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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发放与绩效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薪酬管理工作,结合哈药集团的组织机构调整工作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特制订本制度,并通过本制度保证哈药集团薪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是哈药集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集团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制度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的主旨,意在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以集团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力,通用人才薪酬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哈药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六条除特殊注明外,本制度中的员工指除高层员工(总裁、副总裁)以外的所有员工薪酬总额构成
第七条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总裁基金、预留薪酬四部分组成:
第八条工资性收入——指哈药集团所有员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高管人员的年薪/年终效益奖、除高管之外其他员工的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历史补贴
第九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
第十条总裁基金——按一定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用于:1)特殊职位薪酬的必要调整;2)对特殊贡献员工的特殊奖励;每财政年度末由集团决策层提出下年度总裁基金预算额度,以及总裁基金使用方案;集团总裁拥有总裁基金使用的决定权;3)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基金
第十一条预留薪酬——按一定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依据集团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对计划招募员工预留的工资和福利额
第十二条薪酬总额是根据哈药集团的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成本控制策略、人力资源市场、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决定的
第十三条每财政年度末,依据哈药集团年度经营业绩、年度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部共同拟定下年度集团薪酬总额计划,经哈药集团总裁办公室审定,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
第十四条集团高层(总裁、副总裁)薪酬包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具体发放办法参见集团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薪酬由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福利、历史补贴构成
第十六条员工岗位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每一岗位的岗位工资均有多个等级
1)岗位工资分成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2)除高管人员外,不同职级的员工岗位工资中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同:中层管理人员(部长、部长助理)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为6:4; 一般员工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为7:3
3)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结合方式参见《哈药集团-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4)集团依据员工年度的考核结果调整该员工的岗位工资等级,具体调整原则参见《哈药集团-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5)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不参加绩效考核;试用期结束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6)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月度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哈药集团工作年限×15元/年,至第十年结束,司龄工资保持在150元
第十七条集团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后,为体现集团业绩以及对员工的关怀,可按照总裁办公会确定的方案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对于考核期间离岗的员工,不发放效益奖金
第十八条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激励员工,哈药集团按照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企业管理规定向员工提供各种福利项目,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各种企业福利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生育、工伤、失业、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药补、房补、交通补助、红包(过年费)、节庆费、优惠购物、公司无息贷款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历史补贴:为了保证工资改革的平稳过渡,稳定员工队伍,针对工资改革方案中工资水平下降的员工,通过历史补贴保证其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前收入水平相一致,历史补贴在以后年度工资增长时逐步冲销。历史补贴保留三年
某公司薪酬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二、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 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2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 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 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二、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4章 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统一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第5章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六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依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的,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级,所提高薪级不超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向员工发放薪酬时应代扣缴以下项目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 3、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第九条 员工对薪酬如有疑义,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自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无异议。
第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用期间薪酬标准如下:专科以下(不含专科) X00元/月专科毕业 x00元/月本科毕业(或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00元/月硕士学位(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试用期满,部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x00元/月。
第十二条 合同员工的奖金、补贴、补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6章 薪酬发放
第一条 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三条 对经批准停职、离职、解聘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应据此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停薪,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四条 办理内退的员工,按档案工资发放薪酬。
第7章 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一条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实行薪酬定期调整制度,调整日期为每年一月一日。
第二条 薪酬定期调整的审定日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条 对员工薪酬的定期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第四条 具有提薪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薪: 1、长期休假者(各类请假年累计30天以上); 2、在薪酬调整审定时期中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审定时期内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含警告处分); 4、进入公司不满半年者。
第8章 薪酬的特别调整
第一条 对有特别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第二条 对员工薪酬的特别调整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依岗位薪级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过三个薪级,降薪不限薪级数。
第三条 特别调整由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条 员工薪酬特别调整后,除本制度第四章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影响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9章 薪酬调整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条 部门副职(含)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报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做出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经部门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对员工提薪如超过该员工岗位最高薪级,由董事长特批。
第10章 奖金、补助及补贴
第一条 公司年度完成经营计划,董事会给予的奖金分配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条 对于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或部门,可给予特别奖金。特别奖金由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公司给予员工的补助、补贴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11章 薪酬保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积极为公司发展作贡献,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并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酬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员工不得探询、评论他人薪酬,应树立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三条 各级员工薪酬除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及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
第三条 如因违反薪酬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另调他职,直至辞退处理。
第12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
第三条 公司保留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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