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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库工作制度
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做到依法管药,特制定本标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特殊药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四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购进特殊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2、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应实行双人验收,并按规定逐项对品名、规格等各个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填写入库验收记录。
3、在药房设专柜,双人双锁管理,专人专账收付。
4、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凭处方按规定调配,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5、特殊管理药品应做到每日结清,每月盘点,发现溢损,及时处理,做到账物相符。
6、严格实行特殊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核查和上报及日常业务指导。
2、 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主要内容:
1、药房配合医院成立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由药房主任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发现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即时向药房主任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3、药房应协助医院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不良反应给病人的身体损害。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24小时内上报朝阳区药监局。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5、对于典型、严重、特别是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医院包括医护有关人员在内,进行讨论,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6、对于使用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也应遵守以上措施,及时上报朝阳区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7、预防接种及其它群体不良反应,向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报告,同时抄报朝阳区药监局,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2小时内上报。
8、逐步开展电子报表,对于用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医师药师转达,以提高安全用药。
9、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和事件后果给予一定处罚。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药品质量稳定,防止变质失效,避免财产受损并保证储存药品安全有效。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从购进到销售各环节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2、库房管理人员,药房工作人员是本制度的实施者
四主要内容:
1、药品的购进 :
1.1药品购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合同法》及医院关于药品卫生材料设备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依法购进。
1.2购入的药品应选择质量、信誉好的厂家,价格合理的品种。
1.3购入的药品以3-5天为一周期,按需编订计划,不积压、不脱销,保证供应为原则。
1.4购入的药品必须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首次购入药品应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有: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签章的质量保证协议。
4、药品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5、购入的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依据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项目包括来货单位、来货数量、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验收记录应保存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医疗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随货同行。
7定期对进货进行质量评审,一年一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2、入库验收:
1、根据医院情况:用量少、周转小、如单独药库,必会造成药品积压、过期、失效的风险,医院实行零药库制度(即:按正常程序验收入库,然后把全部药品转入药房分类分区存放)。
2、医院设药库管-理-员一名,负责药品计划采购入库、验收等环节的工
3、药库管-理-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进入药库乃至药房,切实保证进入药房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4、药库管-理-员应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须经专业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入库药品必须根据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逐一进行验收,具体要求:
1)仔细清点整件及零货数量与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是否相符。
2)检查外包装袋质量,有无破碎污损、印刷字迹是否清楚、项目是否完整(来货单位来货数量、来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
3)检查内包装袋质量有无破损、渗漏、残缺等问题,检查标签说明书格式、内容、是否规范,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做好记录、报药房主任处理。
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还应检查是否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并应有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医疗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5)特殊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
6)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必须详细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字迹工整,应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做好电脑入库记录并打印记录。随货联一式两份,一份留药库备查,另一份和电脑入库记录交至财务做账。
8)电脑入库后,经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直接进入药房各区存放
3、药品储存:
1药房设调剂区、待检区、不合格区。调剂区包括西药、中成药、外用药、中药饮片区.
2验收后的药品,分区、分类进行管理。具体分为: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开存放,包装相似的药品也要分开存放.
2)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双锁、专柜、专账管理.
3)近效期药品(6个月以内)要有醒目标志,单柜分开存放.
4)颜色标志黄色—待检 红色—不合格 绿色—合格
3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区或冷藏区.
4、保持药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蛀、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4、药品防护:
1、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察并记录温湿度,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存储安全。
2、每月循环检查库存药品的情况,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药房主任处理。
3、做好夏防、冬防及梅雨季节的养护工作,确保库存药品质量
药品拆零制度
一、目的: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用药需要,也为了方便临床用药,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节约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拆零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工作人员对拆零质量负责。
四、主要内容
1、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药品拆零工作。
2、拆零必须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基本工具,如天平、药匙、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拆零工具,拆零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
3、药品拆零前应检查外观质量,发现可疑及性状改变的不可拆零销售,应就地封存,报告药房主任,妥善处理。
4、拆零销售剩余药品应立即封口,保持原包装,并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5、拆零药品必须装于拆零袋,药袋上应书写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
6、拆零药品应做好拆零记录,记录内容应有拆零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分装数、批号、有效期、拆零人、拆零时间等
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合理用药,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3、国家关于规范、合理用药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责任:
1、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守此制度。
2、药师审方时具有监督责任。
3、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本制度。
四、主要内容:
1、注册到本院的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门诊部医务科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在药房签字备案后,方有处方权。
2、处方和医疗文书、门诊手册必须使用规范的通用名称。
3、药品的通用名称以《中华人民-国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名为准。
4、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没有中文名称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代号等。
5、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通用名称的书写进行点评,报主管院长,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6、药师审方时,对处方是否使用通用名称有监督的权利,发现不规范使用药品名称的处方,有权要求医师更改。
7、对于处方书写不规范,医院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具体参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8、常用药品通用名称见附件。
附件一:药品通用名目录。
附件二:西直河医院药品目录。
药品新品种筛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药品的购入,防止药品过多过滥,保证药物的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向工作方案》。
4、《药品分级使用原则》
4、医院关于药品购入的有关制度。
三、责任:药房、临床医生是本制度的实施者。
四、主要内容:
1、根据药品的分级使用原则,筛查本院用药情况,为药品合理应用提供条件。
2、本院新增药品品种需遵守以下程序:
1)医生根据临床需要,提出新增药品计划,报门诊主任复核。
2)门诊主任复核后,交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进行筛查。
3)医院药事管理小组筛查后,如确需增加,报主管院长批准。
4)由药库管理人员向药品经营单位申报进药计划。
5)药品按照首营品种验收入库。
6)药房向临床医生送达新到药品通知书和药品说明书。
3、药事管理小组对新增药品筛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个品种,处方组成类同复方制剂1-2个品种”。
2)是否违反药品分级使用原则。
3)是否属于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
4)本院药品中是否有同类可替代品种。
5)是否存在购销领域中的非正常状态。
4、上述筛查的项目,除第三条可考虑外,违反任何一条,均不得购入新品种。
5、对于一些不是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中常用的非处方药,本院又没有的品种,有些病人确实既需要,药房需按以上程序申请购入。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减少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贮存和养护质量。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人员包括库房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1、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院药品的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效期药品管理
2、所有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处理,库房管理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入,库存的有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应填写效期药品表,报主管院长批准,由主管院长协调有关部门催销。
4、药品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不到6个月的药品设单柜集中存放、陈列,并做销售控制,防止大处方,及在病人手中失效。
5、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6、过期失效药品参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销毁。
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药库工作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必须根据本院业务工作范围,各种请领计划、储备情况和财务条件,以销定存,有计划的进行购买,防止积压。
二、购进药品必须验收入库(详见药品验收入库制度)。
三、按药品性质分类管理。做到数量清楚、陈列整齐、定期盘点。并要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和有效期等要求。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变等,过期药品未经药检部门鉴定,不准使用。
四、药品管理实行卡片制,必须凭原始单据入库,凭请领出库单出库,并登记帐卡,保持物、帐、卡相符。不准凭处方和白纸条发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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