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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户员工管理规定
加强贵司员工在商场服务过程及工作状态的管理,提高员工自我管理意识,推动商场及您整体服务营销水平,达到共同管理的最佳效果,特对贵司员工的行为做出如下规范及奖惩办法。
一、 奖 励 条 款
序号 表彰内容
奖励办法
1 以热情的服务受到顾客的口头表扬。 予以广播、通报表扬
2 以优质的服务受到顾客的书面表扬。 予以表扬并给予20~50元奖励
3 拾金不昧。 予以表扬并根据拾物价值酌情给予奖励
4 遇到顾客无理刁难,受到委屈,仍坚持完成工作。 予以表扬并给予50~100元的委屈奖
二、 违 反 规 定 处 罚 条 款
一、 营 业 前
处罚
5 在店铺以外公共区域从事与本店无关的行为,不做开店前准备工作。
6 入场时不主动出示出入证,并与保安人员顶撞。
7 借用他人出入证。
8 不主动摘掉墨镜、口罩、帽子。
9 未按商场进场规定路线行走,随意穿梭卖场。
二、 着 装 及 仪 表
10 工作时间在公共区域内,不按照店铺指定工装着装,衣衫不整;
三、 卖 场 纪 律
11 非休息时间:闲逛、购物;串岗、脱岗;在外延通道及员工通道逗留、休息。
12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指定员工通道即非顾客使用通道及电梯)
13 工作时间在公共区域打逗、大声喧哗,说话带“脏”字.
14 店员未以“某”主管的称谓称呼主管。
15 未将我司各项通知及时传达给店铺负责人。
16 擅自进入非店铺区域破坏公共设施或损坏道具、商品。
17 将危险品、易燃品携入公司。
18 在餐饮经营区域外的公共区域就餐。
19 恶意干扰阻碍店铺外员工正常工作。
20 在场内非指定区域吸烟。
21 恶意浪费公共区域能源。
22 因自身服务等因素致使顾客不满进行投诉。
五、 美 化 环 境
23 促销使用音像设备音量过大(以5米可听见为界)。
24 未经批准在卖场使用音响设施。
25 在墙壁各种设施上使用双面胶、不干胶等粘合材料;未经批准乱贴、乱挂、乱写广告宣传品;擅自在店铺以外区域摆放海报等陈列。
26 拆除、挪用、挪动环境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27 未经批准乱发广告宣传品。
28 经营区域垃圾不按规定存放、清理;影响公共区域环境美观。
六、 离 场 前
28 工作范围内区域闭店后未关灯,未进行照更检查。
以下违纪罚款并予以辞退辞退处理
29 顶撞商场主管,拒不按商场行为规定执行。
30 言论、行为不正确的信息传递顾客,给商户、商场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上带来负面影响。
31 造谣、煽动、涣散人心,给店铺、商场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声誉上带来负面影响。
32 对顾客、同事进行打骂,或发生打架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给店铺、商场经济上造成损失或声誉上带来负面影响。
33 盗窃公司商品、钱财设施及他人钱财物品,经司法机关确认后。
34 租赁商户或店员对我司劝阻置之不理或给商场造成经济及声誉损失。
租赁商户员工管理规定
1、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尊重上司,团结同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必须穿本商场规定的统一服装上班,(包括试用期内)着装整洁,内外协调,不得翻领、挽袖、敞扣。
3、 必须端正佩戴工作证牌于左胸前上方,不得翻戴、歪戴、误戴或借他人工作证佩戴。
4、 男性头发不过衣领,系好领带,不留胡须,不戴耳环,耳不挟笔。
5、 女性发不过肩,必须用公司统一发放的发夹捆束盘扎整齐,力求端庄高雅,不得披头散发:须化好淡妆,尤其要打好口红,但不得浓妆艳抹,不戴耳环。
6、 咳嗽、打喷嚏时要转过头去,用手或手帕庶掩。
7、 不得伸懒腰、打哈欠、吮指剔牙、掏耳挖鼻。
8、 挺胸收腹,站姿端正,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不得坐、倚、靠、趴柜台、货架、衣架;双手交叉自然置于背后(无顾客时),不得将手插在口袋里或抱胳膊。
9、 不得离岗串岗、三五成群、交头接耳、吵闹嘻笑、喧哗喊叫、乱跑乱跳。
10、不得吃东西、剔牙齿、吹口哨、哼歌曲;严禁在商场吸烟、喝酒。
11、不得看书、看报、看电视及影视录象,不准翻阅刊物、干私活。
12、不得斜眼偷看顾客,不得穿行顾客之中,不得议论讥讽顾客或用嘴形向顾客指示方向。
13、不得对顾客做不负责任的回答或暖昧的举动,不得向顾客吐舌头、做鬼脸、瞪眼睛。
14、不得吆喝、斥责顾客;对顾客讲话须面带微笑,语调适中,热情和气,态度诚恳,耐烦可亲。
15、不得打开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打、接听私人电话。
16、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得乱弃痰涕,时刻保持区域卫生和商品整洁。
17、明码标价,各类标签规范到位,准确无误。
18、发现断货、缺货等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9、不得诋毁他人商品,片面夸大自已的商品,不真实承诺服务项目
20、不得无视顾客伸出的手,将顾客购买的商品扔在柜台上或其它地方。
21、不准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更不准对顾客进行人身攻击,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冷静、克制和忍耐。
22、不准以业务知识不合格而导致顾客买错或企图重复工作。
2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兑换钱币或索取、收受顾客小费、礼物。
24、 不准涂改、伪造任何单据、证明,谋取个人利益。
25、不准诬蔑、中伤他人,挑拨是非,闹不团结。
26、出现问题,发生矛盾,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处理,以避免投诉或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
27、严禁以任何形式威胁顾客发生打斗;严禁破坏公物或盗窃企业财物。
28、严禁擅自引带他人(无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进场上班;专柜员工上早班的,在晨时三点钟前一律不准进场上班;晚上收市下班时间为(23:00)点正,方可开始打卡下班,不得在规定时间前下班。
29、严禁在公共场所谩骂、侮辱上司或以上司的现场管理、指挥公然拒绝。
30、严禁贪污受贿、私营舞弊;严禁引导顾客场外交易或在本商场私收货款。
违反以上第(1)至(20)条中的任何一条或任何一条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罚款20元人民币;违反以上第(21)至(26)条中的任何一条或任何一条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罚款50元人民币;违反以上第(27)至(29)条中的任何一条中或任何一条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除视情节轻重处以不低于80元人民币的罚款外,予以除名;违反以上第(30)条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除视情节轻重处以不低于所收金额20倍的罚款外,予以除名,责令其商户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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