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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考勤考绩办法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干部职工的考核力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赫章县国土资源局考勤考绩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5 年4 月17 日
赫章县国土资源局考勤考绩管理规定
为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解决庸、懒、散、慢等问题,树立“团结、高效、务实、创新”的良好形象,要求干部职工在其岗、履其职、负其责,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干部职工考勤考绩管理规定。
一、建立层层考核机制
(一)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联系领导对国土所负责人进行考核;股室负责人和国土所负责人对股室人员及国土所工作员进行考核,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每月5 日前由分管领导和股室(所)负责人将考勤考核情况送局作风建设督查考核办,汇总后上局长办公会。
(二)对乡镇国土所人员实行双向考核,一是县局联系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对所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二是乡(镇)政府对所长的出勤及工作情况证明,所长对国土所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及工作情况报告,每月5 日前,所长将国土所情况报局督查考核办。
二、考核内容和措施
(一)考勤方面:
1 、工作人员有无迟到早退现象(以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有无擅自脱离岗位、串岗、聚众聊天的情况;有无未保持24 小时通信畅通导致无法联系工作的情况;有无工作期间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网购、看电影及处理与工作无关的情况等进行考核。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上班后外出办理公务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在去向牌上写清楚(详细注明外出事由)。局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签到考勤,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统计后交局考核办;基层国土资源所也实行签到考勤,具体工作由各国土资源所所长负责,月底将考勤情况送交局办公室统计。签到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准代签。
2 、单位干部职工因私事或生病可以请假,严格按照《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赫委办字[2015]69 号)文件执行
(二)考绩方面:
1 、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或不服从工作分配,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 、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生硬、不理不睬、作风简单粗暴或对服务对象故意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
3 、公车私用,不按县局车辆管理制度用车的;
4 、未保持办公室整洁。在省、市、县“整脏治乱”检查中问题突出,被媒体曝光或被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期间因饮酒失态、贻误工作的。
每月5 日前,各分管领导和股室(所)负责人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事的原则,将分管人员上个月的考勤考绩情况及工作纪律情况交局考核办,由考核办汇总后上局长办公室讨论,除研究发放本月工资外,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依据。
三、奖罚规定
(一)未经请假报告擅自离岗,上班中途外出办私事等被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违反考勤等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工资外,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个人被查到第二次的,除按规定扣除工资外,单位给予相应处罚,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当年年终考核评为不称职;个人被查到二次以上的,局党内研究给予行政处分,当年年终考核评为不称职,
(二)凡出满勤,办事高效,工作实绩突出者,按平时掌握和提供的考核情况,年终评为先进或优秀。(三)工作人员加班应及时送交办公室存档,年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并适当给予奖励。
各分管领导和股室责任人负责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局督查考核办采取平时了解掌握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并于当天第一时间内在黑板上通报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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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上班。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及下村,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及党政办。
2、签到。镇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为7:45—8:00。镇里组织并要求参加的学习、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点名,学习、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铃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
3、查岗。上班时间,镇效能办对镇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当月考勤。
4、值班。实行周末、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5、下村。干部下村前必须先告知镇党政办登记备案,并在签到簿标明去向。镇效能办针对下村干部实行电话抽查,下村干部需使用固话进行回复确认,查岗结果计入电话查岗登记薄。不能及时使用固话回复或回复电话与村区号不符的,视为旷工。
6、请假。(1)干部因公出差、请假(事假、病假)必须办理出差和请假手续,开会须凭会议通知(电话记录或文件通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单,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请假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出差、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或书记审批;2天以上由书记审批,假条(需本人填写)交办公室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如人在镇外临时确有急事的,应通过电话向相应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回镇后及时补假。(2)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病假2天以上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二、管理办法
1、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月由镇效能办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2、(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发现代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党政办的,按照旷工处理。(3)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4)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处罚措施参照镇“114”考评和2015年机关干部年度考评办法: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和镇聘人员,迟到一次扣0.3分,旷工一次扣1分,周末值班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副职向主要领导汇报,干部向分管领导汇报),脱岗一次扣2分,值班人员被主要领导查岗脱岗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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