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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签到及考勤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精简、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结合单位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除节假公休日外,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签到时间为上下班时间的±10分钟。上班后10-20分钟未到视为迟到,20-30分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每2次为旷工1天)。迟到、旷工后仍要到单位报到。下班前10-20分钟离开视为早退,20-30分钟离开视为旷工半天。
二、迟到、早退、旷工实行累加处罚,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旷工半天罚款3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不得超过3次,超出部分每2次计旷工半天1次,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6次,超出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个月内旷工若超过2次按旷工1天计算,全年全天旷工累计若超过15次,年底考核视为不称职;若编内工作人员全年全天旷工累计超出18次,应列入编外。
三、上班期间除公务以外,工作人员不得聚众喧哗;严禁上网玩游戏、聊天、购物、看电影等开展与公务无关的网上活动。若经旗委、政府督查组查实,没收其所配置的电脑,并罚款100元。
四、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因私外出,需向所在站室负责人打招呼,否则外出人员和站室负责人同时视为旷工半天。
五、签到、签退必须经本人签字,不得相互代签发现一次两者同时视旷工半天。
六、除国家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以外,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因公外出除外),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以请事假,具体规定如下:
(1)请事假应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假3天以内的(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由常务领导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由主要领导审批;5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主要领导需经旗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旗委组织部门办理请销假手续。
(2)工作人员一年内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
(3)全年请事假扣发工资标准按照杭党办发〔2015〕35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请病假,具体规定如下:
(1)请病假应先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期限在3天以内的由常务领导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由主要领导审批;5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请假期限在15天以上的,须持旗级或旗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疗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主要领导需经旗委、旗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旗委组织部办理请销假手续。
(2)妇女产假、因公负伤等按杭党办发〔2015〕35号文件要求执行。
(3)全年请病假扣发工资标准按照杭党办发〔2015〕35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工作人员在下乡期间作息时间自定,下乡任务完成后按时归位。
九、召开会议时工作人员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不得接打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会场。迟到、早退、旷会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十、办公场所保持卫生清洁。不得乱丢杂物、纸屑、烟蒂、随地吐痰。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齐和清洁。
十一、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每星期一通报上星期情况。每月汇总一次,报局领导和财务。
十二、罚没款从福利中扣除。没收的电脑配给其他人员。
十三、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十四、本制度由农机局实绩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杭锦旗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执行劳动纪律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 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 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 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 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 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 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 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 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 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 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 )×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务必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苏宁原有的规章中,如有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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