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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细则

时间:2022-04-15 21:39:2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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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约束、激励、竞争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社区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社区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细则

一、成立考核测评领导小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成立社区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干部相结合、居民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社区支部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

四、参加测评大会人员

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由党代表、居民(成员)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其他方面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总数不低于20人,同时要注意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社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前公示。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2011年12月20日―12月26日为实绩公示期

第二阶段: 2011年12月27日―12月30日为社区测评期

第三阶段: 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10日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测评工作流程

(一)实绩公示

社区“两委”应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对社区一年来各项工作全面总结;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对个人工作和履职实绩进行认真总结。社区“两委”总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在测评会召开前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实绩公示,公示期3天。

(二)召开测评大会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运行情况分别进行陈述;党组织和书记述职重点为落实年度目标责任、民生问题台账、以及社区队伍建设情况;居委会和主任述职重点为如何加强居民自治、推进社区管理情况以及议事小组作用发挥情况。

2、由社区议事会、监委会负责人分别代表社区居民议事会、民-主监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召集人职责情况,接受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个人全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七、具体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实行无记名打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结果通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工作总结,并向社区和被测评考核对象以书面形式反馈考核结果。社区将 “两述两评”结果及时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表彰奖励。“两述两评”测评结果作为本年度考核评价社区工作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基本称职”的,酌情扣减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两年连续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区民政局相关奖励执行。

(三)整改提高。对满意度较低、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行专题研究,帮助该社区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要求该社区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在时限后检查整改结果,并将整改情况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应按市公推直选配套制度要求责令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社区公共事务所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原则上不予续聘。

社区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细则2015-09-05 21:51 | #2楼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社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城市综合管理、社区民生保障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计分方法

社区考评根据社区工作侧重确定权重,实行百分制考核。社区考评结果就是社区书记评定等次。具体方法如下:

(一)群众评议(权重40%):1、组织专班考核(权重50%

);2、社区群众随机抽查测评(权重50%)

(二)上级评价(权重10%)

(三)部室考核(权重50%)各相关部室拿出100分的具体评分标准(各部室考核标准附后)。其中各部室考核权重如下: 1、城市管理(权重20%);2、社会管理(权重35%):社区民生保障工作(权重25%)、计划生育工作(权重10%);3、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权重35%):基层党建(权重25%)、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权重10%);4、综治工作(权重10%)。

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实行一票否决。

加分因素:请各社区报2015年1月-12月获得的各项荣誉给党群工作部,可累计相加,其中区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三、考核方式

1、部室具体考核。城-管综合执法队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的考核;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社会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的考核;综治信访中心负责综治工作的考核;党群工作部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各部室按制定的考核细则考核社区全年工作,并给出相应分值。要求重点突出、科学公正,要体现工作实绩,拉开差距。

2、组织群众评议。一是考核组评价(20分)。街党工委组织专班对社区班子和干部进行考核,组织开展群众测评和谈话,按照测评和谈话情况给予社区工作评价。(按《2015年度社区考核通知》进行)二是随机抽查测评(20分)。按社区户口底页,随机电话抽查30名社区群众,进行社区工作满意度测评。

3、开展上级评价。街领导结合各社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综合评定等次。街党群工作部按部门考核、群众评议和上级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别按权重汇总社区的总得分。街党工委会最后分析研判、作出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1、确定考评结果。按照评定分值,评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社区。分数值为70分以下为不达标社区。前7名为优秀社区,最后排名2个的社区为末位社区。社区书记相应评定为优秀、先进、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2、实行绩效奖励。对社区综合考评等次为“优秀”和“先进”的,社区书记按规定发放绩效奖励。社区其他人员按个人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等次绩效奖励。评定为末位社区的书记和工作人员扣发相应的绩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出勤率低或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不发奖励。

3、严肃组织处理。对综合考评等次末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取消所有评先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综合考评等次为“不达标”的社区,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此次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要把这次年度考评作为社区“两委会”换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2、注重实效、科学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评定。

3、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行考评,并按等次发放奖励经费。

中共**区委水果湖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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