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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酒店薪酬管理制度
酒店作为餐饮服务行业,里面各个阶层的员工很多,如何根据不同的职位制定出相应的薪酬制度呢?根据员工工资结构,以下是详细的酒店薪酬制度 资料:
一、总则
1、本制度经酒店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2、本制度实行的准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本制度努力实现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赏的薪酬分配原则。
二、工资结构员工工资的具体结构如下:
1、个人工资收入=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店龄津贴+浮动效益工资;
2、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生活津贴(包括员工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技术津贴(仅限特殊工种)
3、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依据担任的职务、岗位职责 、技能高低,经考核后确定;
4、店龄津贴:依据员工服务年资(含试用期间)计算(以每年1月1日为限(即头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调整1 次,在酒店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店龄津贴。店龄津贴起点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随工资发放,并逐年按此标准递增,店龄工资最高为300元,超出此数,酒店另外补贴)。
5、浮动效益工资:即奖金。随酒店经营效益的高低,并结合管理质量的优劣而上下浮动,具体方案另拟
6、每年6月30日前,依据岗位工资等级标准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7、上列计算结果若有小数点产生时,一律舍去不计。
三、岗位工资等级
1、酒店为公正评价每位员工的资历能力和贡献,将全店职能部门所有岗位自上而下划分为10级30档。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
2、全店等级工资情况见附表《温泉大酒店岗位工资等级表》。
四、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的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职务基础上试用三个月,享受该职务等级试用期工资待遇。经考核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的转正级别。
2、岗位变动:凡在酒店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应等级转正级别执行。
五、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新招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招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职高、大专、本科)直接来本店实习,根据实习生级别确定生活补助标准。按实习合同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实习期满,愿留店工作的,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可直接进入岗位等级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上述第四点变动岗位的工资规定。
3、社会招聘录用有熟练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进入试用期,经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之后,按现岗位等级转正。
4、社会招聘录用无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按实习生待遇执行。
六、调薪
(一)酒店原则上根据经营业绩的成长,每年6月份进行员工调薪。
1、以本年度该员工考核结果为依据;
2、以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为依据。
(二)下列情况不在调薪范围:
1、以每年6月30日为限,一年之内因升职或变动岗位而调薪不满一年者;
2、当年新入职员工,正式服务年限不满一年者;
3、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
4、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5、因缺勤停职达1个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实际天数累计,旷工按10倍天数累计)
6、本年度内受书面通报惩戒以上处分者。
七、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一)等级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15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二)每月工资以30天计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职务岗位等级工资总额出勤工资= ×(出勤天数+应享有有薪假天数)30
(三)下列各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调节税;
2、社保有关费用;
3、超标水电费用等;
4、违纪罚款及赔偿费用;
5、该月应偿还酒店代垫款项;
6、其他应从工资中扣除的费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资扣罚按《考勤管理 制度》执行。
(五)1、凡每月发生的人事薪资变动,属于晋升工资的范围,均从总经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发生的人事薪资变动,属于正常到时转正的,则从转正期满之日算起。
八、工资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及调整,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3、以上人员变动,须有总经理签发的任命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人事变动表》才能生效。
九、浮动的效益工资
(一)与效益工资有关的考核指标:
1、月份营业收入指标数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费用率
4、月份利润率或利润总数5、月份其他指标(或个别特殊部门的单独指标)特别说明:上述考核指标,将视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适时推进。
(二)与效益工资有关的被考核人员的范围:
1、部门副经理以上级人员
2、部门主管以上级人员
3、部门领班以上级人员
4、全体员工特别说明:从上到下,逐层推行,直至细化,覆盖全店。
(三)考核方案(试行)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建立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福利组成的动态激励的工资分配体系。通过建立新的工资分配体系,增强酒店的凝聚力,提高员工以酒店为家、以酒店为荣的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工资杠杆的激励功能,特制定如下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绩效挂钩,兼顾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员工个人劳动报酬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及企业效益相联系的动态激励分配机制。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 业绩至上、效益至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责任制和实际工作业绩为基础进行量化评估,将个人劳动报酬与工作业绩评估挂钩。
二、 本酒店员工工资总体水平在区域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第三条 工资含义: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按国家法定货币,以各种形式支付给予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 工资结构
酒店依每个员工的学识、经验、技能、潜力及其从事岗位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确定个人的工资标准。从部门负责人至员工,共设置为8个层级(详见工资等级序列表),以体现不同岗位在管理要求、技术要求、能力要求、劳动强度等方面的差异性。酒店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双薪、超标提成奖、员工福利(社保、节假日利是、津贴)等构成。
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 领班级(含)以下人员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
一、基本工资
1、参照当地酒店行业员工工资水平、职务高低、岗位工作复杂性、工作条件、劳动政策等确定。
2、总监级(含正副职)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80%,经理级(正、副职)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占85%,主管级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90%,领班级(含)以下人员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100%。
二、绩效工资
1、总监级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20%,经理级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20%, 主管级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的10%。
2、 年薪制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年底兑现发放;原则上总监级以下在职人员均为月薪制。
3、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详见《酒店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方案》;主管级以下人员的工资不进行绩效考核,但需进行工作质量考核,详见《酒店质量管理方案》。
三、 工龄工资
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工龄工资,满一年可享受每月50元的工龄工资,满二年(且胜任工作)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工龄工资,满三年150元,依此类推最高200元。
四、 津贴
依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津贴。各类津贴享受范围、数额、种类等依据相关件规定。
五、 奖金
优秀员工奖、节能创新奖、技能大赛奖等奖励标准另见相关政策程序文件。
六、 年终双薪
依据酒店的经营业绩状况,以员工一个月薪岗位工资额为基数 *年度出勤率作为年终第十三个月月薪的计算及发放依据,以此激励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减少员工年终流失率。具体分配方案见《年终双薪方案》。
七、 月超额奖
每月依据酒店经营目标作为考核基准,超额完成酒店月度经营目标的,则以营业额超额部分按一定的比例(参考比例:10%-18%,相当于工资率)提取,作为全体员工的超额奖发放。如果不能达成经营目标,则按没完成比例倒扣绩效工资,直到绩效工资扣完为止。月超额奖在酒店试营业三个月后开始试行。超额奖二次分配办法详见《酒店绩效考评方案》《超额提成奖励方案》。
第五条 工资体系的确立及变更程序
酒店总经理办公室编制酒店薪酬制度及预算,报公司董事会会批准。根据酒店经营状况及市场竞争变化,可以变更工资体系标准,程序同上。
第六条 最低工资保障
酒店最低工资的执行标准以不低于当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章 工资管理
第一条 岗位工资管理:岗位工资实行岗变薪变的动态管理方式。
一、各岗位上的员工,从聘任的之日起,按所聘任岗位(职务)领取相应的工资。
二、由酒店安排或竞争到新岗位工作的,按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酒店员工的岗位变动,须经酒店行政人事部审核、执行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的岗位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月工资标准按岗位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是计算员工各类假期工资,有关工资待遇计发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其它有关待遇的基数和依据。
第二条 工资定级
一、酒店各岗位的员工聘任后,按所聘任岗位职务套入相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原则上,生手新员工入职从初级级别工资起薪,对熟练员工、大专以上对口专业人员入职,可以从中级(含)以上级别工资起薪。
二、新调入人员根据上述原则聘任后,对应所在岗位工资标准定薪。
三、个别特殊岗位,可执行特聘工资。
第三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1-3个月。无同职工作经历者试用期3个月;有同职工作经历者试用期经考检可缩短;实习生无试用期,也不参加转正考核。试用期满,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参加转正考核。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原则上,酒店员工试用期工资从初级职等工资水平开始起薪。试用期满考核(笔试50%,实操50%)合格,按所在岗位工资内部或外部人力资源市场水平全额执行。
第四条 工资调整
一、员工转正后,领班级(含)以下员工每半年有一次工资晋升资格,主管级(含)以上员工每年有一次工资晋升资格,均要求员工无重大违纪过失。
二、试用期转正后岗位工资一般由C档晋升到B档,如果试用期工资低于C档,则转正后工资晋升到C档。正式员工晋升考核合格后,一般晋升一档工资。
三、各职位员工工资不得超出职位工资上限(A档工资)。
四、对技术含量低、人员流动性小的岗位,岗位工资封顶;对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大、人员流动性大的岗位在工资晋升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第三章 工资支付
第一条 工资发放:由行政人事部编制,财务部核算,经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在每月的15日,以法定货币按月委托银行代行发放。
第二条 加班工资支付
一、严格控制员工加班,非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后原则上由部门及时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发放加班费。春节(法定期间)加班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二、确因经营需要,部门安排员工加班后又无法安排补休的,由部门提出申报,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计发加班工资,未经审核不得发放。
第三条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员工受降职、降级处分的,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二、员工因涉案嫌疑而停职检查期间(限一个月内),按员工本人基本工资80%发放。结案后未受处分的则补发所停发的基本工资部分,受处分的不再补发。
第四条 每月工资代扣费用。
一、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部分由酒店代扣代缴。
二、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个人所得税规定标准扣缴,由个人承担,酒店负责代扣代缴。
三、应由个人负担,但酒店已预支的费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
五、其它个人应负担部分。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一、各类假期依据酒店请假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二、经酒店统一安排或批准加班的,应先安排同等时间补休。补休时间可以累积,半年内有效,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一条 临时工工资一律折并为日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二条 实习学生工资
与有关旅游院校签约协议,按协议标准发放工资。实习期满,经双向选择留用的员工,按同岗位转正工资核发,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第五章 附则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酒店经营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保持员工的收入在区域市场上具有市场竞争力,以吸引保留优秀的人才为本酒店长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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