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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学生的考勤制度
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学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各班级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任务。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缺课、旷课等;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堂正常教学,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者,一律按缺勤论处。
3、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请事假必须要有正当理由,出示相关证明,如有特殊事情应由家长与辅导员联系;生病或住院同学可由他人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三天内务必提供医务室或相关医院证明。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则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同时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汇总到学院学工办统一登记备案。
2、延长请假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允许事后及时补假,原则上补假只能在本周内进行,且事后必须及时向辅导员说明原因,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旷课。
3、学生在校内参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需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按上述批准权限办理。
4、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如需外出,应向辅导员办理离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应及时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5、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未按时回来销假的,自假满之日起按旷课处理。学习委员统计时以完整的请假条为准。
三、学生请假手续流程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G605辅导员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辅导员签署相关意见——送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请假3天以上)——请假条上交负责班级课堂考勤的学习委员备案——请假一天以上者,假满销假。
四、考勤办法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课堂考勤、院学风督察组抽查考勤、班长(班级周报表)和学习委员(班级课堂考勤表)日常检查四者相结合的办法。
1、任课教师课堂考勤。任课教师可根据上课实际情况随机考勤,每周将抽查缺勤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学工办。
2、学习委员课堂考勤。学习委员从学院辅导员处领取《学生上课考勤表》,于每堂课对全班同学进行上课考勤,任课教师签名后,学习委员于下周一五点前统一交到学院督察部。
3、班长班级周报表。班长详实填写一周内各班班级出勤、违纪等情况,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好名后,由班长统一于下周一五点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G605辅导员处。
4、学风督察组抽查考勤。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从各班中指派一名党性较强的班委组成学风督导组,抽查全院各班上课考勤情况,并由学风督导组组长于下周一五点前将一周内考勤结果交到学院督察部。
5、学院督察部。学院督察部负责收齐汇总各项考勤结果,于每周内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考勤结果挂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数据有误差的情况,学院督察部负责核实并更正,公示结束后在学院学生集中的地方以海报的形式对各班学生考勤统计结果通报。
6、学院学工办。学院学工办将每月考勤结果在学院学工简报上给予通报,针对考勤统计结果较严重的同学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理,达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予以施行。
五、考勤奖罚
1、学院每学年对全院各班级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按考勤结果评出5个“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和5个“学风建设落后班级”,对评选出的先进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在党员发展,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
2、对于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10学时,经教育改者(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给予下列处分或处理:
①学期内旷课11至22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学期内旷课23至35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学期内旷课36至47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④学期内旷课48至5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旷课60学时以上者,或未请假(含请假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如拒不执行的,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本年度学生发展党员及各类评优评先的评选中,在考勤结果中有旷课记录者将直接取消党员发展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则采取降级处置(三等不降)。同时还将影响贫困生评选资格和助学金评定资格。
4、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十一”等)及寒暑假未及时返校且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一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本考勤管理制度由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试行。
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凡上课、早读、早操、自习课、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活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军属考勤记录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做旷课论 ;正式铃响后进教室者做迟到论;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为早退,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
学生病假应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三天以内需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需教务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病假可以补假,应由家长到校或电话通知班主任,并在第二天办理补假手续。病假连续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复学学校将不保留学籍,只发肄业证。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能补假。一天之内可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教务主任批准,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按旷课论。
考勤制度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考勤员认真记录考勤,并由班主任审阅签字(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周一分年级公布上周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情况,如有异议于本周二班主任与教务处联系,无异议则认定为本人认可,学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档案、凡无故迟到 5 次或旷课 三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为各类三好学生,不能获得各类奖学金。
教务处将每周各班考勤情况汇总作为良好开端及后期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满分为 10分,一人次迟到扣一分,一人次旷课扣二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考勤本或记录不真实按零分计、 迟到或旷课 3 节以上的学生,要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备案。
凡迟到五节或旷课五节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全校点名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有明显改正方可上课。、凡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一学期迟到超过 7 次以上或旷课超过 7 节以上,学校要给与必要的纪律处分。学生旷课两周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商议处理办法,家长不到校视为自动退学,学校不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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