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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产品、商品的售后服务,促进以顾客满意度为导向的方针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
2、适用范围
××服装公司销售部管理 。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
4、内容
4.1奖励条例:
4.1.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晋级三种。
4.1.2奖励由专卖店店长申请,销售部呈报,总经理签审,并送办公室存入个人档案。
4.2奖励对象:
A、每个月评选一次“每月之星”
评选条件:?满勤,无调班、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
?仪容仪表优良,化妆适宜,衣着整洁,精神面貌好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全月无违纪现象
?产品知识掌握良好,熟悉各种编码、面料优缺点
?服务顾客耐心细致,反应敏捷,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评选办法:各店推荐,推选人进行竞选
奖励办法:张榜表扬,发放奖金100元。对连续十个月评为“每月之星”的员工 ,其中工资晋升50元,并作为店长候选人。
注:如店长在全年被提名次数少于三次,则撤消店长职务,另外候选人的提名要客观真实,如果公司审核该员工不够推荐资格,当做弃权处理。
B、每年评选一次“最佳形象店铺”
评选条件:平时考核 分数平均达到80分以上(店铺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综合考察,店铺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店铺形象,店面平时卫生情况等综合评分)
?班组竞选
?店铺全年平均业绩
奖励办法:张榜表扬,班组发放500元奖金或组织一次团体联谊活动;如果连续两年当选“最佳形象店铺”店员底薪晋级50元。
C、专卖店人员福利分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达到申请条件后,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予以购买。达到以下申购前提之一即可申请:
⑴、专卖店员工连续12个月完成销售计划的100%即可申请购买养老保险。
⑵、专卖店员工在一年中有八个月完成销售计划的100%,剩余四个月则需累计达成则可申请养老保险(连续三个月完成计划100%累计为一个月,不间断)。
⑶、如未能达成以上条件者,按连续三个月完成计划100%累计为一个月,中间断开则不记入累计,累计12个月方可申请。
申请医疗保险则在购买养老保险后重新累计(按以上方式累计)。
4.3处罚条例:
A类:对初犯者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重犯罚款20元。月累计3次,除每次按A类处理外,另外,一次B类过失处理,扣班组分1分。
B类: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每次罚款50元,月累计2次,扣除半个月奖金;月累计3次扣除当月奖金。3次以上予以除名解聘。扣班组分2分。
C类:对违反者进行行政记过处分,每次罚款50元以上—100元,扣除当月奖金。试用 期员工结束试用 期,解聘。一个月累计两次违反扣除当月奖金与基本工资,予以除名解聘。扣除班组分10分。
1、考勤 :
a.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3≤n<10分钟(A)
n:表示时间 10≤n<30分钟(B)
n≥30分钟表(C)
b.旷工(C)
c.调班每月累计超过3次,每周累计超过1次,当天代班视为无效劳动,无工资支付,并按A类处理,未经同意私调班视为旷工。
d.所有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代人和被代人签到作A类处理,同时考勤监督人按B类处理。
2、上班时间未佩戴工作牌或工作牌未戴在左胸外衣上方位置。(A)
3、遗失与损坏工作牌,要立即上报主管补办。(A)
4、不遵守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规定。(A)
5、工作场所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A)
6、工作时间看书、杂志、报纸。(A)
7、工作时间非公接待亲朋,亲朋在工作场所逗留5—10分钟(A);10 分钟以上(B)。
8、使用办公电话聊天或私打长途或娱乐专线电话(A),对长途与娱乐专线电话费用两倍赔偿。
9、货品摆放不整齐,顾客挑走后的货品杂乱,不及时整理整齐。(A)
10、缺货、断货不及时汇报。(A)
11、清洁卫生不到位,未按工作要求执行。(A)
12、私人物品乱摆放。(A)
13、仓库标识不清,帐务不清。(A)
14、商品标识不清、不全或有错。(A)
15、专卖店未进行每月总盘存。(B)
16、服饰未经整理就上柜出售。(A)
17、谎报库存、销售等数据。(B)
18、不及时报告遗失或缺溢财物。(B)
19、违反安全规定,在仓库、店堂乱用明火,乱接电路等。(B)
20、不服从领导与分配,不接受检查与监督。(B)
21、没有进行公正、客观的有效监督。(B)
22、挑起同事矛盾,造成吵架、不和。(B)
23、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私自外出逛街。(A)
24、未完成工作任务时,就随便入坐休息。(A)
25、对顾客进出无迎送问候。(A)
26、对顾客要求不理不睬。(A)
27、营业时间在卖场补/化妆。(A)
28、用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按擅自离岗处理。
29、店长在保管现金时,出现现金帐务不符,或票据遗失。(B/C)
30、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C)
31、盗窃专卖店财物。(C)
32、文件、资料保管不善、遗失未造成重大影响。(A)
33、泄露公司销售、库存数据与管理资料或信息。(C)
34、服饰遗失赔偿制度:
a.在营业过程中发生服饰遗失,由当班成员负责赔偿。(B)
b.赔偿金额按零售价全额5折赔偿。
c.店铺出现货品丢失一次,扣班组分2分。
35、员工月累计三次违反规章制度,该员工所在店店长按(B)处罚。
36、遗失或损坏财务需要的及时报表。(A)
37、推迟或未交必交的各项店铺报表。(A)
38、店长未组织每周例会,或员工故意缺席,没有认真填写会议记录上交公司者。(A)
实施说明:
1、店长直接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监管,违纪行为要进行说明教育,并实施相宜的A、B、C处罚,并记录备案。处罚金额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2、销售部主管对店长进行监控,对于店长和店员的违纪行为要进行相关记录,当日要求店长签字确认。结合违纪现象扣除班组分值。
3、受处罚员工对处罚不公,有权向公司销售部申诉,销售部调查清楚协商解决。
4、总公司工作监督小组巡察时,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直接对违纪人员与直接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罚。
5、引用文件
无
6、记录
《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登记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
《浪梵信息反馈分析登记表》、《质量回访/顾客意见记录表》、《浪梵用户登记表》
7、其它
7.1本规定由销售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7.2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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