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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槽罐汽车装卸、运输油品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准备
驾驶员、押运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穿抗静电劳保服和劳保鞋,油品装卸应戴胶皮手套。
接到任务路单后,应仔细核对油品介质、吨位否相符,地点、路线是否明确;检查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拉运前应确认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接受出车前安全教育并签字。
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刹车、转向、制动、轮胎、灯光、仪表、雨刮、喇叭、油水电路等是否正常;检查罐体及车辆安全附属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灭火器检查压力是否在有效范围内、胶管是否老化、铅封是否完好;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是否接触地面、配重是否合适、橡胶带是否老化、断裂;排气火花熄灭器(防火罩)、机械呼吸阀是否完好;车身静电接地端子安装是否牢固并保持光亮;装油罐口罐盖是否已关闭;标志灯、标志牌、车身安全标识是否齐全等。
雪霜天气及时清扫罐顶积雪和玻璃结霜,上罐要戴安全帽、小心防滑,同时检查车辆四周有无障碍物和异常。
2、装油
入库(站)装油前,应将手机、火种交库(站)门卫室,并关闭防火罩,交验相关票据并接受检查。入库(站)后不得打开车辆收音机、雨刮器等其他易产生火花、静电的设施,不得在库(站)内维修车辆。
在装卸管理人员指挥下,将车辆停稳至指定装油位置,熄火拉紧手刹,并切断车辆电源总开关,但不要拔掉车钥匙。
接好车辆静电接地报警器,接地钳要求可靠夹持在车身静电接地端子并两点重复接地,以报警器不报警为合格,同时检查罐车放油阀门是否关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区域。遇雷电等恶劣天气、现场环境不安全时,停止装油作业。
登上罐车顶部打开两个装油口罐盖(一个装油、一个排气),将鹤管伸入罐底,鹤管要求距离罐底不得高于0.2米,车辆待装时,不得长期打开装油口以防空气窜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操作前,必须可靠释放人体静电,登上罐车顶部时必须戴安全帽,有高空安全带的系好安全带。
检查和确认无误后,向发油人员发出装油指令。
发油人员启动料泵或打开自卸阀门向罐车装油,装油期间必须站在装油上风口监装,不得擅离岗位,以防溢罐,并严禁超载。遇有问题要及时通知发油人员停泵和关闭阀门,在油品没有淹没进油鹤管前,严格控制流速在1m/s以内。
装油结束,向发油人员发出停油指令。
发油人员停止料泵或关闭自卸阀门后,打开鹤管排气阀控尽余油提起鹤管回复原位,关紧罐顶罐盖、打好铅封。
取下车辆静电接地报警器并回复原位,检查车辆四周有无障碍物和异常。
执行相应的手续出库(站),出库(站)后打开防火罩。遇低气压无风环境,车辆应先静置15分钟后方可发动。
3、运输
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天气情况控制车速,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禁无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车辆通过坡道冰雪道路或泥泞恶劣道路时,轮胎要安装防滑链。
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限度规定行驶,必须按规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行驶,在运输过程中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加油站等繁华街道及人员稠密地区。严禁在驾驶室内吸烟。
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24小时内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禁止疲劳驾驶。
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行车途中驾驶员、押运员均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得随意搭载无关人员。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高,到达路口、收费站时要提前减速。
车辆运输过程中,做好“三停四查”:通过险路险桥前停车查看路况,通过城市前停车整理车容车貌,遇有行车安全障碍时停车排除事故隐患;途中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等装置是否灵敏安全可靠,检查车辆灯光信号是否有效,检查是否存在泄露。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途中正常停车时,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10米之内不准有明火、建筑物,罐体上方或下方不准有高压线路,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当重车的罐体内温度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故障停车时,要在车后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打开双闪。
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遇有雷雨、闪电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泄露、失火时,驾驶员应将车驶至安全地带,立即停车熄火,切断车身总电源,戴好防护用品,与押运员一起尽可能的采取堵漏、灭火、设置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向逆风向疏散等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立即拨打110、119、122等应急救援电话,并向单位报告。
4、卸油
入库(站)卸油前,应将手机、火种交库(站)门卫室,并关闭防火罩,交验相关票据并接受检查。入库(站)后不得打开车辆收音机、雨刮器等其他易产生火花、静电的设施,不得在库(站)内维修车辆。
在装卸管理人员指挥下,将车辆停稳至指定卸油位置,熄火拉紧手刹,并切断车辆电源总开关,但不要拔掉车钥匙。
在有坡度场地卸货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有效措施。
卸油前,应确认所卸油品与指定卸油罐所贮油品种类是否相同。
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接地钳要求可靠夹持在车身静电接地端子并两点重复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区域。遇雷电等恶劣天气、现场环境不安全时,停止装油作业。
登上罐车顶部打开一个装油口罐盖平衡压力。操作前,必须可靠释放人体静电,登上罐车顶部时必须戴安全帽,有高空安全带的系好安全带。
将带快速接头的卸油管线一头对接到罐车卸油阀门,另一头对接到卸油罐接口,卸油管线应支撑或固定牢靠。
依次打开卸油罐阀门、罐车卸油阀门进行自卸,或开泵卸油,查看是否渗漏,若渗漏必须采取措施重新连接。卸油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以防冒罐。
卸油时应注意卸油罐的存油量,以防止卸油时冒顶跑油。在油品没有淹没进油管口前,卸油时严格控制流速在1m/s以内。
卸油要尽可能卸尽,卸油结束,关闭罐车卸油阀门,拆下卸油管线控尽余油后,关闭油罐阀门,收好卸油管线。
若需测量油量,必须在卸油30分钟后进行,以防测油尺与油面、油罐静电放电。
关闭罐车装油口罐盖。下车取下车辆静电接地线并回复原位,检查车辆四周有无障碍物和异常,去除防车辆溜坡装置。
执行相应的手续出库(站),出库(站)后打开防火罩。遇低气压无风环境,车辆应先静置15分钟后方可发动。
5、归场和修理
车辆归场后,严格执行“三交一定”,即上交证件包、准驾证、钥匙,车辆正确停放到指定位置,拉紧手刹车。
进行停车检查:切断总电源;检查罐体、各阀门是否紧闭;检查罐顶罐盖是否盖上;检查装卸油的各部操作系统是否归位;检查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是否放下;检查有无其他异常。
车辆应做好日常检修与保养工作。车辆修保应到单位指定修理厂进行修保,不得擅自在罐体上动火。
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合理穿戴发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装运过程不吸烟。
3.装卸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堆放高芳不超高,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牢。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人工装卸、搬运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使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须超高、超宽、超长时,应按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6.装车后、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车。
7.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8.装卸车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坚实平整,绳索套结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处须衬垫、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绳边不准站人。
10.在铁路货场装运物件时,必须遵守该货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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