚硝酸盐。

  8、炊事人员必须持当年有效健康证方能上岗。

  (二)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领导重视,有专职或兼职行政领导负责食品卫生工作,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卫生岗位分工明确,做到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悬挂有项目部统一制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3、卫生工作有周检查,月评比,记录完整,评比结果与结算挂钩。

  4、卫生检查内容包括:

  ⑴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等环节。

  ⑵餐炊用具:生熟分开、消毒、保洁、防尘、洗净程度。

  ⑶冰箱、冷库:生熟分开、除霜、保洁。

  ⑷厨房、餐厅:洗涤池、地面、门窗四壁、柜架、案板、炉台、机械、通风、照明。

  ⑸库房:主、副食、杂品分库存放、防虫、防潮、防尘、防腐、防鼠、防蝇设施。

  ⑹个人卫生:“二要、四勤、六不准”,体检办证。

  ⑺环境:休息间、更衣室、周围环境。

  5、检查时间及方法:定期检查为每周一次,参加人员有后勤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消防负责人、施工员,不定期抽查每月二次,评比标准另行制定,每月综合评比。

  6、奖励与惩罚:检查中达不到标准的项目部进行处罚,金额为50—200元。检查中达到标准的进行奖励,金额为50—200元。

  (三)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制度

  1、党支部组织本项目部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学习。

  2、有食品卫生知识学习计划,按时学习,记录完整。

  3、食品卫生知识学习记录包括: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学习人员、学时、学习内容、讨论。

  (四)食堂人员卫生要求

  “二要、四勤、六不准”

  二要:衣帽要穿戴整齐;工作前与便后要彻底洗手。

  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

  六不准:

  ①不准穿工作服去厕所。

  ②不准光脚赤背。

  ③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

  ④不准在工作中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装饰品;

  ⑤不准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挖鼻子、掏耳朵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动作。

  ⑥不准用抹布与工作服擦汗。

  (五)洗刷、消毒制度

  1、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熟食用具每日消毒,公用餐具每次消毒、定位存放、保洁良好。

  2、餐具感官检查要求达到光、洁、涩、干,洗净度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包保责任状

  1、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卫生、环保工作。自觉接受公司生活管理部门及项目部监督检查。

  2、食堂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用电用火时要做到人走灯关、火熄。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一切电动机具设备必须由电工拉接。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违者罚款200至500元。

  3、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并具备初步厨师技能操作规程。保证项目部人员用餐。

  4、腐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采购食用。若发现炊事人员将腐烂变质食品变相给员工使用或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次,炊事员每人罚款200元,采购人员罚款2000元。

  5、每日食堂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倒到指定垃圾站。若发现或检查出有不按要求做的,每次罚款200元。

  6、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爆炸、火灾等人员伤亡)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7、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八)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重瓶在使用前,角阀处在关闭状态时应检查阀口是否漏气,检查角阀阀杆及角阀与手轮连接处是否漏气,可用肥皂水检漏,不漏气为合格,如漏气及时运回灌瓶厂处理。

  2、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卧使用。

  3、使用钢瓶前应检查钢瓶瓶体焊缝无漏气,瓶体无严重撞伤,无严重锈蚀。(特别是瓶体、瓶底大面积锈蚀甚至出现母材层脱落,严重凹坑,应立即禁止使用)

  4、停止使用时应先关闭灶前截门,后关闭总截门。晚间不用火时,关闭总裁门及气瓶角阀,检查无火种,无漏气确保安全。

  5、钢瓶使用不满20年,每五年检验一次,使用超20年者,每两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钢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和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需要定期检验的钢瓶由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钢瓶检验。

  (九)液化石油气灶具安全管理规定

  1、灶具生产厂家应是国家指定企业获得国家批准,具有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

  2、灶具使用

  (1)化石油气灶具与其它燃料灶具严禁设在同一室内使用。

  (2)灶具禁止安装在卧室。

  (3)灶具与可燃或易燃的墙壁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的隔热措施。

  (4)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0厘米。

  (5)灶具燃烧器前控制阀门要做到定期保养,防止阀门出现内、外漏气现象发生火灾。燃烧器、喷嘴、火孔通畅,确保火焰燃烧正常。

  3、砖砌炒菜灶、大锅灶,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设置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炉腔和烟道必须设防爆门。

  (2)砖砌大锅灶每台应有专用烟道,多台设备和用一个总烟道时应保证互不影响。

  十四、民工宿舍管理

  (一)有关要求

  1、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清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

  3、床铺被褥,服装统一、室内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断、隔离方式。

  4、被褥整洁、整、摆放统一,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

  5、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换鞋、勤理发。

  6、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线接电,不准使用高压电器设备,防止电击伤人及发生火灾。违反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7、宿舍内不准居住家属或女性,不准留宿外单位的任何人员,如发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8、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

  10、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轻者罚款200元,重者交机关处理。

  11、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火做饭,烧开水,如有发生每人次罚100元。

  12、项目部对各施工队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或环境卫生差的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并张贴在项目的暴光栏予以公布。

  13、各施工队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后勤管理。

  (二)民工宿舍卫生捡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采用不定期的方式。

  参加人员:工会支会、施工员、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各施工队主管人员。

  二、检查内容:

  1、铺面:整洁,被子叠好摆放统一。

  2、地面:无烟头、纸屑、无剩菜剩饭等垃圾、无积水、鞋摆放在床下。

  3、门窗:擦洗干净,无明显污迹,玻璃完整。

  4、脸盆:统一摆放在洗脸架上。

  5、餐具:统一摆放在餐具架上。

  6、宿舍走廊:地面无垃圾。栏杆、墙面无污迹。

  7、包裹:集中统一摆放。

  8、洗刷用具:摆放整齐。

  9、宿舍不能摆放无关物品。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和《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xx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金水区爱卫办、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

  (一)休假制度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0911号文件,规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员享受公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请假天数多于公休假天数的;

  (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5)工作人员已经享受过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2)、(3)条规定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龄结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丧假制度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02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1次会议通过,从2003年元月1日起执行):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四)产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产假假期:女为半年,男为30天。

  2.女工作人员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保胎假工资发放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4.已经享受产假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五)探亲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

  1.条件:工作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事假制度

  根据《关于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号文件,规定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3.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1)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下同)的70%计发。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

  (2)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执行。

  (四)病假制度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的文件,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盛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盛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4.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5.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内部制度

  1.旷工制度。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旷工半天的,诫勉谈话,取消全年评优资格;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年度考评定为基本称职,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个月内旷工2天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除在全体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外,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个月内旷工3天的,待令辞退,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扣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累计旷工天数以半天计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冲销;凡不用年公休假冲销的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扣发工资)处理。

  (2)请假人员必须按照单位内部请假制度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返回后未立即向领导和办公室口头销假,按继续请假处理。

  (3)工作人员请病假,需出示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方可请假。

  (4)工作人员请假天数累计超过本人公休假数一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超出二倍的将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被告诫);超出三倍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累计请假天数以半天计算)

  (5)工作人员请病假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工作人员病假时间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能坚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工资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动离职报批到区人事局、人劳局、财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预见的事情,不能按时回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领导口头续假,由其科长帮写调休条,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制度。

  (1)迟到及早退,包括指纹记录、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的参加。凡超过规定的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为矿工半天。提前10分钟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超过20分钟的为矿工半天。

  (2)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签到(每日共计4次)。未签到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3)工作人员一周内有两次(含两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下周“挂号”打扫单位公共区域卫生5天。如果在打扫卫生期间,发现未打扫的,按旷工1天处理;1次打扫不干净的,延长打扫时间1天。

  (4)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有三次(含三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按旷工2天处理;一月内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旷工3天处理。

  (5)迟到、早退请假。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执行。如发现谎报,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12.工作人员因工作任务不能签到的,由科室负责人经主管副职同意、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如发现谎报的,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科室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本制度,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严肃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二)营造良好氛围。树先进,立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浓烈氛围,激励全体干部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创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督查。办公室将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公布,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表彰和处罚。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比依据,对不遵守或严重违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从20xx年3月4日起施行。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每月26个工作日;每工作日时间为8小时。

  第二条:具体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特性制定、公布、执行。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产部门安排。原则上公体日加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夜班加班不超过2、5小时。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监管员负责发放和收存。

  第五条:刷卡时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为难监管员。

  第六条:刷卡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0分钟。超过该时间到岗员工,以持卡找分管生产经理签

  第七条:员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碍,突发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按时到达,应先打电话向分管生产经理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员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

  第九条:员工请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条:员工因工伤、病假需要休息,还应出具经公司分管生产经理核实后的医疗单位证明,休息期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批假权限为每次1小时。生产员工请假超过1小时,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分管

  第四章:违章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

  1、一次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罚10元。

  2、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30元。

  第十三条:违章作业,造成人体损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按病假处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旷工一天,扣罚5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取消年度奖金。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第十五条:违反刷卡规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当事人10元。

  第十六条: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厂区,参照迟到、早退处罚规定处理。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7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光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时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光: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光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景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景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光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团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8

  一、凡本院员工由本人根据实际上、下班时间打卡记录考勤。医务人员交接班提前15分钟进行。

  二、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缺勤,应及时向组长讲明原因并请假,经组长认可后,由组长在考勤卡上签字。严禁由他人替代打卡;严禁在考勤卡上自行书写或涂改上、下班时间。

  三、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三天以内由业务组长批准,三天以上由业务组长批准后报院长审批;业务组长休假由院长审批。

  五、职工探亲假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假原则上一次用完,个别经领导批准的也可以分两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费只给一次。

  六、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一次性休完;产假由公司计生办开“证明”。

  七、病假由医生开“病休证明”;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时,凭医生开转诊证明及治疗手册办理病假手续。

  八、各类假期超过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请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种假期不得转让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转为串休。

  十、各类假期及具体待遇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执行。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考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职责,保证饮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参照《河池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发[20xx]9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员工工作时间按中心规定的各食堂班组、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实行;

  2.员工上、下班实行按指纹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钟、下班晚30分钟刷卡均为有效,30分钟以上为无效考勤(东三食堂接待、服务员守厢的除外),刷卡时无法识别的,应在10分钟以内报告管理人员,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旷工处理。

  3.凡迟到、早退(含开会)10分钟以内的,扣发业绩奖10元,11—20分钟的扣发业绩奖20元,21—30分钟的扣发业绩奖30元,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无故旷工半天的,扣发业绩奖50元;无故旷工1天的,扣发业绩奖100元,只发放当月效益奖80%;无故旷工2天的',扣发业绩奖200元,只发放当月效益奖50%;无故旷工3天(含3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取消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二、请假规定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请事假。请事假应到中心办公室填写请假条,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离开,如因临时有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尽可能电话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因病、直系亲属生病需要照顾的,事后以医院证明补假条)

  2.当月请假1—3天(含3天)或累计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当月连续请假或累计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外,须报后勤管理处分管领导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请假期间扣发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和业绩奖,并且请假每天扣发当月效益奖的10%(每月按25个工作日计算);

  3.连续请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动离职处理,并要求本人写辞职报告书;

  4.员工请事假原则允许本班员工之间互调公休或顶班的办法补回上班时间,互调公休或顶班须征求当事人的同意;

  5.员工请假期满后,不按时回到岗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二)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病假;

  2.请病假应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

  3.请病假应写书面请假条,因病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写书面请假条的,应尽可能电话请假,并在事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补办请假手续;

  4.当月请假1—3天(含3天)或累计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当月连续请假或累计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外,须报后勤管理处分管领导批准,交中心办公室备案。请假期间扣发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和业绩奖,并且请假每天扣发当月效益奖的5%(每月按25个工作日计算);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间因意外受伤请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停发相应天数的绩效工资。

  5.员工请病假最长时间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劝其自动离职;

  6.员工病假期满后,不按时回到岗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三)婚假

  1.员工请婚假应提前告知中心领导及本班组班长,以便提前调整工作安排;

  2.员工请婚假应填写请假条;

  3.婚假一般为3天,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员工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员工在规定的婚假期间内不扣任何工资、奖金,超过婚假期的,超过规定时间的天数按请事假处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计划生育假、配偶生育护理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女工生育假、计划生育假、配偶生育护理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停发绩效工资。

  (五)丧假

  1.员工请丧假应写请假条;

  2.凡属直系亲属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抚养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丧事的可享受3天丧假,如需到外地丧葬的,乘车在4小时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时间处理丧事的,不另给丧假;

  4.员工在规定丧假期间内不扣任何工资、奖金,超过规定的丧假时间,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六)其他

  1.请病假、产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请事假、婚假、丧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请假理由经查明是否编造欺骗组织的,将按旷工处理。

  三、以上规定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四、本办法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私自出门管理制度 10

  一、 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 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 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

  四、 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 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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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时工作制。

  2、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3、九点十五分以后签到为迟到;十点以后签到记旷工半天。

  4、加班按规定计算。

  5、星期一17:00-17:30时为例会时间。非经理批准不得迟到或缺席。

  6、每天签到上班;下班签字。因公需提前到外办事者,须前一天在签到本上签到或经经理同意回来补签,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二、迟到、早退:

  公司员工没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及请假。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达三次者作无故旷工一天,公司将予以书面提醒、警告,并在当月扣发工资100元;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超过三次者,公司将按迟到、早退总次数在当月工资中扣减每次100元的处罚金作为鞭策。

  三、旷工与请假:

  1.无故旷工一天,扣罚一天半工资;旷工二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扣罚半月工资;当月旷工累计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不负任何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

  2.因私请假,需提前向经理递交请假条,写明请假的正当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电话取得经理同意,复工后补办批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

  1.加班情况要在当天登记并须交经理签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时的员工第二天14:00时应按时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时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时之后方可报销“的士”费,报销限额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况加班后第二天要迟回公司的员工,必须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关工作的.内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时间必须与上班时间相近。

  五、请假:

  1.所有请假(病假、事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请假时间,报经理批准。病假、事假超两天以上(不含两天)按实际超出天数减发工资。特殊情况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请病假须有正规医院证明,如无正规医院证明则按事假处理。非常特殊情况例外。如遇突发病症,需及时通知经理,并于完假复工后补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受六天带薪年假(不含节假日)。服务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2天。除特殊情况,年假头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请;第二年可随时申请。但在上半年辞职则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跨年不累积,过期不补。如公司工作确实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补发工资替代。

  3.婚假:已签定正式合同的适龄员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报期;25岁以上晚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女员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节假日)有薪产假。

  b.男员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请(不含节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员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五天(含节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员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含节假日)有薪慰唁假。

  6.计生假:凡女员工因人流、小产等,凭医院证明可享受有薪计生假。

  a.流产休假两星期(含节假日)。

  b.小产休假30天(含节假日)。

  7.公伤假:

  a.公司员工因公致伤,不属本人责任者在治疗期间为工伤假,在工伤假期间,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资、奖金待遇;如属本人责任出现的工伤事故,除按责任另行处理,并视情节按实际扣除病休期间该扣除的工资、奖金待遇和所发生的医药治疗费。

  b.公司员工因公伤需休息者,必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给予误餐补贴。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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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第一条饭店宾馆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饭店宾馆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三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饭店宾馆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五条所有员工须先到饭店宾馆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饭店宾馆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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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景,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景,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情景,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我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景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景除外),团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一天扣积分绩效考核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研究。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午时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景,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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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保洁工勤人员考勤按照指纹打卡、脸部识别打卡和纸质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凡未打电子考勤且无纸质考勤说明和记录的均视为旷工。凡忘记打卡又无支撑材料证明(请假条、病例等)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一、指纹打卡要求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时,指纹机显示打卡人姓名和工号并语音提示“谢谢”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听见“谢谢”就离开打卡机,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号;如打卡机出现别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显示自己的姓名为止;连续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记录,报给组长,组长每周五下午报至后勤处办公室,做好纸质考勤记载,并重新采集指纹。

  二、纸质考勤要求

  1、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采用纸质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请假,写好请假条,经过科长签字同意的;二是手指严重脱皮以及脸部无法识别,实在打不上卡的。

  2、请假人员每周携带请假条到后勤处办公室填写纸质考勤异动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纸质考勤支撑材料,事后补办的,一律无效。

  三、请假要求

  特殊情况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经科长批准后才能认可并报后勤处办公室备案。请假经批准后可请人顶班,顶班人报酬由请假人支付。因直系亲属红白喜事请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未请假的按矿工处理。

  四、处罚规定

  1、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故迟到、早退在一个小时以内,累计两次记旷工半天,当天超过一小时记旷工半天,当天超过两小时记旷工一天。超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岗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

  2、每矿工一次罚款100元,每离岗、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3、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矿工,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个月之内旷工3次,或一年旷工累计6次,或一次矿工达两天以上者学校予以辞退。

  4、上班期间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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