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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1篇)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学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各班级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任务。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缺课、旷课等;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堂正常教学,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者,一律按缺勤论处。
3、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请事假必须要有正当理由,出示相关证明,如有特殊事情应由家长与辅导员联系;生病或住院同学可由他人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三天内务必提供医务室或相关医院证明。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则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同时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汇总到学院学工办统一登记备案。
2、延长请假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允许事后及时补假,原则上补假只能在本周内进行,且事后必须及时向辅导员说明原因,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旷课。
3、学生在校内参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需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按上述批准权限办理。
4、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如需外出,应向辅导员办理离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应及时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5、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未按时回来销假的,自假满之日起按旷课处理。学习委员统计时以完整的请假条为准。
三、学生请假手续流程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G605辅导员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辅导员签署相关意见——送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请假3天以上)——请假条上交负责班级课堂考勤的学习委员备案——请假一天以上者,假满销假。
四、考勤办法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课堂考勤、院学风督察组抽查考勤、班长(班级周报表)和学习委员(班级课堂考勤表)日常检查四者相结合的办法。
1、任课教师课堂考勤。任课教师可根据上课实际情况随机考勤,每周将抽查缺勤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学工办。
2、学习委员课堂考勤。学习委员从学院辅导员处领取《学生上课考勤表》,于每堂课对全班同学进行上课考勤,任课教师签名后,学习委员于下周一五点前统一交到学院督察部。
3、班长班级周报表。班长详实填写一周内各班班级出勤、违纪等情况,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好名后,由班长统一于下周一五点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G605辅导员处。
4、学风督察组抽查考勤。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从各班中指派一名党性较强的班委组成学风督导组,抽查全院各班上课考勤情况,并由学风督导组组长于下周一五点前将一周内考勤结果交到学院督察部。
5、学院督察部。学院督察部负责收齐汇总各项考勤结果,于每周内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考勤结果挂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数据有误差的情况,学院督察部负责核实并更正,公示结束后在学院学生集中的地方以海报的形式对各班学生考勤统计结果通报。
6、学院学工办。学院学工办将每月考勤结果在学院学工简报上给予通报,针对考勤统计结果较严重的同学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理,达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予以施行。
五、考勤奖罚
1、学院每学年对全院各班级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按考勤结果评出5个“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和5个“学风建设落后班级”,对评选出的先进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在党员发展,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
2、对于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10学时,经教育改者(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给予下列处分或处理:
①学期内旷课11至22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学期内旷课23至35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学期内旷课36至47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④学期内旷课48至5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旷课60学时以上者,或未请假(含请假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如拒不执行的,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本年度学生发展党员及各类评优评先的评选中,在考勤结果中有旷课记录者将直接取消党员发展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则采取降级处置(三等不降)。同时还将影响贫困生评选资格和助学金评定资格。
4、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十一”等)及寒暑假未及时返校且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一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本考勤管理制度由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试行。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树立良好学风,引导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守则》、《南开大学教务处关于普通本专科学生考勤的补充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分为学生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两部分。
第三条考勤时限为学校规定的注册报到日至期末准许离校之日。
第四条考勤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明确自愿参加的除外)、考核、考试、假期结束时按时返校、以及其它通知要求的考勤环节。
第五条考勤分为出勤、迟到、早退、旷课、公假、事假、病假七种。
第六条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课1课时论。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1课时计。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上课或参加学院规定活动,在学期间因故必须离校或假期结束因故无法按时返校的,必须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提前请假的均按旷课处理。
第八条对迟到、早退及旷课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责令其写出检查,计入学生日常管理考评体系。学生旷课累计达到一定课时量时,根据国家及南开大学相关规定中的'条款进行及时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公假须有有关单位(部门)的证明,并与年级主任提前沟通说明。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及时告知年级主任说明原因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条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另报教务部门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第十一条学生出国需填写学院出国申请单,履行出国请假各项程序。
第十二条请假程序由请假、续假、销假三部分组成,完成请假程序指由请假到销假时止。学生请假时需在年级主任处填写《经济学院学生请假单》。
(一)请假
凡请病、事、公假者,应先向年级主任和教学管理部门请假,申明事由,按相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方予以准假。
(二)续假
请假期满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续假且本人无法及时回校时,须及时报告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根据批假权限,经请示同意续假后,方可继续请假。待请假期满返校时,须携带相关证明到年级主任处销假。凡假期己满,未按时返校上课,且又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而未被批准者,视为无故旷课。
(三)销假
学生请假期满(或提前)返校,须及时到年级主任处销假。如超过请假时间未销假,按旷课处理。
第十三条假期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年级主任审批,假期在四天以上(含四天)、两周以内的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批准。请假一般不准超过两周,超过两周由教务处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考勤结果及旷课情况除参照相关学则规定处理外,还将与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入党、保研、毕业鉴定等相关事项挂钩。
第十五条凡发现弄虚作假,除按旷课论处,取消下一年度评优资格外,还将根据南开大学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3
为严肃学院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xx大学xx学院学生考勤制度》顺利执行,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任课教师需认真如实填写考勤报表,考勤报表需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班长同时签字,并于每次课(两节课)后10分钟内交于教务科。
第二条 班主任需按时上交学生活动考勤情况记录。
第三条 班主任需严格审核学生请假程序及相关证明,并按时将假条及相关证明上交教务科。
第四条 教务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收取考勤报表,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每周末统计学生考勤及请假情况,于下周一在教务公开栏公布学生考勤情况。
第五条 教务科负责对累计考勤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进行书面通报,教育及处理。
第六条 考勤报表将作为任课教师课时量计算依据,未按时上交考勤报表者,不计当次课课时,累计三次不按时上交考勤报表者,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第七条 不按时上交学生活动考勤及请假情况的班主任由教务科报学生科进行处理。
第八条 教务科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统计报表、通报学生,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4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试验室的,作迟处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试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别状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马上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同学,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育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育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连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别状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缘由,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班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同学,必需仔细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仔细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状况按学校规定,准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同学和仔细考勤的人员赐予表扬或嘉奖。同学每学期出勤状况应记入同学成果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 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峻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5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须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习、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第二条处理办法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现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第二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6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规范学生进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经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二、中途外出,提前离校请假的必须填写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德育处准假后方可离校,假条一式2份,一份学校存档,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长签字,返校销假时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须本人或其监护人亲自到校请假,填写假条由班主任保存以备核查。
四、班内必须设有考勤本,要求记录准时,真实,每月总结并向全班通报。
五、学生无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条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半天的.,批评教育并保证不再违,累计旷课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其家长,旷课3天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六、学生请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说明:
1、学生无故不到校,按旷课处理。
2、学生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而未请假的记旷课1节。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7
一、考勤范围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8
一、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方法适用于全部同学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同学开学注册、上课、试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熬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需参与的活动。
二、请假制度
同学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别缘由不能准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需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需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同学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需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需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同学工作领导签署看法,同学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同学处分管处长签署看法,报分管校长批准。
5、如有特别状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需根据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同学,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方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同学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续假及销假制度
请假期满,必需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准时根据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同学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状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状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同学,应赐予相应的批判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实行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老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同学到课率。同学处将对考勤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同学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准时提示同学引起留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根据相关规定,准时提出处理看法。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9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
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5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0
一、学生(含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要求进行书面检讨,并经批准后才准予注册。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社会调查、实习、军训、 劳动、政治学习以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一)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的为全勤。
(二)学生自上课预备铃响二十分钟内到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者,为迟到。
(三)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为早退。
(四)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者,为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
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4、开学未如期注册而未请假者;
5、冒仿家长签名请假者;
6、伪造假证明请假者;
7、学生上课时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实习时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规定的'出勤时间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允许进入教室上课,但按旷课记入考勤;
9、学生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为旷课一节;
(五)经学校批准,已经办理免听、免修手续的,不记入考勤范围。
(六)学生要按时参加规定时间内的学习与活动,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应当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辅导员一天内批假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2)请假1天以上、1周以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3)请假1周(含)以上,须主管校领导批准;
(4)凡遇考试需请假者,须经教务科批准,并办好缓考手续,否则按擅自缺考处理;
(5)外出教学活动期间(如实习等)请假,须经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批准同意,获准后才能离岗,并报学生科备案;
(6)学生请假获准后,将《学生请假审批条》交纪律委员,再由纪律委员向任课老师出示;
(7)重大节假日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请假者,要求学生家长同意后,再经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8)纪律委员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应该做好考勤人员的临时变动安排,以确保考勤工作的正常进行。
2、事假及其办理手续。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的,须有家长证明或电话联系。学生请事假时,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上面注明家长真实联系电话,提供家长有关证明,填写学校学生科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审批条》,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获准后方准离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审批手续一般不得事后补办。
3、病假及其办理手续。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可以请病假:
(1)请病假一周以内的,应当有医院病历证明;请病假一周以上的应当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而需要休学的,按《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3)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当向辅导员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获准后,免上体育课。一个学期内都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带有关证明送教务科审批;
(4)学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请假者,或者请假期满因事因病需要续假者,应当电话告知辅导员,回校后提供家长证明或者有关证明方可补假。不准由其他学生代请假。
三、 考勤采取记录的方式。记录内容分全勤、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等。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1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定时到校,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试验室的,作迟各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试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别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刻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同学,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育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育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存学籍连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别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至五日由班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同学,必需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适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同学和认真考勤的人员予以称赞或嘉奖。同学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同学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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