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学校完善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晨会课行政值周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晨会课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清理完校园,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蹲点年级领导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各年级蹲点领导把关,作好登记,作为教师学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在门卫处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工会批准。
5、学校行政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年级领导严格把关,门卫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年级领导审批;三天以内事假、半年以内病假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事假、半年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行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当月绩效考核;(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年级领导请示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我镇教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行政办公室存档。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全乡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完善教师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完善考勤制度信息05-15
最完善的考勤制度05-18
完善的考勤制度条例05-18
完善考勤制度的通知05-18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05-11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08-08
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05-17
学校教师培训考勤制度05-17
学校教师上课考勤制度05-06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5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