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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工装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装管理制度 .
一,工装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员工本人,持《员工服装收据》到仓库按配装标准领取工装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工装时,由库房报财务室,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工装的配用品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办,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仓库申购,部门经理到仓库领取并发放给员工.
3,外购工装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二,员工工装折旧费计算的时间标准
1.工装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酒店董事会审定,由财务室具体实施. 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工装管理规定
①工装外套的使用年限为2年。从购置新的工装之日算起:员工做满年限小于等于1年扣除折旧费100%;做满一年不满2年扣除折旧费50%;做满2年后不再扣除折旧费。
②员工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装一律交回库房,由仓管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登记表》及《工服抵押金收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三,工装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工装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2,工装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由仓管根据工装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酒店部门经理酌情处理.
四,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五,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装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装上岗,影响酒店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酒店有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根据酒店工作需要,酒店为员工配发工装。为加强工装管理,避免工装流失,现作如下规定:
1、 员工工装须由工服房编号后,方可发放。
2、 员工应爱惜工装,保持其干净整洁。未经允许,不得穿工装外出。
3、 离职人员须将工装及时、如数交回工服房,由保管员出具证明后,方可去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4、 为加强工装管理,员工在上岗前须缴纳服装管理费。
5、 员工工装由酒店负责清洗、熨烫。
6、 工装由使用人自己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7、 退还工装保证金时,须出示凭条,否则不予办理退款。
8、 工装的使用期限:(员工工装的折旧期限为1年)
*管理人员的西服:使用2年后,可免费以旧换新。
*员工的工装:工作不满1年离职的,扣除折旧费用后,酒店收回工装。
酒店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职员行为规范准则
职业道德规范与素质要求
第一条 全体职员应充分认识到身为总部工作人员,在集团公司内所具有的行为典范性,以及在从事对外业务时,对集团公司整体形象的代表性。因此,全体职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准的同时,也应把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提到每日的工作日程上来。注重言行规范,培养高度的维护集团公司荣誉的责任感与义务感。未得到总部领导授权时不得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各种业务。
第二条 全体职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工作不流于形式,不互相推诿。工作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不等不靠,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设立、调整工作目标。想企业之所想,在思想上始终要与集团公司的发展趋势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条 在工作中能够纵观全局,不局限于本管理中心的业务范畴及个人思想。
第四条 工作中的想法与建议应及时与本管理中心主管或高层管理人员汇报、沟通,不应妄自消极,更不得发表消极语言,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 工作中的失误或自己不能解决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反馈,不能隐瞒或拖延。犯有过失要诚恳接受领导的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并坚决改正错误。
第六条 职员之间应相互理解、尊重,积极配合工作,不猜忌,不倾轧;以共同推进公司发展为已任。尊重公司的各级领导和年长的同事;对新同事亲善友好。
第七条 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有规划、设计工作发展的主动思考能力,能推动本岗位工作向前发展。
第八条 公司职员履行职务及工作时,均应循级而上,及时同主管上级沟通。避免越级呈报(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 恪守职业道德,提高防范意识。不对外泄露公司工作各项信息。
第十条 全体职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接受上级主管领导的指挥、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到分公司检查工作要做到主持公正、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发现问题要坚决指正,及时反馈。严禁接受分公司的礼品、纪念品或宴请。
第十二条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公司和业务人员的馈赠、贿赂等,或向其以公谋私、挪借款项。
第十三条 全体职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业务技能,谦虚好学、勤奋上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促进与提高,增强个人的综合素质。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 各管理中心总监,应更加严格的要求自身。提高素质,有亲和力,营造公正、公平、有序、积极的工作氛围,有效的激发部属的工作激-情,深刻理解部门职能的职责所在。
个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在工作时间以及外出到分公司检查工作时注意仪表,穿着工装,佩戴工牌。
第二条 工作时间不允许在网络上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允许联接联众、网站会员等个人网络帐号。
第三条 在办公室内不允许聚众聊天、吃零食、吸烟、睡觉、吵闹、大声喧哗,进行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四条 坚决不允许酒后上岗。酒后上岗者处以留职查看或是开除处理。
第五条 全体职员应具备忠诚守信、积极正直、互助友爱的品质。不应出现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工作的行为。
第六条 全体职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更不得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
第七条 公司人员到分公司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各项制度。
第八条 职员在工作期间不能因私拨打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宜过长,不要频繁收发短信。手机不设置夸张铃声,调整音量至以不打扰他人工作。
第九条 办公场所必须使用普通话。
第十条 在新华分公司院内行走不要将双手插兜,三人以上不要并排行走。
第二章 仪容仪表及工装管理
仪容仪表规范
第一条 头发:梳理整齐,无头皮屑。男员工不留长发,不留怪异发型,前发不过眉,侧发不过耳,后发不过衣领;女员工不留怪异、新潮发型,不能染奇异颜色头发,长发需束在后脑中央位置。
第二条 面部:脸、颈、耳朵要绝对干净,男员工胡须必须剃干净,女员工上岗前需化淡妆。
第三条 饰物:领带、领结扎系得当,不能佩带其它怪异和夸张首饰。男士不准佩带任何饰物。
第四条 工装:总部职员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装,工牌佩戴在左胸部位置,工装必须干净整洁,无破损,并系好衣扣。男工装必须穿着工装配套浅色衬衣,打领带,穿着职业化皮鞋。女工装须穿着配套浅色职业化衬衣,不能穿高领毛衣。女士裤装不要将长靴或短靴露在裤角外面,穿裙装时须穿着只覆盖脚面三分之一的(俗称瓢鞋)深色职业皮鞋,不能穿长靴、短靴或覆盖脚面三分之一以上的浅口鞋。
第五条 手:必须保持手部洁净,不能留长指甲,指甲要整洁卫生,指甲要修好,不能涂有色指甲油或做美甲。
第六条 鞋袜:要保持鞋袜整洁,不能有异味,工鞋要经常擦洗,出入一线营业区域需换鞋,男士需着深蓝色或黑色袜;女士需着肉色袜,不能穿过于鲜艳的袜子。
第七条 化妆品:不要喷洒或使用气味过于浓烈的香水和化妆品。
第八条 个人卫生:员工要保持好个人卫生,早晚刷牙,不能吃有异味的食品;经常洗澡,衣服需勤洗勤换,身上不得有异味。
第九条 新进员工无工装者,须穿着深颜色西装,保持职业化形象。
第十条 行政、业务管理中心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工装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对集团公司员工工装的管理,塑造企业及员工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工装,是指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员工穿着的、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工装分夏装和冬装、浴服三种,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配发。
第三条 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穿工装,保持公司员工的良好形象。浴服为在分公司出差期间需住宿时穿着。
第四条 工装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二年,自配发日算起。未到换发期工装破损、丢失时,自费更换。
第五条 冬、夏工装配发当月,在工资中扣减工装款的一半。自入职日起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员工,扣除另一半的工装款。浴服发放时不扣款,满一年以后离职的员工,不予扣减,不足一年扣全款。
第六条 职工对配发的工装有保管、补修的责任,减少工装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第七条 总部人员工装每月清洗四次,包括衬衣。衣物直接送交洗衣房,以加盖总部印章的洗衣卡结算。
第八条 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装样式。
第三章 会议及大型活动管理
会议纪律
第一条 集团所有大型会议与活动,除特殊要求外,均须穿着集团统一的管理人员深色西服套装,标准见业务技术管理中心相关文件。
第二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通知会议主办方,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会议安排休息时间,会议中途如需出入,须提前知会会议主办人员,同意后方能离开会场。
第四条 会议期间手机关机或设为振动,不得在会场接打手机,特珠情况由上级审批。
第五条 会议期间不许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第六条 会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第七条 与会人员不要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
第八条 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第九条 与会发言人使用普通话,发言人内容要“精、短、实”。
第十条 大型活动中,如演讲、体育赛事、出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准备适当的口号,用以提高员工士气。
第十一条 大型活动时服从统一指挥,不擅自行动。
第十二条违反会议及活动纪律者,视行为严重程度,酌情通报批评,以及处以50-500元的处罚。处罚标准由会议主办方核定。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总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总部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每隔一周的周四下午15时召开一次。每次例会约在40分钟左右。
第二条 未参加例会人员需提前请假,在OA系统内填写例会请假单(并注明本中心出差人 员),开会当天下午14时前,各中心向行政管理中心秘书汇总名单。未请假而未参会人员,扣罚日工资15%。
第三条 例会也可不拘泥具体时间安排,每逢重大活动的开始或结束,一定要及时召开例会进行动员或总结。
第四条 会议由行政管理中心主持,过一阶段形成模式后各中心轮值主持。
第五条 会议期间遵守集团公司会议纪律。
第六条 各中心如果需要在会上进行宣讲,请先与行政管理中心沟通,以便于安排议程。
第七条 例会大体议程如下;
1、新人秀风采:新入职人员的集体登台每人30秒的自我介绍,并选出新人代表致词2分钟。
2、通过向员工通报公司近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情况,既能满足员工的知情权,又能提高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员工工作中的创造热情。因为例会的参与成员是全体员工,所以,会议组织者要认真准备材料,搜集员工关心的问题,将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近期的工作总结、预期的工作计划,员工们关注的问题等等,通过会议传递相关信息给全体员工。
3、司旗下的讲话:各管理中心按指定顺序轮值,在本中心内选取员工,在司旗下做关于工作、理想、生活的讲话。计时8分钟。
4、公司新出台的重大决策、制度、方针思想的集体学习,由发文中心负责讲解。
5、各中心职能培训:各中心需要全体职员知道的事情。
6、共同观看当期《****时间》,学习《****》报评论员文章。
7、集团领导讲话。
第八条 例会各项轮值秩序:
行政 招聘 开发 培训 财务 服务 营销 企业文化 物资 人力 业务
会议主持正序轮值,司旗下讲话倒序轮值。
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议室、多功能厅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第二条 使用会议室、多功能厅的部门要提前到办公系统填写《集团公司会议室使用登记表》,说明使用时间、使用事由、规模等情况,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第三条 使用会议室、多功能厅期间,组织者应指导参与活动者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多功能厅内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损害公物由使用单位赔偿。
第四条 使用后桌椅必须恢复原样。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茶杯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使用。
第五条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第六条 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多功能厅的部门负责室内卫生打扫和物品管理,离开前,按操作程序关闭使用后的仪器的电源,然后关闭电灯、空调或电扇,再切断总电源,关好窗,设置(启用)报警系统,最后关好门。
第七条 始终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以备随时使用。
第八条 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
第九条 会议室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各部门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
第四章 办公环境管理
第一条 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班:早8:00——8:59;
下班:晚6:00——7:00。
打卡机时间将按此调整,此时间段外打卡无效。
第二条 为保证办公楼的安全与有序管理,总部职员在未征得本管理中心总监同意及通知行政管理中心前,非工作时间除保安、值班人员外任何职员不得留在办公楼。
第三条 非工作时间(除午休)需留在办公楼内人员及非上班时间回公司取物品人员需报告本中心总监,本中心总监与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沟通后方可。
第四条 档案室、中控电脑机室属于公司要地,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第五条 办公桌上除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水杯、文件筐及笔筒(后二项由公司统一配备)之外,不允许有其他个人物品。所有物品摆放依照公司统一格式摆放。
第六条 力求节约办公成本。各管理中心要有意识的对水电、纸张、电脑耗材、办公设备等物资合理使用。电话、传真等费用要严格控制。
1. 各管理中心的办公用品需求统一集中在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每月统一定期购买、发放。
2. 打印纸管理:打印纸各管理中心每次可领用一包,打印需登记。
3. 各管理中心不要擅自更换墨盒、色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发放。
4. 办公用品发票须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签字后报销。
5. 笔芯每人每月限领2支。
6. 不要大量的接收纸张传真。尽量要求对方用E-mail方式取代。
第七条 各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安排本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职员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闭电源、空调、饮水器、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异常情况的防范工作;检查各项设施的安全性,损坏及时报修,做到安全办公。出现人为失误产生的问题负责人承担责任。雷雨天气未关闭电源引起的电子设备损坏,由个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 为节约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总部休息时间内关闭空调,周一至周五每天晚6时至早8时30分关闭空调;周五晚6时至周一早8时30分关闭,其他休息时间以此为例。
第九条 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要设专人管理、正确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或进行处罚。
第十条 公司的一切物品属公有财物,非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出。违犯者将按偷盗公司财物处理。
第十一条 全体职员有维护办公场所内卫生的义务,保持办公环境清新洁净。
第十二条 因业务需要拨打长途电话、发传真,应主动进行准确登记。各管理中心月底将当月长途电话统计表交至行政管理中心。
第五章 外出登记管理
第一条 所有职员上下班要自觉打卡,早晚两次必须打卡。早晨,职员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参加公司会议、陪同客人、参加培训、外出招聘、公司领导交办的紧急事项)早晚未能打卡的,应及时向本管理中心总监说明情况并出具邀请函、学习证明等凭证,本管理中心总监在《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中签字,否则在《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中登记未打卡的视为无效。
第二条 《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日常存放在各管理中心处,每管理中心一本。员工外出填写后总监签字,总监外出亦需填写。每月1日将上月表格交与行政总监与人力总监,作为考勤依据。
第三条 登记表各项填写应真实、全面,否则视为无效。外出事由填写详细,不得以办事、业务等笼统字样代替。外出事由须真实,虚假事由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接受行政处罚。
第四条 登记表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并及时通过本管理中心总监的审批。办事回来后补签无效。如遇本管理中心总监外出,需回岗后第一时间时补签,次日补签无效。
第五条 登记表须在离岗前填写。填写以表上时间顺序为准,提前填写、后补填者无效。
第六条 行政、人力管理中心将不定期查岗,以期本规定的有效执行。抽查至各管理中心时如没有《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扣罚总监10分。员工外出而未填写的,即为擅离职守,扣罚10分。
第六章 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早晚打卡。迟到、早退处理方法与工作日相同。早上迟到时间与晚上下班时间延长相等。
第二条 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如出现空岗现象,按工作日考勤规定中旷工处理标准的二倍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另定处理。
第三条 所有值班人员交接-班前必须做好巡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夜班(节假日)值班交接表》上都予以记录,并做好电话、传真、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并于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转交给行政管理中心秘书。
第四条 值班期间不得有非本单位人员、离职人员进入;不得请亲友替值。对外来人员应提高警惕,保障安全。
第五条 各管理中心值班职员在下班锁办公室门前,应做好如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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