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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关考勤管理规定
天津某实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制度,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正规、公平、合理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天津某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Team长负责审批此规定;
2. 人事Team负责此规定的执行、监督及报告;
3.各部门人事担当负责本部门人员考情情况的统计及申报;
4.各部门Team长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出勤情况,并负责本部门考勤相关申请的审批;
5.人事Team担当负责所有人员考勤的统计、汇总,并整理为核发工资的依据;
6.所有员工有义务执行本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有违反,所造成的费用、考勤等不利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四、定义:
1.本规定中所指“日薪制员工”为生产职、技能职,包括生产操作员工、检验员、班组长、技能工等;
2.本规定中所指“月薪制员工”为管理职,包括技术开发人员、产品设计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等;
五、管理流程:
1.正常出勤:
(1)公司正常出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7:00,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每周五天八小时工作制;
(2)员工出勤,应在规定地点进行打卡,人事Team将以打卡记录作为核算工资、加班等的唯一依据;
(3)月薪员工应按照公司正常出勤时间出勤;
(4)日薪员工根据班次不同,应依据所在班次的出勤时间出勤,每天正常出勤时间为8小时(扣除用餐时间后);
(5)员工未刷卡,需在考勤机旁保安处登记,并在每天的9点之前,将《未刷卡人员使用申请书》经本部门Team长审批后协议给人事部门,如在9点之前人事部门未收到电子审批,员工当天考勤按旷工计算。(下班未刷卡的员工须在转天的9点之前将电子审批报送人事部门);
(6)员工未刷卡情况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按请假一天计算;
2.迟到与早退:
(1)迟到
i.在正常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打卡的为迟到;
ii.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打卡的,计算为请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iii.每月迟到3次折合请假一天,从第四次开始,每迟到一次均被计算为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2)早退
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早退;如员工需要提前离开公司,应办理请假手续,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否则以旷工计;
(3)迟到、早退却故意依照未刷卡情况申请的员工,一经发现将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假:
(1)请假流程:
(2)各假种具体规定,详见《休假管理规定》
(3)旷工:休假不履行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休假均被视为旷工,员工旷工将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加班:工作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被计算为加班。
(1)月薪制员工:公司对所有月薪制员工支付固定加班费,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2)日薪制员工:以自然月为计算周期,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被视为加班,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详见《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5.特勤: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员工出勤的情况,被计算为特勤。
(1)月薪制员工:
i.月薪制员工特勤不支付加班费,按实际工作时间被记入年假天数,员工可依照年假休假规定进行调休;
ii.特勤工作不足4小时,不予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半天计算;满8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iii.月薪制员工特勤申请流程:
(2)日薪制员工:
i.休息日:以自然月为计算周期,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时间,被视为特勤,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休【公司统一安排或员工个人申请休假】,如果在1个月内不能安排调休,将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详见《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ii.法定节假日:以自然月为计算周期,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时间的,被视为特勤,将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详见《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6.外勤:因公务,员工离开公司,前往公司50公里以内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办理业务,且能当天往返的,为外勤。
(1)员工外勤,应提前填写《外勤申请单》,经Team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2)员工外勤,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外勤申请单》或Team长不在时,应电话征得Team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3)员工上班直接前往外勤地点或外勤后因时间紧张不返回公司者,应将《外勤申请单》协议给人事部门考勤担当,作为未打卡依据;
7.出差:因公务,员工离开公司,前往公司50公里以外地区不能当天往返或天津市行政区域外办理业务的,为出差。
(1)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支出决议书(出差/预借)》,办理出差申请的审批及出差费用的预借,如无费用预借,可在预借金额中写“0”;
(2)审批流程:
i. 人提出申请,由直接管理人员、Team长审批;Team长出差的,由理事或总经理审批;
ii.协议给财务出纳、代理、Team长;
iii.抄送给人事部门考勤担当、人事科长。
六、参考文件:
《未刷卡人员使用申请书》《加班/特请申请书》《外勤申请单》《支出决议书(出差/预借)》
七、政策之解释及修改
1.此政策的任何修改,公司将以书面公告形式通知。
2.人事企划部负责此政策之解释。
3.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相关规定文件作废。
公司职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登记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人事管理部负责登记,营销业务人员的考勤由部门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考勤机进行登记。
2、 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3、 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没打考勤,必须在特殊情况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补登考勤审批手续,如在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前未办理补登考勤手续,将作为缺勤处理。
4、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二、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1、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2、 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3、 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10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4、 下列情况考勤管理制度http://www.oh100.com视为旷工:
1) 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2) 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5、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予以开除处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加班及补休规定
1、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2、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3、 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4、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1)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50%核算加班费;
2)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300%核算加班费。
5、 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6、 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二、三级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
7、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8、 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四、考勤管理制度---各类假期规定
1、 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1)因公负伤;
2)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2、 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正式员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 5天
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 7天
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 14天
3)年休假可分多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3、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2)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3)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4、 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2)事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
5、 婚假
1)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3)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4)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6、 丧假
1) 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3天以内(含3天)丧假。
2) 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7、 产假
1)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2)正常产假计算方法:
a、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b、 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c、 难产属剖腹、Ⅲ度会阴破裂的增加30天,属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的增加15天;
d、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3)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
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 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 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 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 75天
3)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4)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8、 护理假
1)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2)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3)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9、 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核给1小时哺乳时间。
2)哺乳假当天有效,不得累计使用。
10、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 3天
输卵管结扎 21天
第一次人流 14天
人流同时放环 17天
2)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11、探亲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2) 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a、 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b、 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3) 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a、 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b、 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4)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5) 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6)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7)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考勤管理制度请假审批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2、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3、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六、考勤管理制度----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1、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2、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
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3、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改发疾病救济费(电信员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标准如下:
1)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3年,按本人月工资的40%计发疾病救济费;
2)本公司工作年限满3年不满5年,按本人月工资的50%计发疾病救济费;
3)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按本人月工资的60%计发疾病救济费。
4、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5、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七、考勤管理制度---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3、本考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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