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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
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条:终生健康险:
1、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
2、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3、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万保额;
4、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万保额;
5、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
6、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
7、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
第四条:国内外进修: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2、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3、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4、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1.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9
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7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6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
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
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1、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体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40%房款作为首付款;任期满两届,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该款项不直接发放给个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
2、购房标准:第三层经理人及以上(相当)为120平方米;第三层经理人以下(相当)为100平方米;
3、福利住房房价不得超过山东省中高档商品房平均房价。具体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4、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所购住房低于购房标准者,剩余款项不发放给个人,超过购房标准者,超标部分房款自付。
5、福利住房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相关责任购房者自负。
6、住房福利计划自聘用之日开始生效,自任职满一届开始执行。
7、任期未满一届者,不享受此福利。
8、任职不满一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以按实际任职年限进行核算。
9、任同一层次职务二届以上(不含)者不重复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条:其他特别福利与保险计划,根据公司效益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特殊福利计划的执行,以国家相关财税制度为依据列支。
第十条:因企业重组、并购等非个人因素造成职位丧失或职位下降者,根据任职年限按比例提前执行上述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目前中高层现职中,经考核不具备任职资格,但对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者,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离开现任职务,可以在本制度执行的同时,提前执行特别福利计划,同时,授予“企业功勋”光荣称号。具体标准将根据现职进行核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现状分析与合理构建
薪酬是对于员工在技术、时间、经验、创新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的回报,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承认,体现着员工的价值。通过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合理设计,体现高管的价值和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在兼顾公平的同时吸引、留住高管。
1 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上升幅度大 从表1我们看出,从2000年开始,国有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就进入了高速上涨阶段,2001年和2015年较上一年的涨幅甚至超过了50%,在这八年的数据中,最低涨幅也接近15%。根据统计显示,2015年调查的902家公司中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平均薪酬为34.88万元,民企高管人员平均薪酬为31.68万元,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开始超越民企。根据2012年的最新数据,A股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高管平均薪酬为69.94万元,非国有企业高管平均薪酬为60.43万元,差距明显。
1.2 高管薪酬受行业垄断性影响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国有垄断企业还是国有非垄断企业,高管报酬都处于高速增长中,除了2015年二者平均水平持平以外,国有控股垄断行业高管薪酬相比非垄断行业要高。
1.3 薪酬结构不合理(表3) 通过对金融、房地产、传播与文化产业、汽车以及通讯行业的调查和研究,发现目前国有企业薪酬结构中短期薪酬激励与长期薪酬激励的差异更加明显,金融行业短期薪酬激励占总薪酬比例高达88%,长期薪酬激励只占11%。长期激励在薪酬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使得薪酬对高管人员起到的激励效果有限。
1.4 不同行业之间高管薪酬差距大 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高管薪酬也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情况,有些行业高管薪酬数额高到离谱有的行业高管薪酬却是微乎其微,金融一枝独秀、国企旱涝保收的现象已经不是什么奇闻。在2015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排行榜中,前十位有五位来自金融行业4位来自房地产行业,在前十位排名中,其中六位来自国有企业。
由表4我们可以看出,在国有企业中不同的行业高管薪酬差别也是很大的,甚至相差上百倍。
1.5 薪酬结构受所有制的影响 虽然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市场化经济体制,国有企业也普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聘请专门的管理人员与管理团队,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所有制形式对于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仍然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国有控股权的减少,长期激励的比例会相应增加。
2 如何构建有效的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模式
2.1 基本工资设计 基本工资与高管的业绩关联不大,其所起到的作用是保障高管人员的日常生活,因此通常按月发放。基本工资体现出的是人力资本的市场价格,在金额上一般为公司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到三倍。由于影响基本工资的外部因素较多,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方式来确定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一种是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进行谈判商定,参考地区的生活水平以及行业的薪酬标准,选择一个二者都满意的标准。第二种方法就是根据企业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再乘以调整系数。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大多数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是通过政府任命的,因此,市场价格不能完全体现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采用调整系数的方法更为合理。
2.2 风险收入设计 风险收入一般按年度计算,是对管理者进行短期激励的重要手段,直接与高管人员的绩效相联系,其核心指标之一就是企业的目标金额。我国的企业通常以净利润或现金流量作为考核的目标金额,分别衡量企业的运营能力与企业获取现金支持未来产品的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本文设定高管风险收入为:I=Io+IoR(K-100%),其中I为风险收入,Io为基本绩效收入,R为收入系数,K为综合评价系数。综合评价系数是根据企业的运行情况设计出来的一套量化指标,每个企业的运营情况不一样,其综合评价系数也有所不同。在绩效指标中,不同的指标要设置不同的权重,总资产报酬率、资产增值保值率权重相应较大,由于国有企业特殊的社会地位,社会贡献率等也要占有相应的权重。
2.3 长期激励设计 管理层收购激励是在我国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也是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一种激励方式。在我国,收购主体缺乏合法性、内部转移公司财富、信息披露不及时部全面、侵害职工权益的事时有发生,甚至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管理层收购制度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让管理层收购的每一个程序都能有法可依,要完善收购定价机制,打破政府部门与管理层单方面交易的局面,加强对于管理层收购的信息披露机制,实现规范化的操作。
2.4 福利设计 福利是管理人员年薪的补充结构,也是国有企业年薪制中最受争议的部分之一。从整体上来说,企业的福利主要分为五类:金钱福利、物质福利、优惠福利、荣誉福利以及服务性福利。根据统计,高管福利结构中比重比较大的是进修培训、住房补贴、退休保障,三者占据了福利构成90%的比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高管人员最看重的是培训进修,因为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能力才能够更具有竞争力,也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因此,企业在设计福利薪酬时,要有针对性,不能搞平均主义,要根据高管人员的个人喜好,合理安排福利薪酬的结构,与高管人员做好沟通与交流。
总之,我国国企高管人员激励机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总结,不断改善薪酬结构,突出长期激励的作用,让薪酬机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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