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加班与考勤>《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13 13:42:49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 :30 以前,下午3 :30 (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 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 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 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2015-08-07 20:14 | #2楼

为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建设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为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管理

1 .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未经包村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缺勤,无故不上班或无故超假的视为旷工;

2 . 上班期间,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天上午7:50—8:10(星期一7:50—8:30)、中午2:50—3:10必须到镇办公室签到,下午5:50—6:30到镇办公室签退(非暑期,下午签到时间上延30分钟);

3 . 包村工作队、计生专干早上签到,中午和下午不签到(签退);

4 . 实行两委成员考勤带班制度,带班的监签领导按AB岗设置,A岗为正班,B岗为副班,如遇A岗带班领导有公事或者私事请假,A岗可自行协调B岗替监;如AB岗都有事,可按值班表往下轮流。事后办公室安排补班,没有当值的AB岗要在下周两委会上向其它两委进行说明;带班领导当天必须在岗住镇,时间从当天8:00至次日8:00(带班领导为处理全镇范围内发生事情的第一责任人);

5 . 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在当天17:30前,告知第二天带班监签领导,如果第二天带班的A岗监签领导有事要及时通知B岗替监;

6 . 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按时签到(退),下乡或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回镇签到等情况(请假的以“请假条”为准),必须向包村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事由,由包村领导或分管领导用电话告知带班领导并说明情况,带班领导应在“签到表”中注明该干部去向;

7 . 带班领导对监签工作负责,对没有分管领导或包村领导同意的请假条一律作缺勤处理,如确有请假而分管领导或包村领导又无法签字时,须分管领导或包村领导电话告知监签领导;若分管领导或包村领导暂时无法联系上,由负责机关内勤管理的领导核准为主;

8 . 签到时由当天带班领导监签,签到时间结束后,带班领导必须对照请假条在签到表上填写“本日缺席”人员的具体名单,并在“监签人”上签名后才能将签到表存档备案;

9 . 值班领导与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的统一安排,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完成值班期间的信息上传下达,突发事件处理及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迟到、早退1次扣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分1分;空岗1次扣3分;被上级查岗通报或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扣5分,并取消评先资格。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干部管理不力,虚报、瞒报、不兑现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奖惩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0 . 办公室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报效能办,效能办每周对考勤情况通报一次,主要通报请假情况和缺勤情况,通报前要向两委会报告。

三、请销假制度

具体详见花发[2015]4号文

四、效能督查

1 . 上班情况督查。 镇效能办要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时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员在岗在位;若下乡人员在15分内不能到达督查点(一般指村部)、内勤人员在10分内不能到达办公地点,视为不在岗,缺勤一次,扣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分2分;对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2 . 会议情况督查。 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并遵守会场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或早退。会议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督查(签到)工作,并将督查(签到)情况报镇效能办备案。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分0.5分,旷会一次扣1分。

3 . 其他活动督查。 对党委、政府组织的一些临时性活动或突击性任务,镇效能办要按照活动要求进行督查。

五、结果运用

要把考勤纳入年度绩效评估、机关岗位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体系管理范畴,将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违反考勤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一)通报批评制度。

效能办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动时)对以下违反《花坪镇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1 . 工作人员若一周内缺勤或缺会3次的;

2 . 上班期间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被督查到1次的;

3 . 两委成员监签不及时、不到位,没有履行监签职责累计3次的(并要在两委会上说明原因);

4 . 办公室值班人员没有及时通知第二天带班领导的,办公室负责统计的人员没有及时做好考勤统计的;

(二)诫勉教育制度。 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诫勉教育;同时,被教育者要作出书面检查,报效能办备案。

(三)效能告诫制度

若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效能告诫。

1 . 由他人代签到、签退的和代他人签到、签退的;

2 . 一周内缺勤超过4次或一月内累计超过8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次的;

3 . 上班期间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被督查到3次的;

4 . 重要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中,凡无故缺席或做与会议或活动无关的行为被督查到的;

5 . 两委成员监签不到位、没有履行监签职责,一年内被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

6 . 办公室值班人员因考勤统计和告知不及时被通报批评3次的。

(四)其他相关规定

1 .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 .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经教育无效的,单位可予以辞退。

(五)奖惩制度

1 . 工作人员若缺勤一次,在绩效考评中扣2分;

2 . 当年度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 . 当年度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给予待岗或调整岗位处理;

4 . 包村领导或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没有履行好领导职责,对部门工作人员督查不力、疏于管理,造成该部门一年内违规受到效能告诫1人次的,对所在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一年内发生效能告诫2人次以上(含2人次)的,对所在部门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且包村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镇两委会议上说明原因并作出书面检讨;

5 . 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48天的、事假和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不发给考勤奖。1年内事假、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 . 成立机关考勤督查组,负责机关考勤工作,考勤督查组组长由纪委书记田维雄担任,组员由宋宇航、滕荣华、黄东组成。若妨碍或干预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督查及处理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当事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本制度由镇效能办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25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局机关考勤考核制度05-19

局机关指纹考勤制度05-06

考勤管理办法03-23

审计局机关考勤制度05-17

教育局机关考勤制度05-17

公路局机关考勤制度05-17

县卫生局机关考勤制度05-18

公司考勤管理办法04-01

考勤管理办法11篇03-23

考勤管理办法(11篇)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